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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將游標從李盈盈的名字移開,先后移到郭建宇與陳喬霏上方,「案一的郭姓死者母親為當時任訓導主任的林姓婦人,不僅縱容霸凌行為,并在檢警調查時包庇加害者;而案三的陳姓婦人之子為毒品擁有者,雖未直接參與霸凌,卻對實情知而不報造成季姓學生身心不堪負荷;案四嚴姓女子的未婚夫則為協助餵食季姓學生毒品的協助人。」
把關係梳理完畢,律師調出錄音檔,說明道:「案一死者的母親因不便到場,辯方在取得同意后將對話錄音作為證物。」話畢,律師按下播放鍵,他與林月萍的對話聲音頃刻響徹法庭。
「您與賀小姐的關係是?」
「我是她高中時的訓導主任。」
「對于賀小姐與季姓學生遭霸凌一事您是否知情?」
「當時我只有聽說季桓逸被李盈盈欺負,并不知道賀鈴也遇到相同情況。」
「但根據我能查到的資訊,當年季姓學生自殺后,您對前來調查的檢警力保李姓死者。」
「是的,因為我無法確定季桓逸的死是否與李盈盈有關,而李盈盈又是前途大好的學生,我無法貿然將她推上風口浪尖,這點我必須承認是我的疏失,但還是不能接受賀鈴因此殺害我的兒子……」
「這會交由法院定奪。請問您是否同意將此錄音作為辯方證物在審判中使用?」
「我同意。」
錄音檔的時間軸跑到底,待氣氛沉淀后律師才開口:「由此對話可知婦人確有袒護之事,這是被告以季姓學生所遭受對待還治婦人兒子的原因。」
一段結束,律師站直身子望向法官席,「接著,請準許我請案三的證人上臺。」
法官點點頭,坐在證人席的陳慎緩緩起身走上應訊臺,律師確認了他的身份并對當年的事情提出問題,以再次證明賀鈴曾是過去事件的受害者,此次犯案是為了替幫助她的季桓逸討公道。
「……我的父親是個毒犯,我為了告發他,便趁他神智不清的時候從他總背著出門的包包里偷拿了一些毒品,藏在家里可能會被他發現,所以我就直接帶出門藏在學校某處,但是卻被李盈盈發現,拿去做了這件事。」
「你為何不報告師長或是直接報警呢?」
「當時父母正準備打離婚官司,我不能再因為任何事增加我母親的負擔,且那時正面臨升學,我不僅需要李盈盈協助輔導課業,也不能留下任何不好的傳言。而且我偷拿毒品這件事,被我父親知道了肯定會拿我或母親出氣,愈少人知道愈好。」
「事到如今,你為什么選擇說出真相?」
陳慎看向被告席上自始至終沒瞧他一眼的賀鈴,落寞與愧疚在臉上蔓延,「但是沉默這么多年,我們對彼此也都犯下了錯誤,是該讓一切了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