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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城藥鋪,交上甘草。\\wWw。QΒ5。C0m\
說句老實話,平一指這個老板還是挺好的,最起碼的一項,他的糧期很準。這不,我剛交上甘草,他就馬上給我送錢了。如果現實中的老板都有這種自覺性,跳樓的人也可以減少很多了。
雖然平老板糧期準,但也有一個不好的地方,就是他的生意不太好。為什么這樣說?這還不簡單嗎?我拿完錢,再去問他要工作時,他居然告訴我暫時沒有什么可以讓我去做的了,要我等一段時間再來。
沒辦法,我只好先離開了,總不能讓別人用禿頭掃帚趕才肯離開吧?
走在街上,我才發覺自己居然沒地方可去。我停在街上,低頭想了一下,想到了一個去處,于是,我手上拿著平一指給我的辛苦錢,再加上昨日贏的錢,又跑到賭場賭博去了。
進得賭場來,這回,我賭的還是骰子。但是,今天的運氣,好象并沒有隨我來到我的身邊,一個小時不到,居然只贏了五回,而就在這短短的不到一個小時里,我不但把昨天贏來的錢全部輸回去了,而且,還搭上了自己辛辛苦苦做工得來的十幾文血汗錢。
當我悻悻然地被趕出賭場時,我咬牙切齒地說:“等著瞧,等哪天我把你們賭場全贏過來,然后把你們全部炒魷魚。哼,讓你們后悔今天對我的態度!”
……
在往后的日子里,我過上了三點一線的簡單生活:藥鋪—>挖藥—>藥鋪—>賭場。
一天天過去,不知不覺,已經過去了五個月了。雖然我的挖藥水平在不斷上升,賭博技術也在不斷提高,但是,我身上依然還是一點存款都沒有,所有的錢,都已送給賭場。
到這時候,我才知道,原來最先的贏錢,是賭場故意放水讓我贏的,目的是要拉住我的心,讓我迷上賭博。他們成功了!現在,賭癮已經深入我的骨頭,一天不賭我都會混身發癢,雖然已經知道真相,但卻已經無法回頭了。真想不到這個游戲做得這么細致,居然把現實中的東西都再現到游戲中來了。
挖藥的生活,雖然很枯燥,但是也不平淡,甚至還是個充滿危險的工作。比如上個月,我在挖山藥時,居然挖出了一條大莽蛇。盡管我臨危不懼,敢于和惡勢力作斗爭,但是,實力是擺在那的,經過一番激烈的搏斗,我與大莽蛇拼了第一招后,終于力盡,做了大莽蛇的晚餐。
而這次死亡,系統給我的懲罰是:身上金錢掉一半,當前級經驗清零。
幸好,我一向是“光光族”,一般都是從賭場里出來再去挖藥的,而一直以來,我也養成了一個好習慣,身上有錢時絕不離開賭場。所以,當時我身上一個銅錢也沒有,死亡中的金錢懲罰對我來說等于是沒有懲罰。但是,另一個懲罰卻讓我痛不欲生,本來就快升級的藥學知識,經此一死,又重新變回剛升級時的狀態。讓我不得不為了升級而再次投入痛苦的挖藥生涯中……
經過那次遇險后,我小心了很多。小心挖得萬年藥的古訓,我還是很認同的,所以,在后續的挖藥中,我都是小心翼翼,深得佛祖不殺生的真傳。一旦挖出非植物性物體,哪怕是一只小小的螞蟻,我都一率采用第三十六計——走為上。
有了良好的防范措施,自那次光榮后,我就一直沒有機會再次體會犧牲的樂趣了。不過,死雖是免了,但活罪卻難逃啊,我常常是為了避開某只可愛的小動物如小兔子、小蚯蚓等,逃得七爬八滾,結果搞得遍體鱗傷,鮮血淋漓。
而在賭術方面,我也有了長足的進步,進入賭場已經是十賭九贏了——賭十盤,贏了九盤,然后最后一盤全部輸光光。其中最有成就感的一次應該就是半個月前在賭坊里碰上鹿鼎公韋小寶韋爵爺那次了。我有幸被韋爵爺看中,識英雄重英雄,他纏著我豪賭了一場,結果是我大勝,最終韋爵爺不得不把皇帝御賜的“奉旨行賭”金牌輸了給我。
事情是這樣的,那天,我運氣好得不得了,進入賭場后,賭了十局,居然盤盤大勝,贏了好幾百個銅錢,正洋洋自得,目空一切之時,韋爵爺駕到了。
韋小寶雖然賭品極好,但在賭博方面,卻也是很傲的,最看不慣的就是別人比他還狂,而那天我又很不走運,居然看了幾眼他身邊的雙兒和曾柔,使韋爵爺醋勁大發,拍著桌子說要和我賭上一場。
我當然不敢和自小混跡賭場,而今又是皇帝身邊大紅人的韋爵爺較量,拼命推辭,不敢應戰。
最終,韋爵爺說:“橫刀向天笑,只要你肯跟我賭,你贏了,我把皇上御賜的‘奉旨行賭’金牌給你,你可別小看這面金牌哦,只要出示它,所有朝廷的順民都會無條件跟你賭博的哦;如果你輸了,我也不要你的錢,只要你當著大家的面,宣布你的賭技不如我,以后見到我,自動退讓三步就行了。怎么樣?別敬酒不吃吃罰酒。哼哼,如果你不跟我賭,我就讓你進宮當小桂子?!?
???話都說到這份上了,你們說,我能不賭嗎?
我苦著臉,戰戰兢兢地說:“那好吧,韋爵爺,你想怎么賭呢?”
韋小寶很大方地說:“道是我劃下的,用什么賭具就由你選擇吧,免得你說我以大欺小?!?
聽了他這話,我樂了:哈哈,狂是要有本錢的,你既然這么大方,我不接受就未免太對不起您老人家了,今天我就讓你輸個精光。
于是,我故作佩服之態,說:“韋爵爺果然大度,在下佩服萬分。既然這樣,我就和爵爺賭撲克吧?!?
“啊?”韋小寶吃了一驚,因為骰子牌九等都是他的強項,但撲克,他可是連聽都沒聽過的。
我接著說:“我是說,用撲克賭二十四點,每人取十個牌,每次每人出兩個,共四個牌,可以用加減乘除,但每個牌只能用一次,最先算出二十四點者勝。十個牌,就是賭五局,五局三勝者為勝?!?
……
結果?這還用問嗎?當然是毫無懸念啦。跟韋小寶這種角色玩算數,就算是小學生也贏定他了,何況我這品學兼優的理科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