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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不知不覺就過去了,林凌來到這里已經是三個月了,雖然脫掉了代表新人的袖章,但是工資還是沒長,聽老員工說要再等三個月呢。幸好,雖然工資沒長,那群新人又在鬧,她們這批人的暫住證算是給辦下來了。
有了暫住證,林凌的底氣都有了,在時隔三個月后,林凌終于又來到了鎮上,她身上沒帶太多錢,林凌太明白沿海城市了,這里打工的人群很多,扒手也很多,特別喜歡對年輕的打工族下手,因為她們沒經驗,喜歡在身上擱現金。林凌發了工資都是存在銀行的,三個月的省吃儉用也只存了一千多點兒,林凌覺得很失望。而且畢竟不能總在鞋廠上班,鞋廠工資低不說,特別累,還有對身體有害的難聞的味道。
林凌看著眼前繁華的F鎮,心里卻在思索:畢竟不能總在鞋廠上班,鞋廠工資低就不說了,特別累,雖然自己現在年輕不覺得,但年輕的時候累很了,老了就會多病多痛;鞋廠還有對身體有害的難聞的味道。而且聽寢室里面做流水線上的室友說,林凌她們都還算好了,搬運的話還要自由一點兒。她們更惱火,每天上班水都不敢多喝,因為她們一條線幾十個人只有幾個干部,根本頂不過來崗位,還對她們離崗要求時間等。這些都觸使林凌下定決心要離開鞋廠,但是林凌畢竟不是剛出門的愣頭青,不會因為對工作不滿意馬上說走就要走,而是想要看看有沒有其他什么機會,找到更好的工作再走。
林凌先找了一家面館吃面,雖然有油有鹽,但是林凌依然覺得并不好吃,不知道那油是什么,總覺得有股味道。林凌硬著頭皮把面吃了大半,可惜了三塊錢,林凌結賬的時候想著。
轉了大半個鎮子,林凌還是沒看到滿意的,鎮上只有服務員和營業員等工作,林凌覺得都不適合自己,她本來就比較內向,在廠里都不怎么愛說話,別人都是三三兩兩的結群玩耍,林凌在寢室里面和工作的時候說幾句,其他幾乎一個人獨來獨往。
林凌其實并不介意這些,但她總要像個辦法呀,三個月在很節儉的情況下才存了一千多塊錢,她必須想辦法,否則她覺得未來也不會有太多的希望。林凌想到了股票和房產,可是股票她也不是很懂,至于房產她則只有一千元,這些都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林凌逛了很久,坐在公園的長椅上,覺得有點失望,她明知道這個時期應該好掙錢,可是她不會說話,不會賣東西,林凌都不知道該怎么辦了。看了看天色,似乎也不早了,林凌準備去趕車回廠了。就在路過報亭的時候,林凌停了下來,看到了夾在報紙中的雜志,她隨意的翻了翻,看到里面歡迎投稿的信息時,突然就有了主意。前世的林玲雖然成績并不好,但是很喜歡讀書,出去打工以后雖然身上沒有多少錢,但是她都會用來買雜志和小說,翻翻眼前最新出來的雜志,里面的故事并不怎么吸引人,她的腦海里的文章能否寫出來呢?
林凌越想越覺得可行,于是買下了雜志,因為里面有投稿的地址,她總不能抄下來吧,沒看見老板見她只翻書,都望過來好幾眼了嗎?林凌有些興奮的拿著雜志離去,剩下老板有些奇怪的望著她遠去的背影:因為林凌一看就知道是個窮打工妹,一身廉價的衣服褲子鞋子,怎么看都像個白看書的,真沒想到會買,畢竟一本雜志要三塊錢呢,可不便宜。不過轉念一想,要是這些打工妹看了都買就好了。
林凌自是不會知道老板的想法,她去買了鋼筆和紙還有信封郵票等,看著身上馬上只剩下可憐的十幾塊錢,苦笑不已。但想到能靠寫作賺錢就覺得還是不錯的,這些只是前期微不足道的投資,她一定能賺回來的。
林凌拿著裝滿東西的塑料袋擠上了公交車,車上又看到上次的幾個熟面孔,這幾人是把這趟公交車包圓啦?!林凌下意識的離她們遠點兒,還好林凌一看就是窮酸樣的,透明的白色塑料袋里一看就不是什么值錢的東西,這伙人也沒盯上林凌,直到林凌下車也沒遇到什么沖突,不過也有可能她們已經下手了,但是林凌沒發現而已。
回到宿舍,林凌看著天色還不算太晚,就洗漱之后寫起了大綱。幸好雖然宿舍人多,但是林凌住的是下床,又挨著張桌子,要不然還不好寫。林凌先翻了翻雜志,這本名為火花的雜志封面還是不錯的,內容嘛,可能是因為思想的局限性,還是顯得故事有些老舊。
林凌打算寫的是一個窮苦未婚先孕的男人在快要生產住進醫院時,看到離他不遠的病房有戶人家條件很不錯,只是因為這段時間生孩子的比較多,所以在普通病房待產,他看到那家人那么幸福,再想想自己覺得很難過;而懷孕之后父性的本能又促使他不免想到了寶寶,她們家的寶寶以后一定會很幸福吧,而自己的寶寶,又沒有母親,父親又是這個樣子,他的寶寶未來一定很苦吧!年輕的父親只是想了想,在心里默默羨慕和感慨著,但誰也不知道這樣的想法會照成什么樣的后果。
林凌寫到熄燈之時就沒寫了,大概的腹稿就是以后兩家孩子在對換以后的故事,雖然在現在看來是比較老的梗了,但是在這個年代應該還是行吧。林凌在睡著前迷迷糊糊的想著。
時間慢慢流去,不知不覺又過了一個多月,已經正式進入十一月份了,林凌也總算把這篇狗血至極的文章寫完寄了出去,除了在工作的勞累之后更添了一份辛苦,似乎沒什么太大的區別,但是林凌覺得在苦之中還是抱有很大的希望的,每天都是笑臉迎人。不過林凌這樣的也沒怎么引起很大的注意,因為快過年了,大家都很興奮,有的在準備年貨,要把這邊的特產帶回家給家里的老人小孩嘗嘗鮮,有的則為自己準備著新衣服等,總之還有兩個月才過年,但氣氛是已經炒了起來。
金二姐也招呼著林凌買東西,還要教林凌買什么東西最合適與劃算,但是林凌拒絕了,在林凌看來拿東西又麻煩又不實用,不管哪里,錢才是最實用的,林凌就打算帶錢回去就行了。金二姐知道了又教林凌怎么放錢在身上,因為那個時候異地取款要扣錢,大家都舍不得回家取款,就把錢取出來在身上藏好。林凌搖頭拒絕,決定還是回老家再取錢,因為只有千日做賊的,哪來千日防賊的?過年期間也正是扒手們猖獗的時候,到時候不要因小失大。她勸金二姐還是回了家再取錢,可是金二姐覺得林凌不識好歹,這錢掙得這么辛苦,卻白白讓銀行這么輕松的賺去,她可不干。而且是看在同個村的,她才教林凌,結果林凌一一反對,她可是出來幾年的老人了,會不知道怎么做最好,金二姐又疏遠了林凌。
林凌看到這樣,也沒有辦法,每個人的想法不一樣,她也只能點到為止。其實林凌受過苦難,自身也變得比較自私,如果不是覺得金二姐很熱心的幫助自己,林凌是不會管她怎么做的,能提醒的她盡量提醒,她總不能強迫別人按她的方式做吧。
時間離過年更近了,另林凌興奮的是她收到了信封,里面是整整兩千塊錢,這是因為花火的編輯覺得不錯,給的稿費,還有對她文章的評價和鼓勵,還請她繼續在花火投稿。林凌不知道的是一個新人作者是拿不到這么高的稿費,因為她的小說入了總編輯的眼,覺得確實很新穎,才做主給了她那么高的稿費。林凌把錢存進銀行,看到卡上的三千五百塊錢覺得很是興奮。
因為她就連上輩子自己手上都從來沒有過這么多錢,發了工資總是第一時間給家里打去,那時工資也低,一月也差不多五六百塊,后來工資高的時候她又不允許出去打工了,所以林凌一晚上都沒睡好,第二天頂著個熊貓眼去上的班。
忘了說的是因為這里是工業區,雖然商場和多少飯館,但是政府為了方便打工人員,還是在這里設置了小小的銀行和郵局,算是為數不多做的好事了。雖然工作人員都是冷漠和不耐煩的,但是畢竟還是方便了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