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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在這時,李道玄突然心有所感,猛地睜開雙眼,眉心神目洞開,似是看到了一大片鋪天蓋地的黑氣,或者說,是死氣。
他的耳畔仿佛聽到了眾生哀嚎,看到了生靈涂炭。
這一刻,李道玄的面色變得格外凝重,他知道,開元十七年,人間最終的浩劫,終于降臨了!
……
長安。
一道白衣身影正在酒肆中豪飲,他一邊飲酒,一邊揮毫潑墨,筆走龍蛇,寫下一篇文辭華美,氣象萬千的詩篇。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莫為醒者傳!”
白衣俊美的年輕人一邊暢飲美酒,一邊縱情吟詩,聲音清亮高亢,氣質瀟灑飄逸,配合著那豪放不羈的文字,引得眾人紛紛叫好。
尤其是這首詩,讓不少人拍手稱贊,紛紛進店買酒,不消片刻,店中的酒就全部賣光了。
掌柜的臉上都快笑出了花,剛剛這年輕人喝完酒說沒錢,要作詩抵債,并揚言他一首詩能抵萬壇美酒。
起初掌柜的還以為他是個瘋子,但現在看來,對方的文采,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這位公子,不知您高姓大名?”
“李白。”
掌柜的一驚,激動道:“您就是那位被稱為詩仙的李白?”
聽到詩仙的稱呼,剛剛還瀟灑豪邁,神采飛揚的李白卻不再狂傲,而是輕嘆一聲,露出敬佩之色,如見高山。
“這世上只有一個詩仙,除非他死了,才能輪到我李白。”
“但可惜他是神仙,長生不死,所以我李白這輩子都當不成詩仙了……”
他飲下一大杯酒,嘆道:“那首《將進酒》,寫得是真好呀!”
……
第716章 仙人傳法,安史之亂
李白自幼放蕩不羈,豪氣萬丈,他總覺得這世上沒有自己寫不出來的詩,直到他見到了那首國師的《將進酒》。
當時那種巨大的沖擊感,恍惚間,他甚至覺得這是自己寫的。
再加上他喜歡尋仙訪道,漸漸的便對國師越發崇拜,多次扼腕嘆息,恨自己沒有和國師生在同一個時代,不能拜其為師。
從青陽鎮到龍游縣,再到醴陵、龍虎山,以及現在的長安,他沿著當年國師走過的路重新走了一遍,宛如朝圣。
雖然已經靠著詩文名滿長安,被稱為謫仙人,但每當想起那個男人時,他總是會自愧不如。
想了想,李白又寫了一首詩。
“吾愛李夫子,風流天下聞。紅顏棄軒冕,白首臥松云。醉月頻中圣,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題目也很直接,贈李天師。
老實說,寫這首詩,除了表達自己對國師的敬佩之情外,李白也有自己的小心思。
他走了這么多地方,卻都沒有找到國師在何處隱居,既然如此,或許可以為國師寫一首詩,若此詩能天下聞名,可能國師會主動現身相見?
但當寫到最后一筆時,他心愛的那只毛筆不知為何突然斷了。
李白頓時心中肉疼。
這毛筆的來歷可不簡單,他曾去龍虎山求見國師,國師沒見到,卻見到了已經一百五十二歲的張天師,也就是國師的師父。
他見張天師蒼顏白發,卻精神矍鑠,氣度超然,不禁感嘆當真是神仙中人,當即為龍虎山作詩一首。
張天師看后哈哈大笑,還贈一禮,便是這只翠色毛筆。
據張天師說,這只毛筆是國師早年練習符箓時所用,雖不是什么名貴法器,卻也有趨吉避兇之效,最主要的是其中的紀念意義。
毫不夸張的說,就憑國師早年所用這個噱頭,此筆便能賣出一個天價,不說國師在民間巨大的影響力,就連當今天子,都喜歡收藏和國師有關的寶物。
李白得到此筆后,可謂是如獲至寶,沒想到今天不知為何突然斷裂。
就連周圍人的叫好和贊嘆聲都聽不進去了。
但是下一刻,他就察覺到了不對勁,因為周圍突然開始騷動起來,有人高呼救命。
一只牛犢般大小的野豬在城中橫沖直撞,獠牙閃爍著寒光,奔走如電,撞飛無數行人。
李白整個人都驚了,這里可是長安!
自布下周天星斗大陣以來,大唐便成為了妖魔禁區,已經多少年沒有出現過這種事了。
不過好在朝廷的反應也很快。
一道身影自云中而落,竟是個妙齡女子,穿著一襲白色道袍,手持一根玉色拂塵,帶著西王母面具,目光清澈靈動,氣質飄逸出塵。
女子手捏雷印,晴空之中頓時降下一道霹靂,轟在那豬妖身上。
剛剛還不可一世的豬妖頓時倒了下去,渾身冒起黑煙,已經死得不能再死。
女子微微蹙眉,心中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