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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支筆挺好看的,給我了。”
季相南話鋒一轉,反手把那只兔子頭圓珠筆從江向笙的手里拿走。
“憑什么!我不給你,還給我!”
這比崽子犯什么神經病,突然問她要東西?還摸她的手手。
“真小氣,給我又能怎么樣。”季相南從自己的桌洞里拿出一只通體漆黑的鋼筆,扔給江向笙:“跟你換。”
江向笙哭笑不得。
我的粉紅兔子啊!跟了我半年的圓珠筆啊!
不是我不要你,是有人把你搶走了啊啊啊!
不過圓珠筆換鋼筆,還是蠻賺得。這買賣不虧。
后來季媽媽在整理季相南書桌的時候看到了那只粉紅兔子圓珠筆,心頭突然涌出一股暖流。
這么少女心的東西絕對不是自己兒子的,那就一定是小女孩的。
身為女人的八卦心里立刻讓這個媽媽燃燒起來,是女孩送給自家兒子的?還是兒子買來送給喜歡的小女孩的?好好奇,好想知道哦。
不過圓珠筆讓季相南保管的很好,但那只鋼筆不久后就被初實搶了過去。
初實憤怒的捶打著江向笙的小胸膛:“混蛋!混蛋!你這只骯臟的手竟然敢觸碰我的相公!”
“你哪只眼睛看到是我碰的了?”江向笙黑著臉。
“我不管,我不管!把那只鋼筆給我!那是我相公的東西!”
“我不給,我不給!那是你相公給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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