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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唇薄,眼睛狹長,面無表情,從駐唱歌手那借來吉他,溝通好后,站在話筒前。
一段毫無征兆的重金屬音樂頓時響起,把所有人都嚇了一跳。
是一首搖滾。
男人自彈自唱,每一句都幾乎是吼出來的,特別震撼。
一首唱完,滿堂喝彩。
任宇被比下去了。
音樂落下,男人沒有急著下臺,他目光鎖定任宇,對著話筒說:“民謠就是個屁,搖滾才是王道!”
任宇放在桌子上的手掌緊握成拳頭,緊緊抿著唇,眼睛里有怒火跳動。
秦歌有些意外,感情這倆人認識。
不過男人這地圖炮開的太廣,罵完后,下面頓時響起一陣叫罵。
男人也不管,還了吉他,自顧自下了臺。
相對來說,男人和任宇剛剛唱的歌比起來,的確男人的歌要更好,他說民謠就是個屁,的確也成立。
不過秦歌心里挺不爽的,他喜歡搖滾,也喜歡民謠,在他心里,兩者不好放在一起比較。
秦歌看一眼徐潔,這妞兒還盯著吉他。
“你真想要那把吉他?”
徐潔眼神動了動,看向秦歌,有些疑惑,然后點點頭。
任宇皺著眉,問:“你要上臺?”
秦歌笑了笑,說:“我挺喜歡民謠的?!?
任宇沒明白秦歌突然說這么一句話什么意思,但很快他就明白了。
秦歌起身朝著臺上走去,觀眾們見竟然有人在這個當口上臺,都是一愣,接著開始鼓掌,掌聲比之前任何一個人登臺都要熱烈。
先前上臺的男人說了那么一句狂妄的話,下面的觀眾不管喜歡民謠還是搖滾,都很憤怒,在他們看來,秦歌選擇在這個時候上去,就是給剛剛那男人一點顏色看看。
不過他們也明白,不管剛剛那個男人多么討人厭,但人家唱的歌的的確確好聽,這一點不可否認。
秦歌也借來了吉他,大家伙一看,好家伙,這不是民謠就是搖滾的節奏啊。
秦歌坐在半人高的凳子上,調整話筒高度。
“下面這首歌,送給喜歡民謠的朋友們?!鼻馗栉⑿χf完這句話,下面又是一片掌聲。
沒有伴奏,只有秦歌手指撥弦的吉他聲在偌大的酒吧里響起。
旋律悠揚,讓人放松。
從來到西塘的那一刻,秦歌的腦海里就一直有一段旋律,如果秦歌沒有喝酒,他今天絕對不上上臺,更不會唱出這首歌。
他望著昏暗燈光下的一張張年輕而陌生的面孔,緩緩閉上了雙眼,充斥著青澀回憶與追戀的聲音,從秦歌口中傳出。
……
明天你是否回想起~
昨天你寫的日記~
明天你是否還惦記~
曾經最愛哭的你~
老師們都已想不起~
猜不出問題的你~
我也是偶然翻相片~
才想起同桌的你~
這是一首有關青春,有關回憶,有關初戀的歌曲。
秦歌的聲音獨特而有質感,飽含情感,將這首演繹到了極致,或許其中一些細節上處理不夠好,但此情此景,誰會去在意?
觀眾們從一開始猜測秦歌會唱什么歌,到后來聽見這首完全陌生,卻又觸動心底最深處的歌,全部被震住了。
先前上臺的男人震驚的看向秦歌,他努力的看清秦歌的模樣,記憶力內地歌壇并沒有這么一號年輕的歌手。
他雖然不喜歡民謠,但稍微有些成績的民謠,他都聽過。
這首歌,朗朗上口,絕對不會是無名之歌,可偏偏的,他就是沒有聽過。
難道,是原創?
這個想法一出現,男人自己都被自己嚇了一跳。
任宇瞠目結舌看著秦歌,論對民謠的熟悉,恐怕就連酒吧的駐唱歌手都不一定比得過他。
任宇確定,這首歌絕對是原創。
這個世界究竟是怎么了?隨便在酒吧碰見的人,都能創作一首民謠?還特么這么好聽,沒天理了?。?
徐潔手掌貼著下巴,眼神溫柔看向唱歌的秦歌,耳邊回繞秦歌略帶傷感的嗓音。
前段唱完,秦歌沒有如原唱那樣直接進入高-潮,而是停了幾秒鐘,用吉他彈奏彌補這段空缺。
觀眾們心中期待。
秦歌貼上話筒,唱出第一段高-潮。
……
誰娶了多愁善感的你~
誰看了你的日記~
誰把你的長發盤起~
誰給你做的嫁衣~
啦~~~啦啦啦啦~~~
啦~~~啦啦啦啦~~~
……
如果旋律傷感追憶,那么歌詞則如利箭剖開在座的年輕人們的心臟,將埋藏心底的初戀全部釋放。
有人流淚,有人哭泣。
秦歌的眼睛也微微有些濕潤,他沒有繼續唱下去,隨著這一段吟唱完畢,他閉上眼睛呼吸了幾口氣,微笑說:“歌詞沒寫完,各位見諒?!?
“嘶~”
下面響起一片倒吸涼氣的聲音。
還真特么是原創。
不管是先前登臺的男人,還是任宇、駐唱歌手,有一個算一個,全部被秦歌這強大的創作能力驚到了。
“好聽!”
“真好聽!”
“都把我唱哭了。”
觀眾的反響很熱烈,十個里面有一半都在抹眼睛。
一些男人女人受到酒精刺激,也不管自己男女朋友是不是坐在一邊,拿起電話就給初戀發短信打電話。
酒吧老板知道今晚的活動得提前結束了,趕緊上臺,讓大家給喜歡的歌手送玫瑰。
毫無意外,或者說,是理所應當。
秦歌得到了第一名。
至于那個男人,早在秦歌唱完后就灰溜溜離開酒吧。
那把大紅色吉他,由酒吧老板親自送來。
“謝了。”秦歌接過吉他,笑著說。
老板一邊打量一邊笑著說:“剛剛那首歌真不錯?!?
秦歌矜持一笑:“瞎寫著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