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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走出理化縣,寧博容舒出口氣,壓在心上的石頭好似一下子搬開了,周身都舒泰不少。
她不大喜歡這個與柳家比鄰而居的地方,她還是喜歡自家書院里的竹樓,或許并沒有多華麗貴氣,卻著實舒服自在,不似這里,好像什么事兒都透著幾分復雜。
還是書院中那朗朗的讀書聲比較治愈。
又是一天一夜,很快就回到了萬里書院,寧博容飽飽地睡上了一覺,醒過來簡直神清氣爽。
陪著崔氏說了會兒話,朝食只用了香菇雞絲粥配些酸筍、腐乳,美美吃上一頓,哪怕一天都是課,她都覺得很幸福。
陸質得了新方法,正是一頭的勁,立刻找了其他幾個夫子商量,回頭就在教學中用了起來,而這次寧博容并未瞞著寧盛,一回來就與寧盛說了。
寧盛的眼睛發亮,“理論上是很行得通的。”
“可不僅僅是理論上,是一定行得通。”寧博容驕傲道,“那些貧寒學子入學已然七八月,不如阿爹親自出些題,考他們一考。”
寧盛失笑道:“知道你個鬼靈精想法多,不止這,前頭也與寒川說了不少出了不少主意,但這些孩子進學尚且不滿一年,這能考出什么結果來。”
“可別小看了他們,”寧博容認真道,“阿爹,你可有看到他們寫的字?”
“寫的字?”
這些貧寒學子已經是十幾歲的孩子,對于力道的掌握與普通的小學生是不一樣的,先在黑板上學習認字,然后蘸了水在黑板上練毛筆字,一支筆可以寫上很久不說,更不需要浪費于他們而言太過昂貴的紙,所以他們日日幾乎是廢寢忘食地練,一有閑暇時間就練。
要說恒心、毅力和吃苦的能力,萬里書院的其他學子拍馬也及不上這些貧寒學子。
寧盛讓萬里書院的學子腕上懸沙袋練字,每日這般練上兩刻,雖大部分學子還是勤奮的,但總有那么幾人要偷工減料,這些貧寒子們卻是真真正正到了刻苦的地步,每日花在練字上的時間,那是一個時辰都不止,甚至有幾個孩子要練上兩個時辰。
寧博容就在某一個下雪的冬日站在屋頂上看到過書院中他們的住處外面呆著好幾個身影。
夜晚借著雪地的光亮,帶上小黑板與毛筆,蘸了雪就可以寫字,直練到夜深了才回去睡覺。
于是,寧博容看著寧盛笑道,“阿爹,不如明日里,我們一塊兒去看看這些學子們寫的字吧。”
寧盛并未反對。
第二天,對于這些貧寒學子們有一件極驚喜的事,他們第一次拿到了雪白的紙張,這種紙并不算太好,對于萬里書院的其他學子們而言,不過是平日里練字用的紙罷了。
可對于他們而言,卻顯得格外珍貴。
陸質微笑道,“今日的‘書’課,便是要你們用這紙來練字,需知寫在紙上與黑板上并不全然相同,紙會暈染,你們不可落筆太重,卻也不可太輕,是以這練字亦是必要,待得再過幾日,便需你們親自將前日里所學慢慢抄寫下來……”
胡中和激動地手都有些顫抖,他聞著紙張的香味,漸漸地平靜下來,又抬起頭以感激的目光看向講臺上的陸師。
陸夫子雖年輕,但他們所有人都心甘情愿地尊他為師,不為其他,如果沒有他,沒有萬里書院,沒有寧山長,沒有那心善的寧家娘子和小娘子,他們便無法坐在這里,無法讀書習字,他或許得像父兄一樣佝僂著勞作一輩子。
是以,落筆之時,那墨跡暈染開的時候,他甚至有些心慌,就怕浪費了這紙。
結果,他羞愧地看著第一個寫得很丑的字跡,慢慢的,就定了下來,每次寫字,他都極認真,且虔誠,若是有一個人比他更努力,胡中和都會覺得愧對現在自己所享有的一切。
這寬敞明亮的教室,那暖和的住處,每天好吃的食物,還有這些夫子的傾囊相授。
再沒有比這更好的日子,他感恩,當然要更加努力,否則,他連坐在這里都會感到羞愧。
等到寫第二張,他的心境已經全然穩定下來,比起平時在黑板上練字,寫在紙上是有些不同,卻也相差無幾,他如陸師吩咐的那樣,挺直了腰背,一字字地寫下來。
他寫的是《孝經》,如今他們《孝經》與《論語》都已學完,胡中和將這兩本書都可倒背如流,此時寫起來格外順暢。
恐怕在萬里書院最好的甲字班里,也沒有這般特別的氣氛,沒有一個人說話,沒有一個人偷閑,沒有一個人走神,更沒有一個人抬頭,他們只是完全沉浸在書之道中,幾乎是懷著崇敬的心情在紙上習字。
寧盛便是這時走進了教室,寧博容趴在窗上帶笑看。
讓寧盛感到驚異的是,他走進來,竟然沒有一個人發現。
這些孩子們一個個全身心地投入面前帶著墨香的紙張上,卸下手腕上的沙袋之后,寫起來順暢極了。
靠門的第一個桌子,坐著的便是相較其他人要稍稍瘦小一些的胡中和,寧盛一眼便看到了他的字。
習字不過七八月,事實上,讀書認字也不過七八月,寧盛看到他寫的字,卻是嚇了一跳。
任何事,日積月累之下,功效都是顯著的,若是一開始就讓他們在紙上習字,他們定會覺得浪費,而無法做到盡全力。
可并不是,寧博容讓他們在黑板上寫,水跡足以讓他們看清自己寫出的字是個什么模樣。
然后,他們每個人的小黑板乃是雙面刷漆的黑板,背面便是陸質用淺黃色顏料臨的帖,字跡遇水不化,需用特殊方式去洗擦,他們可日日沾水猶如臨帖一般寫那陸質為他們寫好的字,先是在其上臨字,后是在反面學寫,臨的是唐時顏真卿的《自書告身》,楷體端莊樸厚,乃是十分適合初學者臨帖的字體。
是以此時,胡中和的字已然有棱有角,端正清秀,且力透紙背,不說多有靈氣,卻已然比萬里書院中習字三四年的學子還要出色了。
寧盛瞧向一雙眼睛笑成彎月牙的寧博容,不禁搖了搖頭笑了起來。
又往前走,下一個卻是那個叫張林的瘦小男孩兒,只是過了這大半年,他抽條兒一樣長高了不少,身體也不再瘦弱,一張面容就愈加秀氣起來。
他正寫字,便是寧盛走到了他的身邊,他也不曾發現。
他們臨的都是一樣的帖,但是,每個人的字都會有自己的風格,哪怕初時臨帖臨的是一樣,回頭寫出來的字,卻并不會相同。
例如胡中和的字便是棱角分明,每一個字都方方正正端莊極了,張林的字卻要瘦長一些,比胡中和的更要稍稍柔和,力道卻并不差,一個個寫下去秀美中不乏風骨,可見也是花了大力氣去練的。
寧博容知道,一個人練毛筆字,如果一天練半個小時,練上個七八年,字就肯定不會太糟糕,這些孩子們只練了七八個月,可是,他們每天要練四五個小時,花的功夫與心血根本不可比較,他們的練字,就是真真正正全身心地投入,練到手腕都能腫起來——
哪里能一樣呵。
所以寧盛現在十分震驚,寧博容卻一點都不驚訝。
慢慢的,這些孩子們就好似是洗凈了泥污,漸漸的透出令人驚艷的風華來。
這是他們應得的。
是他們每一天每一刻從未有過懈怠的努力——
應得的。
他們已經變得和七八個月前完全不一樣,發現這一點的,卻只有寧博容、陸質他們寥寥幾個人,連他們自己甚至都不曾察覺。
寧博容得意地笑著,聞著風里隱隱飄來的花香,心曠神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