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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人說,最怕女孩擺出一副苦樣。你對自己都不好,別人怎么會對你好?工作不順,可以逛街宣泄。感情不順,可以去多認識男人。對外表不滿,可以研究護膚品。生活不順,可以看書靜心……總能找到對自己好的方法,最沒用就是擺出我最慘的樣子,實在不行花錢你總會吧,花錢讓自己更放松,生活就沒那么糟。
薄荷覺得這話很有道理,所以,她就出去花錢好了。
是的,她有錢。
雖然被父母趕出家門,出來的時候只帶了簡單的衣服和行李,可是她手里仍然有錢。
那錢不是父母給的,他們也沒有權利動,因為那是外公留給她的遺產。
外公還活著的時候,是一家跨國公司的董事長,他彌留之際,將公司的經營管理權給了兒子,也就是她的舅舅,而她的母親和幾個阿姨也都分到了公司一定數額的股票。
作為外公唯一的外孫女,她也得到了一大筆財產,主要是銀行存款和一些名貴的珠寶首飾,只是那時候她年紀還小,遺囑上說她要滿16歲后才可以用。
16歲的生日早已經過了,但那筆財產她始終都沒有動過,因為之前父母給的錢她都花不完,在認識關守恒之前,她對錢幾乎是沒有什么概念的。
“王律師,我是薄荷……”她約好了律師,在公證處見面。
兩個小時后,所有的手續都順利辦好,她成為億萬財產的新主人。
錢,就是用來花的,所以半個小時后,她出現在本市最昂貴的商圈,第一件要買的東西,就是——鞋。
從小到大,她都衣食無憂,太容易得到了,反而不在意,所以她從來都沒有那種很強烈的購物欲,可今天不同,今天她特別特別想花錢,所以她一口氣買下十幾雙鞋子,每一雙上面都要帶鉆,越多越好,越大越好!
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瘋了,明明有好幾雙都不好看,可她偏偏還是要買下,只因她想通過這樣的方式,來忘卻之前的吵架和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