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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豈非早就該來了?”
“他不是失信之人。”
“你好像很了解他。”
“我跟他也只是初識。”米高淡淡地笑了笑。
“可是你已經很信任他。”
“也許…他天生就是這種人,天生就是這種很容易讓別人相信的人。”米高充滿了非常愉快的微笑,“有一種人永遠都是一諾千金,言出必行。殺手就是如此,答應過別人的事情,無論如何,他都會拼盡全力去做,永不放棄,永不后悔!”
梁百兆滿意地點了點頭,他需要的正是這種人,他也相信米高絕不會看錯任何人。
“既然他不是一般的殺手,就一定會來。雖然他出道不足一年,但提起‘一刀兩斷’任我殺這個人,卻是許多人的惡夢。”米高的右耳忽然微微一動,笑道,“他已經來了。”
一言未畢,門外的風雪中就傳來一個冷漠如雪霜的聲音:“不錯,我已經來了。”
梁百兆一抬頭,就看見了一個少年,他的鼻子像山一般挺拔,嘴唇薄如一張紙,一雙明亮的眼睛迸射出兩道如千年寒冰的光,懾人心魄,令人望而生畏。他的臉英俊而蒼白,身子就如一桿標槍,站得筆直。這是一個自信、倔強、堅毅的年輕人,只可惜太冷漠,太憂郁,尤其是他的眼神,似乎有些淡淡的哀傷,又充滿了無奈和絕望。
讓梁百兆感到更震驚的卻還是他的殺氣,一種濃濃的殺氣。殺氣是可怕的,足以摧毀天地。這股殺氣竟似無處不在,卻又偏偏讓人捉摸不透究竟從何而來。
看見任我殺,梁百兆終于明白,米高對這個殺手的評價為什么竟會如此之高了。他凝視著任我殺,緩緩道:“你知不知道我為了什么找你?”
“殺人。”在職業殺手的生命中,除了殺人,他還有什么事情可以做?殺人是殺手的職業,死在別人的手里,是殺手的宿命。他別無選擇,因為這就是生活,悲哀的生活。
“不錯,我要你為我去殺一個人。不過,想和你做朋友,才是我請你來的主要原因。”梁百兆眼中露出種贊賞之色,滿意地瞧著這個冷漠的少年。傳說中江湖上當今最可怕的殺手,果然沒有讓他失望。
任我殺緊抿著嘴,臉色依然冰冷。
“米先生說,你是一個很有原則的殺手,這讓我想起了昔年的‘白衣殺手’冷落。”
任我殺目光灼灼,緩緩道:“據說當年的‘白衣殺手’冷落是一個感情豐富、滿腔熱血的殺手。這人一生正義、嫉惡如仇,一支鐵劍所向披糜。雖然沒有人承認他是一個真正的殺手,卻也沒有人能否認他不是殺手。他畢竟的確是個憤怒的殺手。”
“這是一種值得敬佩和尊重的殺手,只因他們殺人,并不是為了達到一己私欲,而是為了維護和平,伸張正義。”
“我不明白,為什么你要拿我和他相提并論。”
“我聽說你殺了‘索命刀’,這人刀法自成一家,道德品行卻令人不敢恭維,所做之事令人發指,像這等十惡不赦之徒,人人得而誅之。”
任我殺默然不語,他并非不知道“索命刀”的為人。“索命刀”,來歷不詳,性情古怪,極少朋友,殺人從來都不需要理由。最讓人痛恨的是,這人嗜武如命,自出道以來,一直是非不斷,專向江湖各大門派及高手挑戰,出手毫不留情,敗在他刀下之人,俱都成為他刀下亡魂。“索命刀”之名也由此而來,因為他本來就是地獄使者,專門索命的鬼魂。
“其實做殺手也沒什么不好,一樣也可以成為英雄。”梁百兆的眼中充滿了尊敬之色。
任我殺完全怔住,他從未想過這個問題,卻已不是第一次聽到別人說這樣的話。英雄?何謂英雄?誰不想成為英雄?他知道自己不是英雄,更知道自己絕不可能成為英雄。
梁百兆緩緩移開目光,望著窗外無邊的黑暗,道:“小兄弟,你我雖是初次見面,但我覺得你是一個了不起的人物。假以時日,你必能成為一個真正的成功的殺手。”
“我不喜歡出名。太出名了,就會變成一種負擔。一個名人,他的麻煩總比別人要多得多。”
這是千百年來一直顛撲不破的真理。古往今來,有多少人為名所累,為名而死?
任我殺輕輕地咬著牙,說道:“殺手除了殺人,還是殺人,其它的事情并不重要,尤其是不該知道的最好還是別知道。所以,你不必告訴我你的恩怨,我只需要了解那個人的情況。”
“這就是殺手的原則?”梁百兆微笑著點頭,似乎對這個“殺手的原則”很滿意,“你的確是一個稱職的殺手,我現在才明白米先生為什么如此對你充滿信心。”
任我殺忍不住瞧了米高一眼,眼神誠懇而真摯,臉色嚴肅而感動。
米高的目光也望了過來,四道目光交織在一起,竟似有一種火花在燃燒——這就是朋友,這就是友情。
梁百兆的臉色卻突然變得凝重而沉痛,緩緩道:“我的仇人,只怕小兄弟也略有所聞。”
“他是誰?”
“‘玉面魔鬼’龍少云。”梁百兆一字一句道。提起這個人,他竟似相當激動,每一個字都充滿了仇恨和憤怒,好像恨不得生啖這人的肉,豪飲這人的血。只有仇大恨深的人,才會發出這種可怕的詛咒。
任我殺并沒有追問為什么,他是殺手,除了殺人,其它事情都與他無關——這是殺手的原則。
梁百兆居然也沒有解釋什么,緩緩道:“此人老奸巨滑,簡直比狼還狡猾,比狐貍還精明,比獅子更兇殘,比毒蛇更狠毒。當他對你說那些大仁大義、道貌岸然的話時,也許他的心里正在盤算著要如何把你置于死地。有的人嘴里說給你的是糖,但當你吃下去的時候,他就會告訴你,這是毒藥。笑里藏刀,口蜜腹劍,這種人才是真正可怕的人。”
任我殺靜靜地聽著,沒有說話。自古以來,真小人總比偽君子可愛,至少,真小人害人之時總有先兆,卻沒有哪一個偽君子會把“壞”字寫在臉上,讓你提防。人心不古,江湖險惡。這道理他并非不懂。行走江湖,光是明白這些道理是沒有用的,最重要的還是經驗。他太年輕,江湖經驗并不是一年半載就能磨練出來的。
過了半晌,任我殺才問道:“他住在哪里?”
“此人本是金陵城里最顯赫的人物,家財萬貫,富可敵國,后來我超越了他,取代了他的名望和地位,他就再也不愿與我同居金陵。早在五年前,他就搬遷到了郊外的苦水鎮。出太平門,往南二十里,就是苦水鎮。苦水鎮只是個小集市,唯一的長街盡頭,就是龍府。龍府的正中央,有座叫‘聽濤軒’的小樓,就是龍少云的起居之處。”梁百兆忽然笑了笑,“小兄弟,無論成功與否,我都會立即奉上五萬兩白銀作為報酬。”
五萬兩白銀已不是一筆小數目,在尋常平民百姓眼中,更是幾輩人都花不完的財富。在殺手行業中,五萬兩白銀作為殺一個人的傭金,也已是不菲的價格。
任我殺竟似一點也不在乎,淡淡道:“也許,這個人的命并不值這么多銀子。”
“只要能讓這個人永遠消失,再加上十個五萬兩也是值得的。”梁百兆遲疑著問道,“你這一去,需要幾個時辰?”
“若無意外,兩個更次應該足夠了。”這句話還未說完,任我殺的人已飛身穿門而去,聲音渺渺,遙遙傳來。
梁百兆望著窗外深沉的夜色,苦笑道:“小兄弟的確是個有故事的人,來既匆匆,去也匆匆,好像生怕被別人看穿他的心事。”
米高淡淡地“嗯”了一聲,若有所思,目光落在窗外。
窗外,飛雪飄揚,黑色的夜里究竟蘊藏著多少邪惡?在任我殺的心里,究竟藏著什么樣不愿被別人勘破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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