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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好幾天,非必要的話,我都足不出戶。
論壇上的文章沒幾個小時就被撤下來了,然而這并不代表事情能夠船過水無痕。
有幾間媒體做了小幅的報導,讓這件事情又持續延燒了一陣子。雖說他們秉持最低底線的職業道德并未公開我的資訊,但在這些新聞的底下,總會有人留言著「求上車」,隨后也總會有人貼出連結,讓那些照片被更多人看見、被存入更多人的電腦硬碟之中。
我雖然偕同家人去報了警,可是換來的只是更多的失望。
「如果是偷拍的話,就觸犯了《妨害秘密罪》,散播的話又觸犯了《刑法》第兩百三十五條的散播猥褻物品罪,再加上你未成年,適用《兒少性剝削條例》,因此抓到犯人的話他肯定會被判刑跟重罰……」
我在一旁聽著,胸口卻愈來愈沉悶。
乍聽之下,就算能抓到犯人、能沒收他手上的原始資料,最迫切希望能解決的問題卻不可能根治。
因為即使去除了源頭,這些照片也不會消失,只會一直被復製再復製,永永遠遠地存在于這個世界上。
犯人的刑期有時限,重罰也總有個數字。
我卻感覺自己才是被判了無期徒刑的那個人,甚至沒有任何假釋機會。
而且,也或許是我太鑽牛角尖,當我聽見犯人會因為「散播猥褻物品」而受到懲罰時,我不禁感到有些刺耳。
我的身體,在法律標準之下,居然被判定為「猥褻物」,彷彿是在宣告著我是什么臟東西一般。
此外,我的個人社群帳號也被搜了出來,許多陌生的私訊涌入,有人問我什么時候要釋出下集,有人問我花多少可以跟我做更進一步的事情……在這些紛紛擾擾之下,我毅然關閉了所有社群帳號,先前使用過的一些交友軟體帳號也全數刪除,將自己與外界徹底隔絕。
我知道這么做并沒有實質的意義,就連現在,那些照片的份數或許都還在某個地方,憑藉著好心人的「分享」而不斷增生。
但我知道,如果不這么做,我可能會先精神崩潰。
我感覺自己今后無論穿著多少衣服,旁人看著我的時候,都會像是戴了透視眼鏡一般。從我身體的曲線,一直到連我自己都看不見的背上有幾顆痣,隨便一個與我擦身而過的陌生人或許都能夠輕而易舉地說出口。
思及此,我就沒有辦法再面對人群。而一想到未來都必須在這樣的恐懼之中度過,我甚至想過是否要乾脆自我了斷。
畢竟是我自作自受啊。做了那些事情之后,還曾經恣意地在別人的傷口上撒鹽,事到如今又怎能腆著臉去央求別人的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