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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寧秋與三天已經來到了北美洲。
經過了這幾天的練習,寧秋現在已經很熟練的能夠將自己的靈魂進入其他生物體了。
初級和中級的喪尸和尸獸,只要他的靈魂一進入,那么被侵入的喪尸和尸獸的靈魂就會瞬間暈死過去。
而到了高級喪尸和尸獸中,寧秋便可以感受到它們的靈魂了。
但也只是一閃而逝,甚至連招呼都還沒有來得及打,它們就暈死過去了。
“看來現在要找一只尸王才行。”寧秋說道。
“我覺得呀,即便是尸王都不行。”三天玩著他的手,走在一座荒廢的城市中。
“為什么?”
“因為你靈魂的強度實在太強了,你想想,你可是四系異能的覺醒者,而且都達到了圣靈級,靈魂自然很強。我覺得就算是尸王,最多也就能和你打聲招呼,然后便會乖乖的暈過去。”
“額,好吧。”寧秋有些無奈。
三天分析的無不道理,但是,他現在想要體會的是,讓他進入其他生物的體中時,應該如何與對方的靈魂交手。
結果因為靈魂太強勢,人家直接就干脆直接裝死了。
就算不打架,那咱們出來聊個天不好嗎?
“既然如此,那只能找尸靈了。”寧秋說道。
尸靈的話,只有華夏國才有,因為當初無論是血月還是血日,所照射的范圍都只局限在華夏國,所以北美應該是找不到尸靈的。
當然,不排除有飛禽尸獸進化成了尸靈級后,直接從華夏國飛往北美洲。
但這樣的概率就比較低了,也不是絕對沒有。
“要不,找個人來試試吧?”寧秋提議道。
一直用喪尸和尸獸做實驗,顯得太過于無趣了不如找個人來試試。
……
北美洲,有一個叫拉文城的小城鎮。
之所以叫拉文城,據說是因為曾經有一個名為拉文的覺醒者,為了保護城民,以一人之力消滅了一波尸潮,最終此人也死了。
人們為了紀念這位英雄,所以將城鎮的名字改為拉文城。
這個城市的人口并不多,城市規模也不大,無論是經濟發展或是其他什么的,都不是很理想。
城鎮中,有許多以乞討為生的人,甚至每天都能餓死一兩個人也不稀奇。
“臭小子,又來偷吃的,看不今天不打斷你的腿。”一位體型略胖的大媽,此時手里拿著一根根子,正追著一位瘦弱的少年追打。
那少年手中拿著半塊土豆,也不管是熟是生,便張口就咬上了一口。
可惜他已經餓了好幾天了,身子太虛,連奔跑的力氣都沒有了。
沒跑個一百米,雙腿一軟,直接摔倒在了地上。
那大媽逮住他,抬手便揮起了手中根子。
少年縮卷在地上,雖然根子落在身上很痛,可卻也是忍著,將那板塊土豆牢牢捧在手心,死活不肯交出來。
“你個有爹媽生沒爹媽養的畜生,今天我就要好好教訓你。”那大媽一變張口大罵,一邊揮打。
周圍雖然后很多人,可卻沒有一個人上前阻攔。
即便那少年已經被打得渾身是血,有些人甚至連看都懶得看上一眼。
因為這種事情,在這個城市已經見怪不怪了。
就在這時,一個打手將那大媽揮下的木棍牢牢握住。
那大媽也是來氣,心想是哪個不長眼的家伙,居然敢管她的閑事?
大媽雖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貴之人,可在這個城市,能夠像她這樣溫飽不愁的,也是頗有地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