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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后的人生真的像是被按了加速鍵。
“夏天有著遲暮的霞光,正如晚來的你皆是笑意”。
現在每天起床的時候,都會列一個要做事情的清單,很具體的一件件小事,比如看多久的書,寫多少字的稿子,要完成的工作都有哪些,今天的運動有沒有達標。
然后晚上的時候在做到的事情后面,一條一條的打勾,睡覺前也會在腦子里想想今天都做了些什么。
二十歲以后,我就越來越容易焦慮了。
時間過得太快,總讓我有一種抓不住的徒勞。不知不覺已經進去了夏天,這一年就已經快過去二分之一了,很怕有一天我回過神來,這一生也過去的差不多了。
想在老去之前做點什么。
不是為了功成名就,不是為了別人眼里的榮光。
看完就想開了
成長就是,從前你難過的時候,油鹽不進,茶飯不思,現在能一邊流淚一邊去廚房給自己下碗面,還不忘加倆荷包蛋。
生活其實就是自己哄自己,把自己勸明白了,就什么都想開了。
好好生活好好工作,好好愛自己,把期待降低,把依賴變少,你會過得更好。
就是希望靜下來的時候,自己和自己相處的時候,我能覺得我這一生是充實的,好玩的,盡興的。
愛是不是主動呢?
那次我一整天都沒有理她,夜里快十二點,她發來一句“晚安,早點睡”,我以為她真的去睡覺了,就跑去打游戲了。
又過了很久,她發來一句話,這句話讓我至今難忘。
她說:“窮和敷衍是兩回事
她接著說:“伸手要的糖和別人主動給的味道是不一樣的。
男孩子一定要主動啊,大部分女孩子的安全感都是自己的男孩給的。
失望也是。
性格敏感的人真的太難了。
對于沒說出口的謝謝能惦記好幾天。不敢提自己的請求,害怕給別人帶來麻煩。不敢拒絕,不想給別人帶來不開心的情緒。
總是在意別人的感受,寧愿自己受委屈,也不想別人不開心,對方一失落,你就緊張,對方一道歉,你就心軟,甚至覺得自己生氣不原諒都是自己的錯。
一個小細節一句話一個表情一個動作都會被無限放大。喜歡胡思亂想,遇到一點小問題就變得痛不欲生。
甚至大部分時候陷入失落情緒,其實什么事都沒發生。得到的快樂還是那么點快樂,難過卻可以被自己放大好多倍。
或許是從未得到過生活的偏愛,才會活得如此小心翼翼沒有安全感。
今天要告訴你的:
難熬的日子總會過去的,不信你回頭看看,你都已經在不知不覺中,熬過了這么多苦難,你真的超棒的,真的不必慌張。小朋友,你真的需要冷靜一下了,你總是動不動就崩潰,就因為天不從人愿,事不從心,可人生就是如此,別用期望太高啦。有偏差的時候就好好睡一覺吧,盡管你還會夢見她,但也別太責怪自己了,我知道你也是很努力才走到了現在。
好了別難過了小朋友會過去的,會到來的,會擁有的,一切都會變好的
生活如果不寵你,更要自己善待自己。
這一生,風雨兼程,就是為了遇見最好的自己,如此而已。
魯迅先生說道:“樓下一個男人病得要死,那間壁的一家唱著留聲機;對面是弄孩子。
樓上有兩人狂笑;還有打牌聲。
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著她死去的母親。
人類的悲歡并不相通,我只覺得他們吵鬧。”
現實就是這樣,板子不打在自己身上,是不知道疼的。
只要不是死了自家人,也是可以慷他人之慨的。
真扯到自己身上來了,是寬宥也沒有了,慈悲也沒有了,是不是很好笑。
如果別人不理解你,你要接受。
人類的悲歡并不相通。
悲喜自渡是人生必修課。
人是活給自己的啊,所以要活得值得才行。
我不嫉妒任何人,我對我的人生所呈現出的樣子完全滿意,我兌現了我全部的承諾,所以如果讓我重活一次,我也不會選擇任何不同的活法?!?
人生不可重來,希望我的努力終有收獲、選擇多半正確,希望十年后、二十年后、三十年后,我也能底氣十足地說出這句話。
人生最美好的是相遇,就是遇見你,然后相濡以沫,共聞花香有生之年,只訴溫暖不言,傾心相遇,安暖相陪。
擇其所愛,愛其所擇。前四個字是前半生,后四個字,便是余下的歲月了。
慢慢大家會明白的,無法跟喜歡的人在一起,其實是人生的常態。
慢慢大家也都會明白,愛不愛,可不可以在一起,能不能結婚,是三件截然不同的事情。
有時候喜歡一個人是說不清楚的。
過了23歲之后,我不得不承認在這件事上,曾經的自己真的特別傻。
其實我一直都覺得,女生都是那種特別敏感的,尤其是在自己喜歡的人身上,就很容易感知到對方是不是真心的??墒桥⒆右财紩幌矚g蒙蔽了眼睛,有時候太過于喜歡一個人,就往往會忽略掉另一個人沒有那么喜歡你。
我大學時認識了一個姑娘,長相算是女孩中好看一點的了,能力也很強,但性格里就是有些自卑,尤其是在她后來交了一個很好看很招人喜歡的男朋友,就更自卑了。
他們倆談戀愛不像很多校園情侶一樣,沒有經常一起上下課,也很少一起在餐廳吃飯,就偶爾牽手在校園里壓馬路都很少有。
但我卻經常能看到那個男生和其他女孩子有說有笑地從餐廳教室走出來,雖然沒有什么親密的舉止,但看起來就覺得很奇怪。
我和那個姑娘提到過幾次,但她總是笑著說沒關系,不停地說自己要做一個好女朋友,不能懷疑他,要相信他,給他空間。
后來也是真的沒多久兩個人就分手了,姑娘約我吃飯的時候,很委屈地跟我說,我都努力做到最好了,給他自由相信他什么都聽他的,為什么他還會和我分手,喜歡上別的女孩。
我只能跟她說,在愛情里,可能“懂事”、“好”這兩個詞很難在付出之后收到對等的回應,太懂事或者太好,就很容易被辜負。
三四年前,我談戀愛的時候也處處扮演著一個懂事的女朋友的角色,那時男朋友和別的女生聊天,很很久才回我消息,我都不會懷疑他,甚至從不和他吵架。
那時的我是真的發自內心地去相信他,總覺得不應該去懷疑一個我愛的人。
但后來呢,他對我的喜歡越來越不明顯,我的感知也越來越強烈。
就比如牽手這件事吧,我和他在一起了將近三年,但就牽著手一起在馬路上走過兩次。
第一次是我們剛上大學的時候,一起去了一個新的城市,中秋節放假的時候我坐了兩個多小時的車去找他玩,那天很開心,我們兩個人都不是很認路,為了找一家飾品店,一起牽著手壓了很久的馬路。
第二次是那之后了,我去他們學校找他,我們兩個人一起牽著手從東門走到了西門,在路上他突然看到了認識的同學,就立馬松了手,快走了幾步,和我拉開了距離。
但曾經的我真的太喜歡他了,覺得他不愿意公開也沒關系,互相喜歡就夠了,可是現在才知道,那就是不夠喜歡啊。
記得那時候特別流行在朋友圈里發兩個人的牽手照,但我一直都沒有,每次想拍的時候都會被他拒絕,后來趁著他沒注意的時候在海邊拉著他的手偷拍了一張,發朋友圈的時候,還小心翼翼地屏蔽了他。
其實,牽手這個小小的動作真的太能檢驗兩個人的感情了,喜歡的人會緊緊地拉著你,所有有意識和無意識的時候都會緊緊地不松開。
我和現在的男朋友在一起的時候,無論去哪,去見誰他都會緊緊地牽著我的手,和朋友在一起的時候,會不松手地一直拉著我,仿佛一松手我就會走丟一樣。
你看,喜歡和不喜歡真的太明顯了,不喜歡你的人不但不想牽著你的手,就連走路也要和你隔上好幾米,生怕被認識的人看到。
有句話說得好,喜歡就是明目張膽,那么不喜歡呢,是支支吾吾,躲躲藏藏。
記得以前朋友一直和我說,喜歡這件事,是讓你變得不像你,是啞巴說話,騙子真誠,弱者強大,膽小者勇敢。
是有一個人的出現,讓你打破原則,讓你變得不像自己,卻依然快樂。
講真,在我之前談戀愛的時候都沒體會到朋友說的這些,的確會變得不像自己,但卻不會快樂,因為總是在想盡辦法去討另一個人歡心。
但在遇見現在的另一半之后,就覺得互相真實地相處才是好的愛情。
我們兩個人經常爭吵地天翻地覆,但每次吵架之后,他都能放下一切,來哄我,我也會好好地坐下來和他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