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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人真的像一只螞蟻,一片樹葉,在命運的漩渦里漂浮、打轉、落在地上、零落成泥。
每個人都需要家,都需要穩定的生活,這是最基礎的需求,其他都是次要的。
還在小學時,明美就體驗過漂泊不安。因為宮野夫婦的死,她和志保被組織頻繁轉學,連累了廣田夫婦。有時候,明美在一個新學校還沒安頓幾周,就被組織要求再次搬家。那段時間,她常常惴惴不安地觀察廣田夫婦的臉色,擔心他們會不會因此拋棄她們。
她從來沒想過,為什么組織有資格要求他們搬家。
為什么,他們不拒絕組織的搬家要求呢?
他們不搬家,組織能拿他們怎么辦?殺了他們嗎?因為不搬家而殺人,豈不荒唐?如果所有組織的員工都拒絕搬家,組織殺得過來嗎?
殺不過來。
但今天是她被要求搬家,不是我,明天是她被要求和親人分開,不是我,后天是她被限制工作選擇,不是我。
如果輪到我,就接受吧,是我運氣不好,我認栽。
而且,只是搬家而已,只是不能經常見到妹妹而已,只是必須進入組織的公司工作而已。
為什么要拒絕呢?
組織要求什么,他們就做什么。他們沒想過拒絕,也不覺得他們能拒絕。
或許,他們真的不能拒絕。
但不可否認,正是從小事上的不拒絕開始,他們一退再退,直到退無可退。
而他們不覺得這有什么不對。
可是,小時候被要求頻繁搬家,習慣了組織帶來的不穩定,長大后,也會習慣組織帶來的其他東西,比如不能經常見親人,比如不能自由選擇工作,比如其他更苛刻的條件。
最終,從小被頻繁轉學的明美,在長大后,接受了組織提出的十億日元條件。
她沒法拒絕。
她知道這個條件極其苛刻,充滿巨大的風險,也很難成功,甚至可能是陷阱。但她有什么辦法呢?她早已沒有退路了啊。
更何況,她那么想離開組織,睜開眼也在想,閉上眼也在想,想到后背開始佝僂,想到頭發開始變白,想到心血熬干,也沒想出什么好的方法。
她不得不豪賭一場,孤注一擲。
她可以成功的,她必須成功。
她要堅強,她可以的。
行動開始前的那一天,她心事沉沉地在東京街頭亂逛,直到落日西沉,才發現自己站在那個諸星大向她坦白身份的街角公園。
物是人非,噴泉依舊揮灑著水珠,他卻已經離開了她。
她坐到噴泉前的長椅上,看著紫紅色的晚霞為大地裱上一層衣裝,看著來來往往的行人和他們臉上的笑容,心中十分苦澀。
人類的悲歡,果真并不相通。
她拿出手機,憑著記憶輸入他的電話號碼,想要打給他,又不敢。
他應該換號碼了吧。
她盯著手機發呆,然后在文本框里打字,打幾個字就停頓一下,時不時把一整句話都刪去。
最后,她編輯完郵件,又盯著屏幕看了很久,終于下定決心,閉上眼睛,咬牙按了發送鍵。
叮的一聲,郵件發送成功。她沒有面對答復的勇氣,迅速關機,把手機扔進了街旁的垃圾桶。
為了行動,她買了幾部新的電話,這就是其中一部。
她往家的方向走去,順路買了很貴的食材。
愛子隱隱發現不對。
一開始,是明美突然說要搬家,她們早就習慣了搬家,但這一次,明美不允許愛子帶太多東西。她們先搬進公寓里,過了幾天,又搬去酒店住了一周,然后又搬進一棟一戶建。愛子十分困惑,但沒有想太多。
然后更奇怪的事發生了。明美不再上班,回家的時間變得不固定。甚至買了各種不同風格的衣服,有時候打扮得像銀行職員,嚴肅異常,有時候又打扮得像個中學生,看上去乖巧可愛。愛子問她,她就說她在找新的工作。
“不同工作需要不同形象嗎?”
“是啊,”明美對著鏡子化妝,“有些行業呢,喜歡嚴肅一點的女性,有些行業呢,喜歡可愛一點的女性。”
愛子沒有被說服,她悄悄留了個心眼。有一天,明美一出門,她就偷偷跟了上去,不近不遠地尾隨著。明美沒有發現愛子,徑直走進一家銀行,愛子等了幾分鐘,也跟著走了進去,但就這短短幾分鐘,她把明美跟丟了。
愛子沒有氣餒。第二天,她謊稱自己去上學,卻沒有去。她蹲在家旁邊的小巷里,等著明美走出家門,但她等了整整兩個小時,也沒有見到明美的身影。
第三天,愛子依舊蹲在那個小巷里,僅僅半個小時后,明美就走了出來,穿得像個高級酒店的服務員。明美上了一輛車,愛子也叫住一輛車,跟上明美。
出租車到了目的地,果真是一家高級酒店。明美走了進去,和柜臺里的領班說了幾句,就走進了專屬員工的換衣間。
好吧,可能明美真的是在嘗試不同的新工作吧。愛子看見明美消失在換衣間的門后,悻悻地離開酒店,回家了。
但明美皺眉的次數越來越多,笑的時間越來越少。有天晚上,明美在浴室待了整整一個小時。愛子瘋狂敲門:“姐姐,你睡著了嗎?”
明美又磨蹭了十分鐘,才從浴室里走了出來,臉色有些蒼白,是泡澡泡太久了嗎?
愛子心里的疑惑越來越大,她扶著明美坐到化妝臺前,把琳瑯滿目的化妝品推到一邊,順口問了一句:“手表呢?”
“什么手表?”
“就是你的手表啊,平常不是都放在桌子上嗎?我想看一下時間。”
明美擦頭發的手頓了一下,然后回答道:“我好像把它弄丟了。”
“手表怎么會弄丟?”愛子有些不可思議,但明美把手機拿起來,看了一眼時間。
“好了,”明美說,“已經十點了,你該去洗洗睡了。”
第二天,愛子很早就起床了,她把早飯做好,打掃了一下客廳的衛生,等明美起床,就說要去幫明美收拾房間。
她們以前一直睡在一起,手臂攙著手臂,大腿碰著大腿,親親熱熱地擠一個被窩。但隨著愛子長大,升入國中,明美有意識地要讓愛子有自己的空間。雖然愛子仍舊時不時和明美撒嬌,晚上偷偷溜到明美床上,但她們還是一人一個房間。
一開始,明美沒有在意,以為愛子只是心血來潮,想要做大掃除。但吃著吃著,她突然意識到什么,沖進了自己的房間。
愛子果然在翻她的包,并且已經翻出了那個東西。
“這是什么?”愛子問明美。
明美握緊拳頭:“你怎么可以翻我的東西?”
“你先說這是什么?”愛子舉起手里的東西,是一小瓶白色粉末,明美心一沉,終于瞞不住了。
“是安眠藥。”明美說。
“安眠藥才不長這樣!”愛子很生氣,開始旋蓋子,“如果是安眠藥的話,我舔一口沒關系吧?”
“不要!”明美劈手奪過小瓶子。
愛子看著明美,明美也看著愛子。窗戶紙撕破,再也無法隱瞞對方,也無法自欺欺人。
“所以這不是安眠藥。”愛子緊緊盯著明美的眼睛。
“這是安眠藥。”明美強撐著鎮定,她必須相信這是安眠藥,她只能相信這是安眠藥,“這是一種新型安眠藥,磨成粉,有利于吸收……”
“那為什么不讓我吃?”
“你還小,吃安眠藥不好,萬一吃出什么問題,怎么辦?”
愛子氣笑了:“騙我有意思嗎?我已經十四歲了,不是小孩子了!”
是啊,她已經十四歲了。孤獨的、憂郁的、敏感的十四歲,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十四歲,滿懷憤怒和痛苦的十四歲。
但是……
明美垂下眼簾,她又該如何開口,告訴愛子她做的事呢?
她又該如何說起,她為了帶愛子和志保逃離組織,竟然接受了組織的十億日元條件,策劃了一場銀行搶劫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