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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教仁一案影響深遠,正如《民立報》社長于右任在路祭宋教仁時所講:“朗朗乾坤,偌大民國,卻容不得一個敢為百姓爭民主,為國家爭憲政者,公理何在!今天,我不敢為私交哭,不敢為《民立報》哭,實在是為中華民國的前途而痛哭啊!”
長期以來,對于宋教仁案,海內外主流都認定袁世凱某后黑手。但廖云菲老爹上川安倍得到的情報顯示,最早推出此說并提供證據鏈條的,并非當年的司法系統,而是作為當事人一方的國民黨孫文、陳其美一派。
且不論這個證據鏈條本身存在著多處無法解釋的硬傷,即使從嚴格的法理層面而論,它也只能算是對立雙方中的一家之言,對于袁世凱一方而言,恐怕屬于法律層面上的“有罪推定”。
來自日本情報機構的可靠消息:宋教仁被刺殺后,袁世凱每每和其子袁克文談及此事就“揮淚不止,深為惋惜”,并將這件事視為政治生涯中的大不幸。對于的國民黨指責,袁克文也暗自認為有點道理,曾經試探袁世凱通電“辯誣”。袁世凱則回答:“予代人受過者多矣,從未辯。我雖不殺遁初,遁初亦由我而見殺,更何辯焉?”
遁初,宋教仁的字。
袁克文的意思是,既然不是老爹干的,為什么不解釋哪?袁世凱的回答粗粗一聽有點裝高大上,仔細琢磨似乎有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意思。作為兒子,袁克文卻感覺到老爹深深的無奈,期望的穩定局面已經破產,再辯白還有何用?
當然,對外可以忍著,在家面對兒子卻可以敞開心扉。袁世凱用很淺顯的道理講明了自己不可能是刺宋案的主使者:“不思予既欲殺之,不必招其來而殺之可也,或待其來陷其罪殺之亦可也。<>予殺之之道不一,胡必待數使招之,乘其將行而殺之?斯明授人以柄,雖愚夫不為也。況反對予者如孫文、黃興、陳其美輩皆可殺,胡必但選一助予組閣、不用黨人之遁初而殺之?此理不辨,必有自明之日也。”
啥意思?袁世凱認為,自己若想殺宋教仁,根本不用耍花招請他他來,在哪不能殺?既然請了,就用不著暴力,運用手段坑他也可以。何必興師動眾,非在路上下手?豈不等著叫別人抓小辮子?傻子也不會這么干吶?再者說,真想動手就殺孫文、黃興、陳其美等鐵桿反對派,為什么要殺已經答應入閣合作的宋教仁?
不能不承認袁世凱所云句句在理,絕非單純的狡辯!即使不能將他的嫌疑完全排除,至少也提供了審視刺宋案的另一個視角。事實上,宋教仁案已經成為一樁解不開的謎案,真相永沉于無人知曉的歷史海底,不可能有什么歷史定論。
中外古今的一些政治謀殺案為什么難以弄清真相?蓋因為此類案件絕不同于一般的突發性質的刑事案件,它明顯存在著蓄謀已久、組織作案、策劃周密、行動決絕、證據消滅徹底等特點。這些特點決定了此類案件一旦真的付諸實施,很難根據所掌握的各種證據鏈條追究到幕后主使。
因為此類案件在發生后的第一時間,策劃刺殺的強大勢力甚至會很快將在最前線的實施者滅口,從而徹底消滅破案的邏輯起點,讓司法機關查無可查,刺宋案的兇手武士英就是這樣被處理掉的。盡管如此,日本情報機關還是嘗試還原真相,根據蛛絲馬跡,將一些原本牽扯進來的嫌疑人進行合理排除,對一些原本被認為無罪的人進行合理的懷疑。原則很簡單,就是看誰是此案的受益者,誰又是受害者!
無論是個人還是組織,都會本能地趨利避害。
毫無疑問,最大的受益者的犯罪嫌疑最大,而利益損失最大一方的嫌疑最小。宋教仁案導致舉國上下聲討袁世凱,他身在大總統位置上、希望政局穩定,不但不是受益者,相反卻是最大的受害者!以袁世凱的政治智慧,不可能做出此類無異于自殺的莽撞行為。而國民黨,卻借此案一舉推翻了袁世凱,所以,宋教仁之死的吊詭之處就在此!
罪惡的子彈,極有可能來自身邊的戰友!
當年上川安倍分析到精彩處,高橋正男并沒覺得可怕,像聽評書一樣聽得心旌搖曳。如今,得知廖云菲也想玩這么一手。頓時不淡定了。干姐姐是他最大的后援,如果被松井義雄盯上,又沒有佐佐木石根的支持,后果難以預料!
為了保鳩山壽行,就得保佐佐木石根:為了保佐佐木石根,就得殺沈春麗!道理簡單,可背后的兇險吶?高橋正男被嚇得渾身一震,巨大的身軀竟然微微顫抖,他愕然抬起碩大的腦袋,直愣愣盯著廖云菲,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