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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字干了之后,高仲才端著碗到小溪邊打了一碗水,然后回到了石板前,用自己毛筆沾了水開始模仿張與可的字來。
毛筆字難,不僅是難在毛筆的掌控,更是難在字上。
毛筆字和鋼筆字其實是兩個概念,現在的鋼筆字雖然也講究很平豎直,筆畫連筆,但橫就是橫,豎就是豎,書寫簡單,學起來自然更加的簡單。
但是毛筆字不一樣,它不僅講究起筆、落筆,還講究力量的運用。就拿現在寫一橫來說,用鋼筆直接橫向畫一筆就完成了,講究的會在起筆和落筆時候加上頓筆,稍稍停頓一下,讓前后看著稍大,字體也會微微上翹,看著更加的豐滿。
可毛筆這一橫就不一樣了,它在起筆的時候是有一個回勾動作的,而且這一橫腦袋會比身子要稍稍的瘦一點而兒,在收筆的時候還有一個回勾。雖然以前一前一后有兩個回勾,可你在觀察的時候是看不出來的,只覺著前后這兩個頓筆非常好看,字體豐滿,若是你照著它這么書寫,往往都不會成功!
這就是古人創造出漢字的偉大,復雜的漢字加上難以駕馭的毛筆字隔絕了兩個階級。一個農人即便你會背三字經,不會寫,人家是不會承認你是讀書人的。即便你會寫,但是寫的不好,那么你只是一個識字的人。
在讀書人的世界,你只有寫出一手好字,人家的才會承認你的地位。
照著張與可的字高仲開始練習起來,但是寫了幾遍之后,高仲卻還是沒有抓住要領,每個字都是寫的非常丑陋,一個個張牙舞爪的。
寫滿了石板之后,高仲便是看著石板盤算著自己應該如何才能寫出一手好字。
竹屋中的張與可微笑的看著已經停下來的高仲,笑了笑,然后繼續看著自己面前的書本。
“哎,真是笨,小學的時候明明已經學習過的,現在怎么忘記了!”
忽然高仲拍了一下自己的腦袋,然后笑嘻嘻的繼續來到了石板面前。
這一次高仲沒有盲目的繼續照著張與可的字來臨摹,而是開始在石板上開始慢慢寫著:點、橫、豎等偏旁部首。這的確是小學老師教過的知識,任何字都是偏旁部首組成的,只要講部首練好,然后再來寫字那就輕松多了。
所以現在高仲要做的就是將“去沙存金,鐵杵成針?!睅讉€字拆分,一筆一劃的慢慢書寫便可。
一整天的時間高仲就這樣埋首在寫字之中,雖然一天下來高仲的字還是沒有什么大的進步,可是這一天他的毛筆掌握卻比昨天要好了許多,現在高仲已經能夠感覺到自己的手腕已經找著了竅門。
到了下午的時候,張與可睡了午覺才出了竹屋,這是他現在的規矩,午睡之后腦袋昏昏沉沉的,必須要出來轉悠一圈,好醒醒瞌睡。
張與可自然走到了高仲的面前,見著高仲在石板上迅速的書寫,當下便是露出了滿意的笑容。當見到了張與可在石板上寫著偏旁部首的時候,他微微有些吃驚,然后露出了笑容:“還是挺有慧根的!”
然后張與可才走到楊三老的面前,和楊三老一同坐了下來,喝起了下午茶。
而高仲孩子繼續練著字,一筆一劃的寫著偏旁部首。這個時候小書童小跑到了高仲的面前:“休息一吧?!?
高仲搖了搖頭,他方才才抓住如何掌握運用腕力來寫字的靈感,現在如果放棄了,這種感覺怕是很難找回來了。
小書童覺著無趣,便拿著鐵鍋兒去了小溪邊打了一鍋水,然后升起了爐火給張與可燒起了沏茶用的開水。
“張老爺,你說這小子將來能成為秀才么?”
楊三老和張與可之間最多的話題就是高仲,而楊三老對于高仲分外的看中,最喜歡朝著張與可打探高仲的消息。
聽著楊三老的話,張與可端起了面前的茶水,然后拿起蓋碗朝著茶杯里面吹了吹,吹開了漂浮在茶杯里的茶葉:“等他先考中了童生再說,連童子都不是,將來考什么秀才?”
“也是,今春的童子試已經過了……”楊三老嘆了一口氣朝著張與可說道。
“過了也就過了,這娃子聰明,晚一年對他而言應當算是好事兒才對,急不得,急不得!”
張與可擺了擺手,放下了手里的茶杯,然后看著不遠處正在寫字的高仲。雖然是站在樹蔭下寫字,可是高仲現在依舊是滿頭大汗,即便是微微的山風也緩解不了高峰的熱意。
楊三老聽著張與可的話點點頭,此時他已經明白高仲在張與可心中的評價應該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