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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三找我出主意。我這人,你還不知道,喜歡玩。所以我便出了這么個要債的主意。”林志說。
“真的?”二伯母盯著他。
“我可以發誓!”二伯把手一伸,說道。
這一下,二伯母是信了,發急道:“你這人,都多大的人了。怎么還能開這樣的玩笑。你說這,這可怎么是好!”
“我還給咱侄子。”林二伯從二伯母手中接過錢,便去還林楓。
“二伯!”
二伯到底借沒借錢,林楓是知道的。林楓的助學貸款是第二學期才批的,一開始的錢就是二伯給的。這五萬塊是還債,也是他的心意。
在外面工作過,所以他知道,這時代借錢是很難的,哪怕是親人也一樣。如果有一個愿意借你錢,還不讓你還了,那么更需要還上這筆錢。
“拿著。我是你二伯,當伯父的給大侄子的錢,還能讓還?”二伯卻說什么都不要。“當我是長輩,這錢你便收著。”
“寶娃,你二伯都這樣說了,你就收著吧!來,媽幫你收著,存著給你娶媳婦兒。”
不知什么時候,林母與村人們已經吹完牛了,轉身回來,正好接過了這五萬塊。
“媽!”林楓不太樂意。
“啊!我去給你們買菜,都在家吃,都在家吃。”窮的太久了,一時間實在是不想這剛到手的錢,便沒了。林母急匆匆地去了。
“這個,二伯,二伯母,你們回家先休息一會兒。”
林楓讓父親帶二伯、二伯母先回去。他則留在山上,說是關好門就下山,其實他是要捉山雞。
作為神農傳承,他自然知道現在飼養的雞無論是口感,還是營養,都比不上山雞。
只不過為了這山雞更有營養,林楓不得不又犧牲他的蝎蟲了。
把生命能移出土壤,地下的蝎蟲一只只也便涌了出來。通過它們挖開的孔洞,林楓隱隱約約看到土下白色的蟲卵,看來這蝎蟲是生了。
這是好事,看到蝎蟲在這兒安了家,生了蟲卵,對于用蝎蟲引山雞,被吃掉的事,林楓也不再那么難過了。
山雞本身便是個吃貨。林楓記得自己小時候,挖點蟲子做陷阱,隨隨便便便抓住了。
當然林楓小時候技術不精,沒有什么抓雞實踐,每次早上出去,中午回來,半天的時間,也就能夠套到一兩只,最多的時候有個四五只,就是大豐收了,比起那些村中的那些高手,隨隨便便就是十幾只,根本沒法比。
那時候山雞也多,多到基本沒人吃。林楓還記得當年人們是這么說山雞的,說這山上的東西不干凈,吃了會生病,家養的雞才好吃。
林楓不知道這在當年到底是不是養雞場的宣傳手段。不過,隨著這宣傳,山雞也漸漸沒人捉了。會捉山雞的人,有那功夫,都進城打工,買養的雞吃去了。
當然了,現在這山貨是值錢了,人們也認為其更有營養了,不過山貨卻也變的不多了。
林楓想了想,撿起二十只的蝎蟲,又重新把生命能推回地下。
山雞可是吃貨,一旦它們發現這么個進食地,它們就會賴在這兒不走了。林楓雖然想弄點兒好吃的,給二伯補補身子,但是他可沒有打算把自己養的蝎蟲全賠進去,他可是還欠著人家的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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