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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指尖搖曳的罌粟花
如果我愿意回憶,例子是現成的,好動的孩子在音樂里安靜,愛的哭的孩子在音樂里微笑,孤僻的孩子在音樂里又唱又跳;如果我使勁兒想,能想起最初的靈感,歲的小孩子居然對節奏也有各自的愛好,我拍打他們睡覺,要是搞錯曲子,他們就拒絕閉眼;如果我狠狠心,還能從塵封的記憶里喚醒一個名叫“阿志”的男人,我對音樂和觸覺的感悟全要拜他賞所賜,但是他的故事太久遠,三年;他的故事又太過悲傷,所以我從不愿主動想起……
阿志就叫張志,當年,“野鵝樂隊”在K市的搖滾圈很有名氣,但大家只知道那個身體瘦高,邊演奏邊喝啤酒的鍵盤手名阿志,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大名,只有我知道,阿志23歲,酷愛李奧納多,科恩的音樂,鋼琴專業八級,各種樂器都能玩幾下,甚至古老的樂器。
和阿志第一次約會,我19歲,幼師剛畢業,正被老科的CD迷得昏天黑地,在一個忘記名字的茶館里,張志從桌子對面俯過身來,把臉前的長發順到耳后,阿志說:來把手給我,我來告訴你音樂是什么。
我速度把手藏在桌子底下,我喜歡他眼里的憂傷和嘴角的傲氣,但畢竟是第一次約會,阿志歪頭,鄒眉,嚴肅地說:“今天三月,國際醫學交流會上,來自美國,加拿大,奧大利亞等國的400多位醫學專家,對一項全球關心醫學課題進行了為期十天的討論,最后得出結論,手指接觸不會導致懷孕。
我被斗逗得大笑起來,笑夠了,發現自己的左手已經在阿志的手里,他沒有笑,閉上眼,一只手拿著我的手,另一只手的食指,只指和無名指輕輕按住我相應三根指頭,就像按住鍵盤,他的手指肚很熱,我感到自己被置于預備狀態,突然我的手指開始彈動起來,節奏明快有力,他專注的神經表示他在演奏,我閉上眼,注意力集中到指尖,感覺自己的全身在發生共振,就像被撞住的鐘。有開始哼歌,果然是《歡樂頌》。
那感覺真好,如果非要用一詞來形容,那就是“玄妙”。阿志就像森林,蘊含著無數的奇花異木,鳥獸魚蟲,讓人時時有探究的沖動。為了更方便探究森林,我搬到阿志那兒去住,他神奇的手指當然不滿足于彈奏我的手指,我成了一架幸福的琴,被這個敬業的鍵盤手,演奏出不同的節奏不同的音樂的樂曲,他的指法就是他的想像力,變幻無窮,神出鬼沒。我在《Everyybodyknows》的頹廢情調里忘掉最初的恐懼和疼痛,我在《命運》片斷里尖
叫……張志樂此不疲,而且似乎不看重釋放自己,他說:男人的高潮太悲傷,像跌入深淵,我寧愿它遲些到來。
他這么懂女人,我問阿志是否愛過別人,不然怎么能做到無師自通,他:“沒有,不過我懂音樂,女人和音樂是一回事,這真的一個讓人高興的回答!第二年的春天,我過20歲生日,阿志取出一枚大大的戒指送給我,他說以前每次臺前都要吻它,以后不用了,我可以吻你,我的的手指太細,戴不很容易掉下來,阿志發愁得不行,連說我沒想到我沒想到,那樣子開極了,我找來一根黑色的毛線,把戒指當項鏈戴,然后,他把銀行卡給我,那是他的全部財產,他說:管好我們的錢,這幾年他也少賺錢,我和他也算過,這筆錢再再存存,就可以買套80平方的商品房了。
阿志的音樂技術接近爐火純青,圈內人都這樣說,但是,恐怕只有我知道,他對登臺演出越來越緊張,演出前夕經常失眠,瘋狂和我親熱,有天凌晨我被弄醒,發現他盤腿坐在床邊,瞪著大眼,兩個大巴掌凝在我的身體上方,象是準備彈奏,我問他在做什么,他笑笑說,沒什么,我在練習,這支曲還不夠讓熱。
阿志越來越苛刻,演出時常因為同伴出錯拒絕繼續,樂隊很講合作,他這樣子很快激起同伴的不滿,到了秋天,張志很少出去演出了,他說沒有人配得上他,他的脾氣越來越暴躁,時常摔東西,我圍著他打轉,寸步不離他左右,惟恐他鬧出什么亂子,我天真地以為他是遇到了藝術上的“坎兒”冷靜一段時間就好了,直到我發現他吸毒。
他說吸兩口不算什么,老科年輕也曾上癮,照樣出杰作,我說別傻了阿志,你不需要模仿他的全部,他嘻笑著說這不是模仿,科恩哪抽過純度這么高的,那刻我哭了,我說張志你別嚇我啊,現在你有了我,為什么還要碰毒品?他無神的雙眼望著外赤裸的枝條,沉默良久說:這世界現在有了音樂,為什么還要有戰爭?
二個月不到,阿志就被毒品吞噬了20斤體重,他彈奏我的時候明顯少了,經常找借口推脫,有天我去取錢,驚訝地發現銀行卡上里面的錢變成三位數,不用說:我知道是張志偷去買毒品。我到處打聽戒毒的辦法,買來各種各樣的藥品,阿志很配合地吃下去,可是不到兩天就打電話弄“粉”我嚇唬他說。如果你再吸毒,我也吸,他說那好,我們一起毀滅。
春節前,阿志同意去戒毒所,他帶去的樂器統統被沒收,醫生說樂器是銳器,張志打電話讓我把CD隨身聽送去,他說沒有音樂早晨毫無意義,傍晚毫無意義,夜晚也一樣,結果隨身聽也被沒收,我盼望每月一次的探訪日早點到來,可又害怕看到張志呆呆傻傻的樣子。
五一長假,我去看望阿志,他比以前更加瘦削了,剃著光頭,走路歪歪斜斜,我們好像無話可說,默默對坐,他偶爾看看我,表情怪異,他動作緩慢地拉住我的手,突然他在我的手心里輕輕彈奏起來,我的淚水馬上就流出來,那是科恩的《哈里路亞》,我跟著節奏唱出歌詞:或許是有一上帝,而我從愛中所學到的,就是如何射殺那個不了解你的人,這不是那種在夜晚聽到哭泣,也不是什么人能看到的光,它只是一個冰冷而破碎的哈里路亞……這是我最后一次看到阿志。
再次去看阿志的時候,我被告知,三天前他被父親接走了,沒有留下任何聯系方式,我在搖滾圈里到處打聽張志的下落,一無所獲,我們說張志是天才,但沒人知道他的底細,他們說天才就是這樣,做完一件事就速度離開,我等肉眼凡胎之人只有行注目禮,內心自慚形遂的份兒。
我把阿志的物品裝進一只箱子里,決定重新開始生活,我告訴自己,就這樣結束吧!不管怎么說,我遇到過天使。我試著處過幾個男友,說真的,我們都很優秀,但他們粗暴笨拙的手指與張志相比,很難說屬與靈長類,所以我只能對他們說對不起。其實我并不孤單,我有天真無邪的孩子,有時我想,阿志小的時候,或許被哪個老師彈奏過手指,現在我處在另一個輪回起點。
如果我愿意,我可以右手彈奏左,或者左手彈奏右手,一如回到那個忘記名字的茶館,鍵盤手阿志從桌子對面俯過身來,把臉前的長發順到耳后,張志說:來把手給我,我來告訴你音樂是什么。然后,我會問他這些年去哪兒了,為什么不給我打電話,然后,我會展開自己,讓他彈奏我的皮膚,對,隨便什么曲子都可以,只要別停……
難忘的初戀情人
其實嚴格來說她不算我的初戀情人,因為我們沒有戀愛過,我只是暗戀她而已。
一
那年我18歲,在北京一所很著名的大學讀大一。
農村生長的我,剛入首都,看到別的同學,驕傲的男生、漂亮的女生,心里有一種自卑感,所以很少與人交往。
這時她出現在我的生活里。她算不上絕色,但絕對是美女,柔順飄逸的長發,苗條高挑的身材,走到哪里都是人們關注的焦點。最吸引人注意的還是她豐滿的胸部,堅挺、結實。她性格很大方、開朗,又很會體貼人,溫婉可人而不失堅強,而且成績優秀,是系學生會的學習部長,追她的男生多如夏夜的青蛙,不計其數。
像這么優秀的女孩一般我是不會去招惹的,我沒錢,又不帥,惹不起。
晚上我們一般都在階梯教室自習,座位不固定。她總是主動坐在我旁邊,沒事找事的與我說話。開始我不理她,可她絲毫不以為意,仍然向我問這問那。沒辦法我只好答話,慢慢的就熟識了,話也多了起來。
有一次她問我:“你不與人交往,是不是有些自卑?”
我說是。
她說:“那我訓練你,讓你自信起來好不好?”
我說好啊。
她說:“第一步,注視我的眼睛。”
我說不要吧?
她說:“說話時不敢看對方的眼睛,別人一眼就知道你心虛。”
于是我大膽地看著她的眼睛。
她的眼睛真好看,很大,很清澈,水汪汪的,盡管戴著高度近視眼鏡,但絲毫無損于她的美麗。
剛看了不到5秒鐘,我就心虛了,把目光向下移。
可是又看到了她更美麗的胸部。
我的臉一下子紅了。
她沒注意到我看了她的胸部,說:“看你看你,膽子這么小。”
于是我又鼓起勇氣與她對視。
在她的幫助下,我很快開朗起來,同學們也不再把我當“異類”。我真正融入到了同學之中,學習成績成直線上升,還在校園征文中獲得了一等獎。
當然對這一切最感到高興的還是她,因為她的努力有了效果。
可是我知道我愛上了她,一天不和她說話我就像渾身沒勁。
她是北京人,每到周末都要回家。于是周末成了我最討厭的日子。
我知道她感受到了我對她的感情。因為從表面上看,她對每個男生都很好,好像跟大家相處得都不錯,我只是其中之一而已。但她跟我在一起笑得最多,話也最多,而且每次星期天下午從來家里回來時,都要給我帶一些吃的,這讓我感到很幸福,也讓別的男生很吃醋。
二
轉眼就要放寒假了。
寒假有一個月不能見到她,我不知道這個假期我該怎么過,只有盼望日子慢一點。
可是時間還是一天一天飛快的過去,寒假終于到了。
雖然父母很想我,但還是寫信叫我不要回去,我也不打算回去。因為買車票的錢相當于我兩個月的生活費。
臨近過年,許多民工都回鄉了,在離學校大概一個小時車程的建筑工地上,我找到了一份挑磚和看守材料的工作,晚上就住在工棚里。工錢是按天算的,每天20元,還管3餐飯,我很知足,因為一個寒假能掙600,下學期的生活費就不要家里寄了。
北京的冬天真冷啊。
家鄉的冬天也冷,但必竟是南方,把棉被加厚一點就可以了。
可在北京不行。夜里,工棚里簡直是個冰窟隆。我又不敢生火,因為工棚里就我一個人,怕睡著了出安全事故。難以入睡,只能勉強打個盹湊合一下。
臘月二十八。早上。
我像往常一樣,挑起一擔磚,剛直起腰就看見了她。
她和她爸媽提著很多菜,應該是采購年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