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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
只是大多數人的故事對于大多數人來,都有些平凡而已。
他長得很像成奎安,但他的名字叫鄭秉國。
鄭秉國很享受自己的平凡。
其實他本不該是個平凡的人。
0年前在警校念書的時候,鄭秉國甚至是個風云人物。
從第一次接觸槍械開始,他就覺得自己對這些冰冷的東西有種天生的親切感。
他能在5秒鐘內將一把手槍拆解成一堆零件。用7秒鐘再把這些零件組裝在一起,用0.7秒舉槍,射擊。
從他走進首爾第一警察學校開始,四年里,射擊比賽的冠軍從來沒有落到過其他人手上。
但他似乎并不愿意讓自己更加出色。
除了玩槍是一種興趣,他在學校安排的體能訓練之外,從不參加任何可以提高身體素質的額外練習。
鄭秉國明白,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但他并不愿意去承擔那些所謂的責任。
甚至并不愿意成為一名警察。
警察這個職業于他而言,只是一份體面的工作。
可以讓他養家糊口,娶妻生子,然后在自己的一片天地里,終老一生。
畢業的時候,因為出色的槍械能力,他被選入大韓民國警察廳下屬的特殊事件專案組。
然而一年后,他就被調離了專案組,成為了列車上的一名普通乘警。
因為他很膽,遇到什么事情,第一反應就是逃跑。他總是認為,沒有什么事情是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的。
這在其它行業當然沒有問題,可作為警察,尤其是特殊事件專案組的警察,那就會有很大問題。
做了乘警后,鄭秉國完成了自己的終身大事。
娶了釜山的一名學教師為妻,并于次年生下了一個孩子。
旁人的眼里,他從作為警界精英部隊的特殊事件專案組調去做一名多數時間只是維持乘客秩序的乘警,多多少少會有些心有不甘。
然而,事實上他對自己的生活非常滿意。
除了和老婆孩子待在一起的時間確實是少了很多。
但在列車上,他遇到的都是些毛賊,再也不會遇見那種窮兇極惡的歹徒,也不必再為自己的安全擔驚受怕。
而他曾經最感興趣的手槍,也被鎖在了一個黑色的皮套里,慢慢變成了后腰上的一個配飾。
一轉眼,6年過去了。
他沒有想到,這一趟車上,會遇見一個持槍的歹徒。
如果槍在手上,他自信無論對方有多厲害,也肯定逃不過他的子彈。
可他算過,要從那個厚皮套里掏出槍,再舉槍射擊,可能需要秒。
這些時間足夠對方沖自己開上好幾槍了。
所以他寧愿低聲下氣。
那個洗手間里的女孩倒是真的,但他有意識地模糊了時間,讓那個色狼以為女孩剛剛走進洗手間。
而事實上,他看見那個女孩已經是十幾分鐘前的事情了。
糟了,那個車廂里也只有女孩一個人啊。
就算她沒有在洗手間,讓那個膽大包天的色狼看見也會出問題吧。
這是鄭秉國醒來的時候,想到的第一個問題。
雖然他從來沒覺得自己是個好人,但也絕不想讓一個陌生的女孩因為自己受到什么傷害。
看看表。
還是這一天,凌晨140。
算算時間,應該只暈過去了0多分鐘。
嗯,應該還來得及。
先呼叫支援吧。
他在地上撿起對講機,卻發現似乎是在剛才摔壞了。怎么按都沒聲音。
手機倒是在,可不管是列車長還是乘務員,工作的時候都是不帶手機的。
他們上車后都會把手機放在指定的儲物柜里,到下車才會取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