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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迅速在學生會謀得一席打雜的職位,專門負責演出時做一些別人不愿意做的瑣事,比如,跑腿。我的計劃實施得很順利,很快我和他建立了點頭之交。我像個間諜一樣接近他,從問他們演出有什么需要開始,到無意似的透露自己喜歡他的音樂。
他似乎很孤獨。很多時候,他都是一個人在排練。那多半是考前,別人都回去復習了。我們學校課業很重,三日一小考,五日一大考。
我以為他是那種閉著眼也能考高分的學神,崇拜地問他:“你不用復習嗎?”
他嘴角浮現出一抹英雄般孤傲的冷笑:“我不在乎。要是一門課也沒有掛過,那還叫什么上大學?”
從小考低幾分都恨不得切腹自殺的我,對他的瀟灑態度佩服得五體投地。而他那副清高的神態也給了我某種暗示——他看不起別人,但是愿意和我聊他的心事。我美滋滋地想,至少,他開始把我當朋友了。
我從文學作品上得知,自古以來,英雄都需要一位紅顏知己。那么,從他最喜歡的事情上突破,一定萬無一失。我開始假裝自己是個狂熱的音樂愛好者,向他討教如何建立正確的品味。
他告訴我他最喜歡的音樂風格是“重金屬”,還給我推薦了幾個“這個地球上最牛逼”的樂隊。我懷著朝圣的心情找了那些歌來聽。可看到那些專輯封面時,我已經開始懷疑自己——那些封面風格大都詭異邪惡,個個都像是張開血盆大口的妖怪,實在是跟“美”這個字沒有半點關系。
勉強聽了幾首歌以后,我必須承認,這是我聽過的最難聽的噪音之一。它們讓我想起街邊醉漢的嘶叫、樓上沒完沒了的裝修聲、馬路上不耐煩喇叭聲,甚至電鋸殺人狂。在我當時不足二十年的人生經驗里,聽歌是一件愉快的事。但從那天起,我知道了原來有些歌聽完會讓人在生理上產生強烈不適。
但同時我也明白,如果他喜歡的音樂是這樣的,我就一定不能在他面前暴露我喜歡陳奕迅的真實品味。
我拿出中學時練就的解題本領,上網搜了一堆這些樂隊的樂評背了下來。然后在下次見到他時,我就假裝專業地跟他聊起了那些音樂,果然成功地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有點意外地說:“沒想到你對重金屬這么了解。女孩子很少喜歡這樣的音樂。”
我見自己的戰術奏效,一時得意忘形,問了他一個誠懇的問題:“既然你喜歡這種音樂,那你們樂隊的音樂怎么不是那種風格呢?”
他嘆了口氣:“玩重金屬得花好多錢買設備。再說,樂隊里其他的人水平也不行。他們嫌排練太多耽誤時間,怕掛科。所以我們現在只能隨便玩玩朋克。”
當時我還沒有預習過朋克的知識點,不知朋克為何物,只能語焉不詳地拍馬屁說:“你們現在的風格也不錯,我覺得挺好聽的。”
他的眼中閃過一絲輕蔑:“朋克嘛,比較膚淺。大眾喜歡。”
“大眾喜歡不好嗎?”
“音樂是藝術。藝術追求的,從來就不是大眾的理解。”
“那,如果沒有人理解,又怎么能傳播出去呢?”
“你以為我在乎傳播?”他倨傲地笑了,目光看向三米之外的教室墻壁,猶如看向詩意和遠方:“燕雀安知鴻鵠之志。”
我一下子就被他定性為“膚淺的大眾”和“不知鴻鵠之志的燕雀”,可我非但不以為忤,反而被他的藝術家風度徹底迷住了。
第15章 吉他
當時的我,完全沒有意識到學長暴露出的種種現實問題:此人家境貧寒,買不起想要的樂器。學業態度不良,導致經常掛科。他看不起眼前的我,他的樂隊伙伴,以及普羅大眾。他可能根本就看不起全世界。這意味著他眼高于頂,人際關系也堪憂。
如果當時我稍微聰明一點,就會明白為什么他看起來頗有魅力,但卻沒有女朋友——此人窮,脾氣差,志大才疏,一望而知毫無前途。
但在那時,我還是個剛剛脫離無涯題海的小土鱉。除了對中學時那個熱衷于練習表情管理的男生產生過懵懂的向往以外,我并無任何戀愛實操經驗。學長的一切都讓我沉醉。我把他的窮等同于沒有銅臭味,進而等同于清高,品性高潔。他好高騖遠,我視之為有才華的象征,更覺得他未來可期,前途無量。
我細心地注意到:在這番談話里,他透露出他有需要幫忙的地方。那么,如果我能在他看重的事情上幫忙,他就一定會對我有好感,說不定會從此愛上我。
所有的愛情故事不都是這樣的嗎?田螺姑娘給農民小哥做家務,七仙女給董永澆園和織布,白娘子幫許仙發財開藥鋪。林黛玉那么美,還替賈寶玉寫過家庭作業呢。
愛一個人,就為他奉獻,然后他就會被你感動,從此墜入情網。
我立刻問道:“玩重金屬需要什么樣的設備呢?”
他輕描淡寫地說:“怎么也得是個入門級的fender吧?”
“fender是……?”我不知道fender是什么東西,心里忐忑的要死,好怕他嫌我土。
還好他很體貼,和顏悅色地告訴我:“是一個非常專業的電吉他牌子。”
更體貼的是,他還立刻告訴了我幾個本市樂器行的名字。
我如獲圣旨,對他輕而易舉地給我指引了一條明路感恩戴德,這省卻了不少本來是我自己應該做的功課。很快我就按照他給的線索,去了二環內的一條街。那條街兩邊都是年頭久遠的商業,有裁縫店,五金店,老式的百貨商場,還有零零星星的一些樂器店。
我在街邊踟躕了一會兒,挑選了一家門臉不太大,看起來沒什么客人的店進去了。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走進樂器行。
老板是個留著胡子,剃著光頭,有點胖的中年男人。氣質庸俗,和藹可親。店里人不多,他坐在一堆樂器中間,抱著一把吉他正在鼓搗著什么。
我進了店,望著滿墻的吉他和其他各式各樣的樂器不知所措,只好湊近去看標簽上是否寫著“fender”。
老板放下琴,站起來客氣地問:“您找點什么?”
“有fender的電吉他嗎?”
他指著墻上的一排說:“這邊都是fender的。你看上哪個,我拿給你試一下。”
“不用不用,我就是先看看。不是我自己要用。我是幫別人看。”
“幫別人買?那他告訴你型號了嗎?打算配什么音箱?還是自己有音箱了?”
“啊?”我不知道還有什么音箱的事,有點慌亂:“我也不知道。他就是說,買個入門級的就好。”
“樂器這東西,也講究個緣分。誰用誰來挑比較好。你還是把型號問清楚吧。”老板熱心地說:“這琴最便宜的一把也要好幾千,音箱最好不要比你的琴便宜。這東西你給他買了,他用著不合適,你還得過來換。”
我猶豫了一下:“是我要買給他的。他還不知道我要給他買。”
老板打量了我一下,笑道:“給男朋友當禮物?”
我一下子臉紅了:“也不算是男朋友……”
那老板一臉很理解的表情,悠悠地說:“小姑娘,我勸你可千萬別交玩樂隊的男朋友。這幫人比吸毒的也好不了多少。除非你自己也玩樂隊,否則你可受不了他們。”
“為什么?玩樂隊的人有什么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