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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當他的眼睛關注在方駿遞過來的紙張上的時候,漸漸的眼睛緊緊的盯著紙上的音符與歌詞,秦歌不自覺的輕輕哼唱,漸漸的神色也就變了。
秦歌,雖然不是什么大明星,也不是專業學音樂的出身,但他與歌風樂隊的四位兄弟,在這個圈子里摸爬滾打了也快有五年的時間了,演唱過太多別人和自己的歌曲,可謂是經驗是豐富無比。
五年的時間,他們也成功在這一片的酒吧漸漸的吃開,但是即便如此,他們也是一刻都不愿意放棄,在努力的賺取到酒吧的駐唱費用。
同時也不斷的報名參加各種關于專業音樂的課程,不斷的吸取知識豐富自身,只為了堅持不放棄當初組隊時共同的夢想。
所以,學習了整整四年的音樂,一首歌好不好,他看一遍就能知道,哪怕是一個他從來沒見過的作品。
眼神緊緊地盯著手上的歌曲,漸漸的秦歌的聲音顫抖的哼到一半,他就再也無法繼續下去,當然,不是因為他的水平不行或者歌曲寫得太差。
“方駿,這首歌……”
秦歌用雙手捧著薄薄的五線譜紙,就如同一位虔誠的信徒,捧著自己信仰了一生的圣經,仿佛有千斤之重,激動的顫聲的對著方駿問道:“你真的打算給我們的嗎?”
開始的不以為然,現實重重的給他一擊驚喜!
看著面前的秦歌因為激動而變得有些潮紅的臉,方駿的心里也是有些感慨,微笑著點了點頭,如果不是得到了黃三石的記憶,或許現在的他對未來的方向還是一片迷茫吧,用著很肯定地語氣,認真的回答:“嗯,我送給你們的gift!”
聽到方駿肯定的回答,頓時之間,秦歌的眼睛里,泛起了一絲微紅,眼眶中漸漸泛起淚光。
他的出身非常的平凡,只是因為熱愛搖滾,為了對搖滾樂執著的夢想。
在十八歲生日的那天,他擅自離開家,離開父母獨身一人選擇前往北上,一把破吉他,兩身站滿灰塵的衣衫開始了一個流浪歌手的道路。
如今的他,已經二十七歲,在這九年的職業生涯,從一開始的不懂事而處處碰壁,后來逐漸認識這些有同樣夢想同樣追求的伙伴。
但是因為每個人都只是知道一點半吊子的音樂,一般的小型經紀公司都不愿意簽他們。
直到后來,正式組成樂隊的五人痛定思痛,決心學習鉆研專業音樂,直到現在,原本只是三流小樂隊,已經長成了一支專業實力素養過硬的搖滾樂隊。
直到現在,依然還有很多的搖滾樂隊都沒有出名,那是因為他們的自身和努力的天賦不夠,所以導致無法脫穎而出。
可歌風樂隊不同,身為樂隊主唱的秦歌,在演唱方面有著很高的天賦,寬廣的音域和沙啞的嗓音,讓他能夠輕松駕馭很多高音難度的搖滾歌曲,是個真正的有實力的搖滾歌手。
而樂隊中的其他成員的實力也是同樣不差,不能說他們都已經是頂級樂隊的樂手,但是他們覺得是都具備了一流的搖滾樂隊的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