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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周后,正在和李勝利一起借用錄音室的吳在榮再一次被人通知到楊賢碩辦公室。
吳在榮挑挑眉毛,“你等下錄完東西就走吧,不用等我了。不要把東西搞壞了。”不是吳在榮啰嗦,而是李勝利根本就不是讓人省心的性格。
坐著電梯,社長找我到底有有什么事,吳在榮稍稍皺皺眉頭。
了解了這位楊社長的性格,吳在榮也沒有那么多的理解,推開門“社長,什么事?”
“過來,過來。”楊賢碩一臉得意,像是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的孩子,等著人夸獎。
把一個文件夾交給吳在榮,“看看。”
吳在榮打開文件夾,笑了一下“原來是上次交給社長的那兩首歌。”然后看向社長。
“對,”楊賢碩拿了一下腔調“其中一首歌被JYP公司買走了,”
“作為RAIN專輯的曲目。”楊賢碩一副你替我長臉的模樣,“雖然是新人創作人,但樸振榮這次的誠意很足。”
“對了,你以前賣過歌嗎?”
吳在榮撓了撓頭“賣過一首,”完全知道楊賢碩的意思“因為以前公司不支持,只能以個人的名義賣。結果被人狠狠地壓價,一首完全不錯的曲子,只得到了100萬韓元,版權也不是我的。從那以后我就再也不想賣了。”
雖然說得很輕松,吳在榮心里還是有點遺憾。
自己本身就不是那種高產型的作曲人,除了偶爾的心血來潮,每一首歌曲都是反復推敲才得來的,再加上借用公司的錄音室進行編曲的功夫。真的不是想象的那般寫寫畫畫就出來的。
就算拿出去賣掉的歌曲,也完全是自己嘔心瀝血的力作,只是不符合自己的風格而已。
100萬韓元(6000元人民幣,200份紫菜包菜的價格),連版權都沒有撈到,吳在榮當然不樂意賣。
聽到吳在榮訴苦,楊賢碩的笑容更加燦爛了,仿佛一朵盛放的菊花,“所以第一首歌的價格是1500萬韓元,還有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