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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眾國色天香的大美人當中,那女子太過黯淡無光了。縱然華服美飾,名貴的脂粉下依舊掩不住微微泛黃的臉色和眼角隱約的細紋。眉眼間的婉約姿容雖然還能讓人看出,她少年時,也該是個眉眼如畫的美麗女子,但女人的青春終是太過短暫了。做為滿殿之中,實質上最早成為吳王女人的王修儀,其實是這后宮里,最不起眼的一個女子。最初,她不過是個卑微的歌妓,和其他無數相同命運的女子一樣,被當成禮物,送給強而有力的男人。她雖美麗,卻也遠非絕色,雖學過色藝,也并不出眾。所以,最初的時候,買下她的,不是大權貴,她被贈送的對象,在當時,也算不得什么太了不起的人物。當初的李旭,既使已經同蕭家結盟,看起來,也不過僅僅只是一路反軍首領,這樣的人物,是不值得用才藝雙絕的佳人來拉攏的。區區一個俊俏溫婉的歌妓,也就是個貓狗一般,隨意扔出去示好的東西罷了。蕭清商在后座上看著那老老實實坐在下方,垂首無語的女子,心中暗暗嘆息。在遇到她之前,李旭雖然屢受挫折,僅僅只能護著小小一塊地盤,但也不是沒有人給他送過女人的。李旭雖然并不曾刻意為著妞兒守身如玉,但于這男女之事上,卻是從來沒多少心思的,那些贈送,他一向是直接拒絕了事的。王修儀是他接受的第一個女人,不是因為她有多美麗,更與才藝不相干。那個只會使鋤頭和刀劍的男人,從來就不懂欣賞曲樂歌藝,當初的接受,僅僅是一種負氣,一種孩子般的任性與可笑的報復。最好的,他不能為青梅竹馬,一起長大的妞兒保住。憑什么,他要為一個莫名其妙的女人去守護一些,其實從男人角度來看,并不重要的東西呢?那個女人不是口口聲聲。只要名份嗎?那么,只把名份留給她,也就夠了。
他這樣想著,便這樣做了。那一次破例收禮,說穿了只是一個不懂女人心的粗魯漢子,莽撞的一次任性。蕭清商當初完全有機會改變這一切的。李旭雖然對她單方面強行訂下的婚約很有逆反心理,為了妞兒。更有些怨恨之意。但他不是不顧大局的人,只要她對這一類事情,表現出明顯的不快,他也不會一意孤行。然而,當初的她,太過漫不經心。對于這一類事,不但懶得管,甚至很愿意推波助瀾。大力支持。一點也不反對他的身邊眾美環繞,只要將來他不來煩擾她就好。相反,他要真是太過潔身自好。她還怕有麻煩呢。其實李旭那時候滿心都是生死勝負,天下大局,男女間事,看得本就極淡,那女子送到他房里七八天,也只干放著,連身邊的事,都還只是親兵幫著做,根本沒有她插手的余地。直到某一天,他在她面前看似無意地隨口說起此事。而她就很是善意地提點了幾句,叫這粗莽漢子學著多體會點女兒心思,完全事不關己,還有點看熱鬧八卦象的趣味。不過是蜻蜓點水,隨口幾句涉及此事,他與她。都沒有深談,轉瞬間,就把注意力放回了正事上。那天,她對他教授兵法,她為他分析天下大局,話題越說越深,那男子眼睛越來越亮,為著眼前漸漸打開的大門,為著以前從未見到的廣闊世界而興奮著。那一晚,他們飲酒提神,談了很晚很晚,他回去的時候,帶著深深的酒意,濃濃的興奮。
當時蕭家有太多人在關心著她的未來,在自動自發地盯緊那個男人。稍為敏感些的事,總會有人多嘴地悄悄報到她耳邊。所以,當晚,就有人緊急把某人扶醉而歸,叫了侍女進去服侍,卻再沒出來的消息送過來。她啞然失笑,隨口吩咐讓這些人別多事,轉眼就把這一切拋到腦后。蕭家的人,也就沒再說什么,做什么。再怎么向著自家的姑娘,在這個男人為尊的世界里,也沒有人會強求,一個身強力壯精力旺盛的男人,在許多年的天下征伐,生死殺戮之余,連個暖被窩,放松精神,發泄壓力的東西也不許擁有。只要蕭清商自己不在乎,只要李旭不亂了規矩,也沒有誰會閑著用強權硬行去打壓一個男人的尊嚴。夫妻夫妻,再政治聯姻,再利益同盟,臉面上該有的尊重,自然還是要有的。在蕭清商的規劃里,將來李旭是要當皇帝的。哪怕如今再怎么借重蕭家的力量,蕭家也不能留下恃強凌弱,蠻橫霸道的形象。
只要李旭不對那個姓王的歌姬表現出過多的寵愛或縱容,就沒有人會在意一個貓狗般的小東西,小寵物。蕭家的人,有分寸,不造次,而蕭清商,始終是不在乎的。如今回想,那個夜晚沉醉而歸的李旭,隨手接受的溫柔旖旎,不是因為美色,不是因為酒醉,甚至也許不是因為男人的**。而只是因為,她的漫不經心……蕭清商的唇邊掠起一絲微不可察的苦笑。這樣冷漠而冷靜地分析一個男人最隱密的情感,真是冷酷到無情的自己啊。她是強大到讓男人害怕的,她是隨心所欲到讓男人感覺受到侮辱的,但是,或許也沒有哪個男人,能真正完全不被她吸引,不在她的光芒下,悄悄將目光深注。然而,這樣的事實,并不令人驕傲滿足,而只是感覺悲涼。
愛情對她來說,不是稀罕東西。幾世輪轉,她得到的愛情,從來沒有少過。
然而,她的光芒四射,總能吸引許多人的目光,卻也正因為她的光芒四射,最終還是重重芥蒂,層層心結,直到最后,無可挽回。
李旭的感情,也未必就比別人更特別,更持久,更不易動搖。
數世輪轉,曾經滿懷著憧憬去愛的少女,曾經雄心壯志要經營愛情與家庭的天真學生,曾經認認真真,想要與另一個人,攜手數十載,共同守護國與家的皇后……早就消失在歲月中了。那些扮家家的可笑念想,都變成了簡單實際,冷酷如鐵的心腸。她不過是懶了。倦了,累了,不想再負責任何人的心與情,只想著趕緊完成自己無聊無趣的任務。僅此而已。
今日回思,有憾有嘆,可就算是當年認真握住了那個人的手,又如何呢?今日也未必不是傷情,不是又一場失望,不是再嘆一聲,等閑變卻故人心。
當年的無情。她固執不悔,但看著眼前,這不過三十許,卻如槁木死灰般的王修儀,卻終是不能不憾的。
這個曾經能歌擅舞的美麗少女,在李旭身邊,從來不曾展現過,她最擅長的才藝。李旭不好歌舞宴樂。也不懂那些上流的享受。就算是軍中的將領們開個宴會聚一聚,一幫子粗人,也不懂欣賞高雅的歌舞。
說穿了。這就是一幫土得掉渣的男人,他們對好女人的理解,不過是勤勞肯干能生而已。
她在他身邊十年,做的是通房丫頭的活。沒享過什么福,苦活累活,瑣碎雜務,卻是要搶著干的。
還要一次又一次,迎接從戰場上回來的男人,拭去他滿身征塵,擦凈他身上血跡。顫抖著,為一道道猙獰的傷口上藥。再送他又一次走向殺戮場。
他傷重時,她也曾整日整夜衣不解帶地守候,在他醒來的那一刻,喜極而泣。也曾在他戰敗時,隨軍奔逃。一路受盡苦難,也曾在戰局艱辛時,日日懸念,茶飯不思,也曾在勝局大定時,歡呼雀躍,倚門相望。
整整十年,嚴格來說,她其實才是真正陪伴李旭時間最久,在**上最親近的人。
人們都習慣了這個本份老實的丫頭存在,卻也沒有誰認為她有多重要。
同樣是卑微平凡的出身,妞兒還是良家女子,是與李旭有青梅竹馬之情,有共同婚約,地位堂堂正正,所有人既使談不上欣賞,也必須敬重的。
而她,不是人,只是一個可以送來送去的物件。
但人心終究不是鐵,不是石,不是任何冰冷的物件。
于李旭,最初接受她,也許只是一時負氣,后來,縱容著她,一步步接手身邊的瑣事,慢慢找到了在他身邊的價值,本來也是無可無不可的事。他已不是單純的農家少年,不會隨便收到人家送來的一個苦命的美麗少女,就純出善良地拿對方當親人,當妹子來保護關愛。但他也同樣不是一個完全而純粹的上位者,還沒有學會把一個活生生的人,完全當物件,用完了就丟。
沙場征戰,年復年,無論是男人正常的**,還是生死戰場上,永遠的壓力,又或僅僅只是生活中一些必然會出現的麻煩,都讓他知道,他的身邊,確實是需要一個女人的。
他不想去靠近,太過厲害的蕭清商,也無顏去接近,被他辜負的妞兒,這個時候送到他身邊來的女子,其實是給了他許多方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