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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你的人真的可以忍住不找你嗎?
其實可以轉換視角,把這個問題轉化成:“喜歡一個人是否應該對他窮追不舍”。
心智足夠成熟的人,大概也聽得懂對方言辭退避,看的清對方心有所屬,拎得清自己不過是許許多多愛而不得的人的其中之一。
人與人之間,愛意不相互流動的話,緣分很淺的。
無數的愛意從人們的眼睛里滑落,無聲墜落海底,而不被人曉得。
理解不是沒一份愛意都能落地,理解你喜歡的人恰好也喜歡你是頂幸運的事情,理解不是每個人,都能夠把真誠給出去,還能得到回音。
不必不甘,不必死纏爛打,不必硬生生為那些不被珍視的心思強加意義。
你為那些美夢買過單了,以真心,以眼淚。你把最美好的東西給過他了,以教養,以自尊。
“一旦你抱我超過三分鐘我所有的委屈就會在你懷里融化掉了,我就是這么容易被哄好的人,但如果你不來的話恐怕我會一直難過?!?
我們十七八歲的時候,都愛過這樣一個男孩,覺得他優秀得像是天上唯一能看見的星星,照亮了你平凡且孤獨的青春。
年少時的喜歡特別簡單,有一樣可愛就愿意愛他到天荒地老,牽牽手就以為能過一輩子。
就像是五月天的《如煙》里唱的“十七歲吻過那人的臉,就以為能和他永遠”。
他就算長得再丑,你也能找到他好看的角度;他就算人再幼稚,你看他也只有可愛。
青春當真是加了厚厚的濾鏡在看人,穿上校服拍個籃球,他就哪里都動人。
但是青春是會過去的,我們都會長大變成熟,全面地看一個人,再選擇要不要愛他。
時過經年,沒了濾鏡的他們,也就變成了人群里的普通人,再過二十年,還會成為地中海大肚腩的中年人。
哪有這么多在陌生的城市里遇見,拉緊領口,緊張地說一句“好久不見”的戲碼啊。
多的是擦肩而過的時候,都不會想要回頭再看一眼。
所以啊,那個人可真幸運,明明沒那么好,卻偏偏趕上了好時候。
我以前總是講,談戀愛好難,怎么這么難,用盡力氣還是會把它搞砸。
我脾氣是真的不好,但是以前喜歡一個人得把所有脾氣收起來。我是想被哄的那個,可最后站在他樓下等他下樓聽一句抱歉的人是我。不只如此先喜歡你的是我,我得千方百計引起你的注意,我得克服自己所有的忐忑不安,一路走近你。
喜歡得更多的是我,我得保持優秀,可愛,有趣。怕你覺得我索然無味,接著離開我。不愿放棄的是我,我得用遍所有辦法,把每一次想要甩手走開的你,拉回來。
我后來才知道一段對的感情是不用這么費力的。
我以前喜歡一個人,為他做了太多讓自己吃力和吃虧的事兒,但他還是離開了,不是我付出得不夠,問題在于,他本來就是錯的人。
朋友對我說過一句話:時間會幫我們做篩選。
這個朋友一路活得稀里糊涂,談過一些很差勁的戀愛,但現在留在她身邊的,確實是真正適合她的人。
你跟真正適合自己的人談戀愛就會知道了,戀愛很簡單,不需要你非常努力去改變和挽留什么,因為他本來就屬于你,是你的meant to be啊。
有句話太對了,會離開的都是錯的人。
我愛過一些人,其實到了很遲的時候才學會分辨愛,什么是好的愛,什么是不好的愛,在感情里我不算天賦異稟的。但我發現那些不夠好的人,比如看似殷勤實則偽善的人,最后都會被我看清。
他們的內核是隨著時間一點一點暴露在我面前的,一旦暴露,也就是看清了,其實你就知道,你此后的人生與他無關了。
抽離是自己的決定,我收回了撫摸過你的命運的手。是時間讓我看見了他究竟是什么樣的人。時間最后會把對的人留在我們身邊,而對的人會讓你覺得一切都好容易。
所有中途跟你走散的人,讓你感覺卑微、無奈、痛苦的人,都是串場過客。
因為,跟對的人談戀愛是一定不會讓你感覺很難的。
對的人是讓你覺得什么都很easy的人,跟他在一起的所有事兒,都順利得像命中注定。
我以前喜歡過的錯的人,沒有一個不是讓我大動干戈的,讓我恨不能花掉所有的聰慧與熱情,用掉200%的力氣,跟命運爭搶一次又一次,留住飄搖的他。但他總是要走的。
那個樣子總讓人聯想起聲嘶力竭的呼喊,太苦了。
愛一個對的人就不需要這樣。
因為,好的愛總是自然而然,像一陣風,吹來就來了,直接往你懷里鉆。你迎接一陣風的時候,從不用捏緊拳頭。
你怎么理解“懂事”
有時候你覺得一個人不“懂事”,只是因為那個人沒有朝著你希望的方向去發展。
這個不“懂事”,是不懂你的事,不理解你的苦處,不順從你的意志,甚至為什么不犧牲他自己的利益來就你。
很多時候的“我希望你懂事點”,其實是“我希望你變得更合我心意”。
奇葩說有一期的辯題是“成年人的崩潰要不要藏起來”。
其實自己是很矛盾的,心里覺得要藏起來,現實生活中卻總是藏不住,容易吐露,傾訴。不過好在經過一些事之后,也慢慢改變了自己。
其中有個辯手臧鴻飛,說了一段讓我印象深刻的話,他說我看見這個辯題,就想起有一段旋律是我特別喜歡的,野孩子的一首歌,這首歌有句歌詞是:“生活啊,好比那黑夜里漫長的路,走過的人他從不說出來,他為什么不說,因為他走之前無人可說,他走過了也不用再說了”。
網上經常這么夸人,說他特別酷,他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我覺得也就還好,因為這就是幸運,沒挨過社會的毒打,我覺得成年人的酷是什么,我覺得在我心里,成年人的酷是,出走半生歸來不發一言。
原來溫柔真的難擋。
我的朋友最近戀愛了,是她從前絕不接受的類型。在大家詫異她的反常,她說,在他身上感受到了久違的溫柔。
那種體驗大概是脾氣不好的她,每一次宣泄情緒,他也不會記仇,而是好脾氣地哄著她,做錯事情也不會大吼大叫,不會和她吵架,不會只跟她講道理,會摸摸頭,溫柔地說,沒關系下次不要再犯了。會體貼關心她,注重生活的儀式感,能夠很好地接住她所有的壞情緒。
我想,這樣的溫柔應該無人能擋吧。要知道在成人世界里,大家吃夠了生活的苦,習慣了堅強、獨立,學會了自愈的本領,已經疲于年少時的勾心斗角勢均力敵,只想在平淡歲月中,被人溫柔地愛著,談一場甜甜的戀愛。
我客客氣氣的對你,是希望你用同樣的方式和我相處,而不是來看你表演什么叫做得寸進尺。
如果你的伴侶沒能力為你遮風擋雨,反而他本身就是風雨,那為什么要結婚呢?
婚姻是需要經營的
很多夫妻離婚不是因為變心,也不是因為不愛,而是在相處過程中:所有的期待都變成了失望;所有的溝通和交流,都演化成了爭吵和冷戰。最終兩個人以不合適為由離婚。
兩口子過日子,不求吃香的喝辣的,不求買好的穿貴的,但求,不吵不鬧,和和睦睦,人不怕受累,就怕心流淚,不怕疲倦,就怕心憔悴。
通俗點講,兩個人在一起要比一個人的時候過得更好,這才是婚姻存在的意義。
剛開始相戀的時候,兩人都曾有過結婚的沖動,但隨著戀愛時間的拉長,沖動越來越少,對彼此心動的感覺也會降低很多。
感情談得久了,不見得會堅不可摧,有時候可能還比不上他和別人幾個月的相處,有時候,愛情就需要見好就收,談得太久不易成婚。
就像歡樂頌里面的曲筱綃說:戀愛不是時間越久就越好,談了七年還沒有結婚一定有問題。談戀愛半年就可以結婚了,一氣呵成周年的時候就能結婚了。
可若談了漫漫七年的戀愛,都沒有走到結婚這一步,基本上可以判斷戀愛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