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映紅梅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詩鼎小說網網m.gzstf.cn),接著再看更方便。
“沒有,我當時特別害怕,怕她追我,所以我出了院子后沒命的跑,根本就沒想到叫救護車。”房新月眼神中露出驚慌之色。
“你有什么話要我們轉告你父母嗎?”方軼問道。
“他們還好嗎?”房新月眼神閃動。
“還好。”方軼回道。
……
二日后的下午,方軼和隋夏在辦公室內翻閱著昨天下午去法院閱卷拿回來的材料。房新月故意殺人案的案卷是方軼去看守所會見的當天下午被檢察院移送去法院的。
“師父,案卷中被告人房新月的供述一共有七次,前六次的內容都差不多,但與咱們之前聽到的不太一樣。
只有最后一次供述的內容與咱們之前會見時得知的情況大致相同,但也存在一些差異。
被告人的供述很不穩定。”隋夏皺著眉頭,右手轉著鉛筆,左手拿著案卷中最后一份供述,看向方軼。
“前六次她是怎么說的?”方軼放下手中的材料,問道。
“根據房新月的供述,她和男朋友叢明昌(有婦之夫)同居一年多,叢明昌承諾離婚后和她結婚。
但在元旦放假的時候,她發現鄧詩云和叢明昌有一腿,隨后叢明昌向她提出分手……”隋夏將房新月的供述敘述了一遍
根據前六份供述,一月底的時候,房新月在路邊小店買了一張手機卡(未用身份證),專門用于和鄧詩云聯系。
一開始,她以叢明昌妻子和妹妹的身份勸鄧詩云離開叢明昌,但是被對方拒絕了,由此生恨,遂產生殺死鄧詩云的念頭。
二月底的時候,她通過電話聯系鄧詩云后,確認后者已經從老家回來了,便以叢明昌妹妹的身份去了鄧詩云的家。
在進門之前,她在村里的超市買了奶茶飲料、雞爪子、豬頭肉和一些小吃。當晚鄧詩云的老公牛旺值班沒在家,兩人還有鄧詩云三歲的女兒牛佳艷吃喝后,當晚她換上了鄧詩云的睡裙,她倆就坐在床上聊天,聊鄧詩云和叢明昌的感情問題。
在聊的過程中,鄧詩云從床頭柜里拿出一把刀把纏滿銀絲的小臧刀,說是叢明昌送給自己的。
她們在聊天時,抽了很多煙,又一起喝了奶茶,喝完后就睡了,鄧詩云將吃過的空袋子收拾到垃圾袋里扔到外面。
房新月睡覺時想起了叢明昌為了鄧詩云與自己分手的事,越想越生氣,就拿起床頭柜上的臧刀在鄧詩云左胳膊上劃了兩刀。她發現鄧詩云胳膊流了很多血,但鄧卻沒什么反應。
她覺得可能是因為二人抽了很多煙,而且她枕著鄧詩云的胳膊睡覺,把鄧詩云的胳膊枕麻了,所以鄧詩云才沒有反應。
這時,鄧詩云的孩子醒了,喊口渴,叫媽媽,她害怕鄧詩云醒了看到胳膊上的傷口,便用手去掐孩子的脖子,孩子哭鬧掙扎,她就用刀在孩子脖子上戳了兩刀,直到孩子不動。
她怕鄧詩云死不了,又用刀在鄧詩云的手腕上割了一刀。刀子用完后,她就放在床頭柜上了。
天亮后,她聽到外邊有人開院子的大門,因為衣服上沾了很多血,就換上干凈的衣服,拿了鄧詩云的手機,用塑料袋裝了沾血的睡衣,出了鄧詩云家門,走到村里街上,把裝衣服的塑料袋扔到垃圾筐,把手機扔進了村頭的公共廁所里。
第1048章 疑點重重
“房新月在最后一次供述中提到,她與鄧詩云發生爭吵后,鄧詩云拿起臧刀捅她,她把一旁的牛佳艷拉到近前抵擋,結果刀子捅在了牛佳艷身上。
之后她趁著對方不注意,拿了門旁的一根木棍打在鄧詩云后腦上,將其打暈,然后用刀子割鄧詩云手腕。”隋夏說道。
“嗯,從目前的證據來看,這案子有很多疑點,證據之間也有矛盾的地方,很多細節都沒搞清楚,雖然從表面上看房新月有作案的時間和動機,但證據明顯不足。我覺得咱們可以做無罪辯護。”方軼說道。
“我去給房祖根打電話,約他明天上午來所里談委托?”隋夏問道。
“好,你去吧!”方軼說完,又拿起了案卷。
次日一早,律所剛上班,房祖根和魯良芬便心情忐忑的走進了律所。他們不知道方軼會給他們帶來什么樣的消息,心里既期待又害怕。
“房先生,我們會見了您女兒了,也看了案卷,從目前在案證據來看,我們認為本案證據不足、公訴機關的指控不能成立。”方軼看向對面的房家老兩口。
“您的意思是這案子與我女兒無關,我女兒是無辜的?”魯良芬激動的嘴唇有些顫抖。
“案件的實際情況是怎樣的我們不好下定論,我們僅僅是對現有證據進行分析后,得出的上述結論。
從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來看,房新月與叢明昌、鄧詩云三人之間存在感情糾葛這是事實,房新月得知叢明昌因鄧詩云要與自己分手而產生怨恨心理,具有作案動機。
另外,房新月與鄧詩云在案發當日多次電話聯系,并去過被害人家里,也就是作案現場,說明她具有作案時間。
上述兩點對您女兒十分不利。
但證據中對您女兒有利的是,偵查人員從被害人鄧詩云的睡衣及床單上的血跡中檢出了地西泮及阿普唑侖成分,而含有地西泮及阿普唑侖成分的鎮靜藥物來源及殘留物去向,卻缺乏相應的證據證實,不能證明是您女兒帶去的。
您女兒房新月歸案后雖作過有罪供述,但從未供述過使用鎮靜藥物,這是本案的一個疑點。
除此以外,房新月供述中提到的奶茶杯、煙頭、手機、血衣等物證,均未提取到案,無法印證她供述的真實性。
現場提取的臧刀也未作指紋鑒定,且刀上未檢出死者牛佳艷的血跡,不能確定該刀是作案工具,也不能確定房新月曾持有該刀。這與您女兒的有罪供述不一致。
而且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相互之間存在一定的矛盾,無法排除合理懷疑。更無法證明您女兒就是兇手。
所以我們認為,這個案子我們可以做無罪辯護。當然具體法院會如何判,還得看庭審情況,存在一定風險。”方軼解釋道。
“嗯,我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案子是實情不好確定,但按照現在的情況看,我女兒很有可能不會被判死刑,有被判無罪的可能。是這樣吧?”房祖根想了想問道。
“是的,就是您理解的意思。您是想繼續委托,還是……”方軼點頭道。
“我女兒被判無罪的可能性有多大?”房祖根猶豫片刻后,滿眼期盼的看向方軼。
“抱歉,我不能給您準確的百分比,但是我覺這個案子還是有機會的,關鍵看檢察機關是否會補充其他證據材料,以及庭審情況。”方軼回答道。
“嗯,假如我們把我女兒的案子委托給您,律師費需要多少錢?”房祖根問道。他有心將案子委托給方軼,但是又怕律師費太高,他負擔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