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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大家吃完飯,都去水槽邊洗飯盒。沈旭躍拿過趙明月的飯盒一起洗了,然后一起往宿舍那邊走去。王興凱這頓飯吃得三心二意的,看見李春梅落了單,便叫住她:“誒,李春梅。”
李春梅回頭看見他,有些不高興地癟了癟嘴:“小資——你找我干嘛?”
王興凱看了一眼趙明月和沈旭躍的背影:“剛跟你們一起吃飯的那男的是誰啊?”
李春梅笑起來:“他呀,如你所見,我們宿舍老幺趙明月的對象。清華的高材生,長得帥吧?”
王興凱如霜打的茄子一樣蔫了:“真的假的?”他都還沒主動出擊呢,名花就有主了?
李春梅一甩大辮子:“信不信由你。我走啦!”轉過身去,心情非常好地哼起了歌兒。把個王興凱郁悶地一腳踢在柱子上,結果用力過猛,腳上的大頭皮鞋居然張嘴了:“他奶奶的,這都什么狗屁鞋啊,偽劣產品!”
趙明月將沈旭躍送到師大校門口,沈旭躍說:“你回去吧,我走了。下周六下午我來接你。”
趙明月說:“要不我們自己坐車過去吧,你不是要上臺表演,不做準備工作嗎?會不會來不及?”現在實行的還是單休,每周只休息一天,周六也是上全天課的。
沈旭躍說:“沒事,我周六下午兩節課都休息,有時間的。我那個節目平時就練好了,不需要特別準備的?!?
“那好吧,到時候我們等你?!?
“回去吧。我走了啊?!鄙蛐褴S話是這么說,但是卻沒有動,只是看著趙明月,趙明月只好轉身往回走,走了兩步,又回頭看他一眼,他還是那個維持姿勢目送著自己。趙明月的鼻子突然有些發酸,她轉過身去,用手指揉了一下自己的鼻子,為什么只是這種短暫的分別,也會覺得依依難舍呢。
她加快了腳步,走到拐彎處,再回頭看時,沈旭躍已經換了一個姿勢,他伸出手跟自己擺了擺,然后踩上踏板,騎上車瀟灑地離開了。
趙明月伸手摸了一下臉,抬頭看著灰藍色的天空,這真是短暫而又快樂的一天,多么美妙難忘!
作者有話要說:突然想起來,那個年代沒有雙休,還都是單休,所以上一章的周六改成周日。
皇冠豆子扔了一個地雷,非常感謝你的鼓勵!
第四十四章 情書
第二天上課的時候,趙明月低著頭預習功課,眼角的余光瞥見身邊的毛劍蘭起身離開,不一會兒又坐了回來,趙明月沒當回事,低頭繼續看書。
有人用筆在她桌上敲了敲,試圖引起她的注意,趙明月一抬頭,看見身邊的人已經換成了王興凱。趙明月心說這人怎么老不死心啊,自己一直都沒怎么搭理過他呀。
王興凱張嘴準備說話,然后看見四周都是靜悄悄專心學習的人,就翻開自己的筆記本撕下一張紙,寫了幾個字,將紙推了過來,上面寫著:“趙明月,今晚上請你看電影。”
趙明月瞥了一眼,在紙上回:“不去,我要學習。”昨天她出去玩了一天,別人都在學習,她一定要抓緊時間補回來才行。他們這一批同學跟別人不一樣,那十年間損失的東西太多了,現在恨不能把一分鐘掰成兩分鐘來用,所以學習都特別刻苦,就如同海面吸水一樣,拼命地吸收著各種知識。趙明月已經將《紅樓夢》看完,目前正在研讀《三國演義》,她的古文水平有限,讀《史記》之類的古籍還有點吃力,所以先從半文半白的小說開始補起。
王興凱又將紙條推了過來:“偶爾休息一下沒關系的,耽誤不了多少時間?!?
趙明月只好回他:“我要去也是和我對象一起去,而不是和你?!?
王興凱大受打擊,但還是摸摸鼻頭,又回了一句:“和同學看一場電影也沒什么啊?!?
趙明月說:“不了,我沒時間。再說我對象知道了會不高興。麻煩你和毛劍蘭將位子換回來吧,你影響我學習了,謝謝?!?
王興凱大受打擊,沒有再回紙條,過了一會兒,毛劍蘭換了回來,趙明月壓低了聲音問她:“你剛才干嘛跟他換位子???”
毛劍蘭勾起嘴角笑了笑:“好讓他死心啊?!?
趙明月:“……”年紀不大,話最少的毛劍蘭,看樣子是最通透最犀利的一個人。
周二的時候,班長宣布了一件事:“班委會決定,這個星期天我們去參觀□和故宮,費用從班費里扣除。不去的同學來報個名?!?
趙明月心說,這才剛去了,又要去嗎,那還去不去呢,第一次班集體活動,不去好像不好,但是去了好像又有點浪費時間和金錢。想了半天,最后還是決定去吧,就當跟班上同學聯絡感情了。
下了課,趙明月收拾好書包就往圖書館去,大家都在爭分奪秒地學習,她也不能落后啊,上輩子沒能好好讀書,這輩子有機會當然不能錯過。不管怎么樣,多看書,總是不會錯的。
圖書館里最火爆的閱覽室就是期刊閱覽室,這是最新資訊的源頭,每個人都如同饑渴的嬰兒一樣,急于第一口喝到母奶。所以每次一出了新報紙、新雜志,必定就是最搶手的,去晚了,閱覽室連書牌都沒有了。
趙明月對最新的期刊倒是興趣不大,每次也不去搶書牌,過期期刊和圖書室都不錯,有什么就看什么。
她正在過期期刊閱覽室里翻看一本歷史期刊,毛劍蘭過來了,找到她:“小趙,你的信?!?
趙明月喜出望外:“有我的信嗎?”這么快家里就回信來了,這好像也沒幾天啊,她迫不及待地接過來,發現并不是老家寄來的信,而是本埠的信,信封還是清華大學的。
趙明月懷著好奇的心情打開來,第一眼就看落款,發現居然是沈旭躍寫來的。他怎么會給自己寫信,有什么事不能當面說嗎?趙明月緊張得心都快跳出來了,趕緊偷偷看了一眼四周,還好沒人注意。她展開信紙,快速地閱讀一遍,發現滿紙都是些很普通的事,并沒有什么特別要交代的事情,只在信的落款處,用英文寫的“yours 旭躍”。趙明月心頭豁然開朗,這是一封情書。
緊張的心情化為朵朵怒放的心花,沈旭躍還挺懂得搞浪漫的嘛。趙明月決定再從頭到尾好好讀一遍,毛劍蘭拿了一本雜志過來:“誰給你寫的信???”
趙明月趕緊將信折起來,壓在書下,搖頭:“一個朋友。”
毛劍蘭看她笑得神采都飛揚起來了,眼珠子一轉:“我看是本埠的郵戳,該不會是清華那位同學寫來的吧。八成是了,你們還真會搞浪漫,就這么點遠的地方,居然還要寫信,不浪費郵票錢嗎?”毛劍蘭笑盈盈的。
趙明月心說,自己臉上難道這么藏不住事了嗎,這么容易就被看出來了:“好吧,就是他寫的?!?
毛劍蘭搖頭感嘆:“熱戀中的人,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啊?!比缓蟮拖骂^去翻書去了。
趙明月只覺得毛劍蘭這話有點耳熟,便將信又偷偷地拿出來,展開,逐字逐句從頭看起,信的開頭是:“敬愛的趙明月同志:見信如唔!剛才舍友讀詩曰‘一日不見,如三秋兮’,心中突生靈犀,可不就是說的我此時此刻的心情。雖然才剛剛分別,便已分外思念,仿佛你的笑容,還在觸手可及的彼端。古人的言辭言簡意賅,意蘊無窮,我決定自今日起,研讀《詩經》,每隔一段時間,便向你匯報我的學習進度,希望能得到你的監督……”
趙明月將手擋在額間,以掩飾住臉上揮之不去的甜蜜和笑容,沈旭躍也太會搞浪漫了吧。其實不是沈旭躍會搞浪漫,而是這個年代的人,都會搞浪漫。
趙明月去圖書館翻找了許久,終于翻出一本《詩經》來,沈旭躍在那頭學習,她也應該去了解一些才行啊。
趙明月當即便寫了回信,兩個人一來一回,然后差不多就到周末了,周末再見個面,這就是熱戀中人的戀愛方式。趙明月很喜歡這種狀態,有什么想法,都訴諸于筆端??梢哉f學習,也可以談理想,還可以說生活,唯獨感情是遮遮掩掩的,不過可以通過讀詩來抒發,比如沈旭躍在信中寫“今日讀到《詩經邶風擊鼓》句‘死生契闊,與子成悅,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大約是一種最為理想的愛情婚姻狀態,我也愿天下有情人皆能如此”。
趙明月想起平時同沈旭躍見面時,他極少說這類煽情的話,總是一本正經在聊學習、生活、時事、過去、未來,沒想到內心里會是這樣一個情感細膩且豐富的人。趙明月心中充滿了感激和感動,她覺得自己太幸運了,總算是沒有錯過這樣的沈旭躍。
星期六下午,趙明月上完課回到宿舍,發現沈旭躍已經在宿舍門口等著了。趙明月趕緊跑上去:“旭躍,你來多久啦?”
沈旭躍看看她,然后看了一眼跟在后面的幾個同學:“現在出發吧,去我們那邊吃晚飯。”
“好,等我們把書放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