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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市上,一個十三四歲的大男孩始終拉著一個六歲的穿的圓滾滾的小男孩的手,向著各個攤子走去,兩人走的很慢,向比于其他人的速度還要慢上一些,那速度卻足夠兩人看清攤子上的東西。
所謂臘月集是一年中最熱鬧的集市之一,賣的多是年貨,當然也賣平時集市賣的東西。
兩人在一個賣簪子的攤子前停了下來,黛玉此時身子雖還是六歲的孩子,心卻是成人的,簪子自然是愛的。她一共挑了三款,皆是木質雕花的,做工和木質皆是下成,卻勝在花色新奇。
黛玉將三個簪子皆放在面前,一個一個的看起來細看,反復了幾次都在猶豫,如此做工的簪子她是不可能戴在頭上的,那會丟了林家的臉面,所以也就沒必要三支全買,只挑一支新奇一下便足夠了。
“小公子眼光可真好,這三款簪子是小人這賣的最好的款式,您看看這款式、這材質、這做工,就算是小公子您這樣人家的小姐也是戴得的。”攤位的老板見黛玉在挑選,趕緊開口夸耀的,純粹的王婆賣瓜,自賣自夸。只可惜,黛玉不如看上去那邊小,也是個懂行的,自然完全不信他的話,倒也沒開口反駁。
黛玉還在猶豫,那三支簪子只有細節不一樣,她還是拿不定主意要買哪個。老板見狀再一次開口:“小公子要是拿不定主意,不如三個都買下來,讓小公子的姊妹自己挑選。”
兩人衣服的料子都是以舒適為主,若非見多識廣的人,看著只會覺得是平常的料子。所以,兩人看著雖是公子,那老板也只當兩人是小門小戶的公子,否則也不會那般夸耀。
“這簪子怎么賣的?”唐無錦一直站在旁邊陪著,見黛玉實在是拿不定主意,開口問道。
“這簪子,小人一向賣三十五文一支,三支一共是一百文。”那老板趕緊開口說道。
黛玉聽此伸手拽了拽唐無錦的衣袖,賣三支太浪費了。六十五文在黛玉眼中從來不算什么,不論是過去還是現在,然而有一段時間是除外的,那便是黛玉初到大唐的時候。
一個自小養在深閨的大家千金,又是孤身一人在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沒有照顧她生活的人,甚至連住的地方都沒有,不知所措還是其次,如何在完全陌生的地方生存下去才是最大的問題。
那個時候,除了手上戴著的一個玉鐲子黛玉身無分文,若不是剛好救了唐無錦,她怕遲早是要餓死街頭的。正因為經歷了這些,以前不覺得浪費的事情,現在卻覺得浪費起來,并非舍不得那區區幾十文,只是覺得沒必要而已。
黛玉的這個動作卻是多余的,對黛玉十分了解的唐無錦,又怎會將三支全部買下來。他將那三個簪子一個一個拿起來細看,而后挑了中間那支遞到黛玉面前。黛玉接過簪子看了看,又掃過剩下的兩支,發現三支當中自己最喜歡的,還真就是這一支。
“老板,幫我將這一支簪子包起來。”黛玉說話時聲音特意壓低了一下,加上她此時的穿著,不太注意還真就是個六歲的男童。
老板看了看和簪子一起遞過來的錦盒,猶豫了一下還是開口建議道:“小公子要不要重新挑選一個錦盒,這樣的錦盒客人選來裝玉簪比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