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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二夫婦溫馨的家】
結婚前,關于婚后小兩口住哪里的問題,雙方爸爸都持開明的態度,不加干涉。
雙方媽媽的意見似乎不太統一。
林家自然是希望能和兒子兒媳一起住,一來光耀是林家三代單傳,如果回總公司工作后,自然要比在餐廳忙得多,而且林家司機、廚師、傭人一應俱全,日常生活比較方便。二來也是重點,可以時常催促小兩口生孩子以及懷孕生子后便于照顧。總之一句話:一切都要服務于生孩子這個大局。
二妹媽媽則屬于糾結型的。以前當她作為婆婆的時候,希望凱文和小楠與自己一起住;但是現在換到自己女兒身上,護犢之心便油然而生,非常擔心從小大大咧咧的二妹處理不好婆媳關系,所以建議二妹和公婆分開住。且如果能住在幸福苑附近就更好了。自己想女兒了還能時不時去看看,做點什么好吃的給送過去也方便。
哎!真是可憐天下父母心!這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況且雙方母親的出發點就是一個字“愛”。當然這些建議都是兩位母親私下和自己的孩子溝通的,否則在這個觀點上雙方母親各執一詞,恐怕很難達成共識的。鬧不好還會產生矛盾。
還好我們的耀二夫婦鶼鰈情深,遇到問題都是有商有量的。對于這個問題,夫妻倆早就達成了一致。
光耀母親的觀點首先被光耀否決。光耀自由慣了,單身的時候為了逃避父母的過分監管,他就不愿意住在家里。現在結婚了,要是和爸媽住一起,天天被嘮叨不說,家里還那么多人進進出出的,難免影響小兩口甜蜜的二人世界,這還讓不讓他活啦!
二妹生長在一個普通家庭,從小獨立能力很強的她,也希望有更多自由空間。況且住在林家這種大戶人家,二妹壓力頗大,能和光耀住在外面自然是極好的。
光耀是寵妻狂魔,本來打算采納岳母的建議在幸福苑附近買套公寓。但是二妹堅決反對光耀買新房,居然還提出婚后就住光耀原先的那套公寓。雖然這套房子不算太小,大約120平米左右;也不算太舊,只買了兩年。
但是光耀總覺得太委屈二妹了。本來嘛!現在這個大趨勢,普通人家娶媳婦都要購置新房。他這種超級富二代家庭娶媳婦,給人家住舊房,太摳門了吧,說出去讓人笑話。
二妹不覺得委屈,她把選擇住光耀那套舊公寓的理由歸納為以下五大點:
1、光耀的舊公寓地理位置好,交通便利,出門就有公交地鐵,便于自己綠色出行。
2、離林氏集團總公司近,便于光耀上下班。
3、地處林蘇兩家的中間位置,便于經常往返雙方父母家看望。
4、如果買新房子,勢必還要進行裝修,太不環保。
5、也是最關鍵的一點,如果真的要買新房,還是結婚后夫妻倆一起奮斗,賺了錢一起買,才更有意義!
這五個理由可謂條理清晰,邏輯準確,條條都經得起推敲。既方便了夫妻倆出行,又方便照顧雙方父母;既健康環保又高瞻遠矚地規劃了今后的生活。
哇塞!蘇二妹同學如此冰雪聰明、大氣懂事、體貼賢惠,我們的林大少爺還能說什么呢?當然只有舉雙手贊成的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