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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屬于兩個世代仇視的螞蟻部落,能偷偷相約,卻無法長相廝守。可是,愛是苦難打磨的一顆珍珠。他果然不再對其他螞蟻的眉眼動心,她也果然把思念一個人做成每日的功課。但該發生的還會發生,一場預料中的海嘯讓所有的螞蟻開始從絕望到瘋狂,他們都在告別,因為誰也無法把家搬到海洋外的陸地——除非做一只會飛的螞蟻。但螞蟻怎么會長出蝴蝶的羽翼呢?他們也傷心的擁抱在一起,不為災難,只為愛情才剛啟程,沿路的風景才次第開啟,像兩個抬眼看到煙花的孩子,剛一微笑,花火就闌珊。
面對死亡,誰都心有不干,他們瘋狂的約會、流淚、擁抱,原本一個月的來回,在它們飛速爬行的決心里漸次縮短。有一天,她發現自己會走了;有一天,他發現自己能奔跑了……他們帶著奇跡的秘密繼續為愛而爬行,他們誰都沒有說破那個希冀,為愛的約會漸漸成為一場場希望的演習。那一天,洪水滔天,所有的螞蟻都在掙扎,只有他們手拉手飛奔……直到他們發現,巨浪漸漸離他們越來越遠,云彩離他們越來越近……
等洪水退去,他們又回到了生存的土地,他們激動而幸福的擁抱在一起,都說是為劫后余生的愛情。誰都以為,他們該快樂的把童話寫到尾聲吧。但當日子開始山清水秀的鋪展開來的時候,當他們簡簡單單能擁抱的時候,卻發現不知什么時候愛情已像打開的香水瓶,他開始抱怨她整天粘在身邊,自己飛到哪兒就跟蹤到哪兒,而且啰啰嗦嗦的像螞蟻婆婆,世界上有那么多的螞蟻,嫵媚的、溫柔的、安靜的,為什么我當初選擇了她呢?她也時常會想,世界上有那么多的螞蟻、英俊的、勇敢的、能干的,我為什么要選擇這么壞脾氣的一只呢?連說話的熱情都沒有,要命的是他們最后都會優越的總結,我可是一只不尋常的會飛的螞蟻啊。于是他們開始互相嫌棄,互相看不起,可是,他們偏偏都忘記了——他們,是怎樣才長出了飛翔的翅膀……
生活就是這樣:有時,愛情能穿越宏大的滄桑,抵達幸福,卻穿越不了寧靜的瑣細。
我的心屬于你
他們是截然不同的兩個人。
帕婉·塞蒂身材高挑,嫵媚動人,出身高貴。父親擁有一家紡織廠。哈奴曼·雷迪家境一般,父母都是老師。同學老拿他的長相開玩笑:“長得有點像猴子”。“就缺一個尾巴了”,就連帕婉有時也這樣說。
哈奴曼最大的錯誤是在第一次見到帕婉·塞蒂時就神魂顛倒地愛上了她。得知帕婉報考的大學之后,哈奴曼也毅然選擇了同一所大學。
帕婉很快加入富人精英圈,一起聚會、購物、狂歡。她每周只分出很少時間與哈奴曼在一起。哈奴曼以妒忌和憂傷的心情看著帕婉的生活方式。他深知,在這些事情上他是格格不入的。
一次。她問他業余時間如何支配。
他的回答讓她大開眼界。周末教殘疾孩子學習,周五晚上幫助無家可歸者,有空就去城市流浪狗收養所照看狗。
帕婉大吃一驚。她毫無意識地脫口說,“你知道,要是你的臉長得不像猴子就好了。你擁有一顆善良的心。相信會有某個合適的姑娘讓你幸福。
哈奴曼傷心地笑著·。他意識到他們之間的差距是很大的。“我很懷疑,我的心不是真正屬于我,它屬于另外一個人。”他憂傷地說。
幾年過去。帕婉成為名流。哈奴曼始終在報刊上跟蹤著她的情況。
一天早上,他在報紙上看到一條消息。他的心臟怦怦直跳:名流帕婉·塞蒂生命垂危!她患上了一種叫做心肌病的罕見并發癥,80uff05的心臟失去功能。如果不做心臟移植。她的生命指日可待。
那天晚上,哈奴曼去看望帕婉。他驚呆了,她臉色蒼白憔悴,呼吸困難。“哈奴曼,”她說,“我一直在想你,我的朋友,最好的人。”此刻,她再也沒有了原來的傲慢。
離開時,她說,“給我一個擁抱。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你,我的時間不多了。”
哈奴曼控制著自己的眼淚,俯身緊緊地貼近她。在他的生命中。這可是唯一一次,也許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這樣貼近她。
帕婉笑著說,“我聽到你心臟跳動的聲音了。能擁有一顆健康的心臟多好!”
哈奴曼沉默了。“可它從來都不是我的,”他悲痛地笑著,“我的心始終屬于你!”說完,他戀戀不舍地離去。
那天夜里11:30,帕婉所在醫院心臟移植小組的醫生接到一個電話。“我們這里有一個健康年輕的心臟,雖經車禍,但完好無損。請盡快把心臟接受者帕婉·塞蒂推進手術室。”
帕婉身體恢復得很快。沒有任何排異現象出現。
隨著帕婉身體的康復,她的人生觀發生180度的大轉變,她開始從早到晚努力工作。從未這樣幸福和開心過,這讓家人和朋友都驚愕。
帕婉也不知道她移植的是誰的心臟,捐獻者的名字是不能透露的。據警察提供的車禍報告,當時,一輛菲亞特轎車停在鐵軌旁邊,聽到火車駛來立即沖了過去。
她每天都想念哈奴曼。但他對她說的最后一句話,讓她感到很尷尬。
幾個月之后,帕婉堅持不下去了,她來到哈奴曼所住的公寓套房,只有妹妹查茹在家。看到帕婉,查茹突然抱住她大哭起來。帕婉問查茹哥哥哪里去了。
“你不知道嗎?”查茹問。“我緊緊地擁抱你,就是為了感受他的心臟。這是我唯一所能做的。直到事故發生我們才知道,哥哥是為了讓你接受他的心臟繼續活下去。”
帕婉一下倒在沙發上。她想起哈奴曼對她說的最后一句話,“我的心永遠屬于你。”
年華離去后會無期
事隔多年,我仍然記得那個下午的光陰,它仿佛一塊胭脂紅,多年之后,仍泛出晶亮的光澤。
我喜歡他。
他的眼睛、眉毛、嘴唇、聲音……他的一切。甚至那有些破的球鞋——他是鄰班的男生,有著精致的五官和無比動聽的聲音。
但他要走了,要去當兵,他要飛了。
我再也不能刻意繞到他的班級假裝上廁所去看他了,再也不能跟在他自行車后面了……知道這個消息時,我跑到校外的楊樹林里放聲大哭。
太陽明晃晃的,熱,干,空氣中的蟬鳴。無限放大著這種空洞和虛無。我逃課了,決定去看他。
他在很遠的小鎮上。可我仍然決定去。
這是個大膽而放肆的決定。他并不認識我,我們之間半句話也沒說過。
騎上我的破自行車。我奔波于去那個陌生小鎮的路上。
的確是陌生的。全是土路,沸騰起來的土撲到我的臉上,和汗水混在一起。剛下過雨的地被太陽曝曬,塵土有莫名其妙的味道,我喜歡這味道,喜歡去看一個人的感覺。
自行車很破,騎一段鏈子就會掉,我一邊掛鏈子一邊哼著不成歌的小調,哼的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有輕快的芬芳的心情,帶著刺激與喜悅。
我這是去看自己喜歡的一個人哪!
日頭很毒,我的皮膚都曬燙了,我口渴,但沒有賣水的,我只有騎,只有往前走。
我想,我快中暑了。嗓子冒煙,更熱了,白襯衣快成了黑的了,一道一道的浮塵和汗水混合在衣服上。
鞋子里也全是土,但我心里是喜氣的,又害怕,又心驚膽戰,見了他說什么,說我喜歡他?不,我不會說的!我只看他一眼就夠了,就看一眼。就一眼!
中途我還迷了路,去了另一個小鎮。又打聽了幾個人才找對,到他的家門口時,天色已晚。
我站在他家門口,手腳冰涼。
悄悄進了院子。看到一個少年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