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快筆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詩鼎小說網網m.gzstf.cn),接著再看更方便。
楊雁杰猶豫了一會兒,終于點頭同意了。
翌日夜晚,楊雁杰只說同學聚會,果然把李小艾約出來了。
李小艾不知是計,到了酒店包房,見其他同學沒有來,便問:“不是同學聚會嗎?他們呢?”
楊說:“真對不起,今天是我的生日。同學們都有事忙,來不了了。你能來,我非常高興。今晚我們共飲一瓶白闌地,算是你對我的祝福吧。我會終身記住你對我的友誼的。”
李小艾說:“我不喝酒。”
楊雁杰說:“那就喝飲料吧。”
李小艾見同學如此殷勤,便喝了一杯椰奶。
沒想到,椰奶中放了安眠藥,不到10分鐘,她就昏睡不醒了。
楊雁杰把她扶回她的住房,點亮燈,關好門,替她脫去了衣服和褲子……
這時候,一個陌生人給林小雄打了一個電話,讓他去看看李小艾,說李小艾和一個男生在房子里面,邊如何如何。
林小雄很在意,立即跑去,在窗戶外,他看到了自己極不愿看到的一幕:李小艾正甜蜜地、脫光光地躺在一個男生的懷中……
黃曉鳳的“離間計”成功了。
后來的一些日子里,不管李小艾如何解釋,林小雄就是不肯原諒她。
而黃曉鳳則又和他同居了。
盡管破鏡重圓,土豪林小雄與黃曉鳳重修舊好,但他心里總有一種說不出的滋味。
他不明白,李小艾,那么愛他的女孩,為何要委身于他人的懷抱?他也不明白,為什么他不愛的人,卻偏偏要睡在他的枕頭上,與她共床弟之歡?
而黃曉鳳,她這次重續前緣,則是用計換來的。
俗話說,強扭的瓜不甜。如果哪一天,這計被識破了,豈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么?
因此,她想把生米煮成熟飯,讓林總永遠也脫離不了她的懷抱。怎么辦呢?目前要做到這一點,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留下林小雄的孩子。
可是,林總一直都很謹慎。每次與她同房,事先他都準備好了一至兩個避孕套。
每次同房之前,他都要戴上避孕套。要讓他的種子進入她的腹中,真是比登天還要難啊!
然而,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黃曉鳳略使伎倆,就使林小雄上了大當。
那天晚上,她悄悄地準備了一個頂針,戴在食指上。她趁不注意的時候,用頂針將避孕套劃破了一道小口兒。
正是她懷孕的高峰期呀。
一炮打中。
于是,一番激情之后,林小雄真的使她懷孕了。
不出三個月,看見黃曉鳳的肚子義無反顧、毫無商量地的拱了起來。
起初他懷疑黃曉鳳是否在外面又有了外遇。
當黃曉鳳明白無誤地告訴他,她懷的是的林小雄根子之后,林小雄還在半信半疑之中。
黃曉鳳說,她在三個月前,將他的避孕工具劃破了一道小口子,因此,她懷孕了。
林小雄聽罷大怒,責問她為什么不經商量就干出這種事來?
黃曉鳳說:“我愛你,我想留下你的根,這難道有錯嗎?”
林小雄說:“可我們還沒有結婚呀!”
黃曉鳳說:“沒結婚又怎么的?現在未婚生子的太多了。何況我和你都同居兩年了。我們結婚就是了。”
林小雄氣得手指亂抖,指著她說:“你,你……立即去醫院把孩子做掉!”
黃曉鳳頭一昂說:”頭可殺,孩子不可做掉!孩子是無罪的,要怪就怪你自己!”
為此事,二人大吵了一架。
黃曉鳳一賭氣回了南方娘家。
林小雄又氣又急,不知如何是好。
讓孩子生下來吧,未婚生子,沒個名份,連個戶口都沒有辦法落,而且這孩子就是他財產的繼承人了。
不讓她生下孩子,她又堅決不答應,而且她要跳樓以死相威脅。倘若鬧出了人命,他豈不是名譽掃地嗎?
這可如何是好?都是自己種下的禍根啊!
正當林小雄又氣又急又后悔的時候,黃曉鳳從老家打來電話說,她一個未婚姑娘,挺著一個大肚子,在南方老家呆不下去了,鄉親們都在笑話她,問她是不是當了南方老板的“二奶”。
她羞憤交加,決定回到南方,住進他老家,就是豁出這條命,她也要把這孩子生下來。
接到電話,一時也找不出什么良策,林小雄心想她一個姑娘家,挺著一個大肚子,在家鄉實在也難做人,不如讓她回來,再從長計議,最好是動員她把孩子拿掉。
因為他這輩子決不可能娶她為妻的,他不愛她。長痛不如短痛啊。
就這樣,一路風塵,黃曉鳳挺著一個大肚子,又回來了。
黃曉鳳真的以新老婆的身份,住進了他家。
林小雄的妻子林蔭因為自己生不出孩子,自感羞愧,見丈夫日次無情無義,就毅然決然地和他離婚了,林小雄違約,凈身出戶,林蔭還是留給他一個公司,千萬資產,把那個房間也讓給了新人。
林家父母到也沒有說啥子。他們一直都想抱個孫子。因為他們是世代單傳。
這時“飛”來一個媳婦,而且肚子已經有“貨”了,實在是讓林父林母驚喜有加。
因此,父母都對黃曉鳳尊若上賓,吃喝拉睡,全方位服務。二老整天都是笑瞇瞇的。
可林小雄卻如熱鍋上的螞蟻,進也不是,退也不是,左右為難。
怎么辦呢?
看來,這孩子她是一定要生下來的啦!
生下這個孩子,總得要個名份。不然,人家說他未婚生子,不僅是計生部門要管,鄉俗也不容。
思來想去,林小雄最后決定,生下這個孩子。
不過,他得和黃曉鳳簽訂一個“君子協議”。
內容就是:只借她的肚子生個兒子。
生下孩子后,黃曉鳳可以得到120萬元的報酬,但一定要走人。
當夜,林小雄和黃曉鳳談心,連夜達成協議。
于是,一份有二人簽字,“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腹生兒協議書》誕生了。
全文如下:
借腹生兒協議書
由于男女雙方沒有愛情,但已非婚同居,經與黃曉鳳自愿協議商定:二人先結婚,再借腹生孩子,然后就離婚。離婚后,孩子由男方帶走,男方一次性付給女方經費壹佰貳拾萬元。女方不得再找男方的麻煩,男方也不再和女方來往。在生育孩子這段時間里,女方可以住在男方家中,一切生活、生育費用,均由男方付出。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之日起,便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反悔!
簽名:黃曉鳳 林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