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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霜倒出一杯酒,舉起杯子,“無論如何,謝謝你。”
白衫人依然只是喝酒,對大美女視若無睹。
沉默一會,他開口,“你很美。”
這還像句人話。
還來不及得意,就聽白衫人很煞風景的說了一句,“容易招蜂引蝶。”
笑容立即垮掉,“謝謝你的提醒。”
默默喝完一壺酒,白衫人再次開口,“叫什么名字?”這人的個性還真是奇怪,明明拒人于千里之外,卻問她芳名。
凌霜凄迷一笑,“萍水相逢,天涯陌路,何必問呢。”
白衫人依然沒有表情,“好一個萍水相逢,天涯陌路。”
又喝一杯酒,她慢吞吞站起來,“你幫了我,我請你喝酒,再見。”填飽肚子,喝過酒,應該可以走了吧。
離開之時,凌霜總覺得自己忘了一件事,到底忘了什么呢?
很久以后,她才想起自己忘了付酒錢。
林家家大業大,林振北一向很忙。
林家夫婦感情很好,幾乎形影不離。
所以,姓林那對夫婦完全忽略凌霜。除了一日三餐,一家三口基本沒什么機會碰面。憑著她凌霜超凡卓絕的聰明才智,輕輕松松,有驚無險瞞過所有人,成功占用林碧影的身體。
她不愛消費,在古代不過一個月,卻買了一大堆東西。衣服首飾,胭脂水粉,團扇琴譜,應有盡有。她買東西的原因很簡單——無聊。
除了無聊之外,她也做了一些正事。
比如,認識山莊內的人。身為林家大小姐,不認識自家仆人實在說不過去。
比如,熟悉地形。傲劍山莊雖然大,倒也不復雜。憑著過人的記憶力,幾天時間也能將莊內建筑記了個大概。至少,不會再走錯路。
比如,到茶館喝茶,順便聽八卦。酒樓茶肆那些地方,八卦消息流通最快。想迅速了解這個時代,必須去聽。古代人很無聊,誰家丟條狗都能八卦一個月。大事小事,全拿出來當話題。聽了一星期,倒也打聽出許多有用的消息。
原本,生活真的很美好,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