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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腹是人體極其最弱的地方之一,毛哥每次打架,最喜歡朝敵人的小腹招呼。只要一拳擊實,敵人立刻就會喪失攻擊能力。只要將龍行云擊倒,接下來,就又是他最喜歡的虐人時分了。想到可以報仇,毛哥不禁掛起了血腥的笑容。但是,他的笑容還在醞釀中,就感到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自己剛才擊打龍行云小腹的拳頭,像是砸到了鐵板上一樣。
知道情況不好的毛哥趕忙后退,可,龍興云豈會任由他就這樣離去?只見龍行云一扭腰,嘿嘿一笑:“怎么樣?打的爽吧?現在輪到我了啊。”說著,就見他的腿像鋼棍一般,狠狠地掃向了毛哥。自知逃脫不了的毛哥只得將雙臂橫在胸前,以期擋下這狠烈的一腿。但,當龍行云的腿碰到他的胳膊時,他才明白,對自己,他真的是高估了。受了龍行云這一腿的毛哥免費享受了一把空中飛人的感覺,在摔落在地上的時候,他的雙臂已經沒有知覺了。
這還只是個開始,毛哥手下的那些混混見老大被擊倒,手中的武器更狠的向龍行云的身上招呼。看他們那樣,不把龍行云砍翻在地誓不罷休。可是,龍行云搶來的那個鏈條可不只是個裝飾。在擋住一把襲來的砍刀之后,只見他雙手一纏,那把砍刀牢牢地被鏈條鎖住了。他雙手向后一扯,那把砍刀飛了出去,正中另一個混混的肚子。剎那間,鮮血就像不要錢的自來水一般,呼呼的流個不停。至于拿鋼筋棍的那個混混,更是被龍行云重點照顧。不一會,他光亮的頭可以出演釋迦摩尼了。前后就是一分鐘的時間,眾混混全部倒地。
眾混混是打過架,也砍過人。但,那也要打上至少二十分鐘,直到打的身上沒勁了,雙方才緩緩散去。可,龍行云不出手則罷,一招就撂倒一個,難道這是傳說中的武林高手?
想到這,眾混混的眼里充斥著一絲畏懼,這次真的是踢上硬茬了!
眼見的自己的小弟被打的喪失了斗志,養尊處優多年的毛哥眼里燃起一道火焰。當初他出道的時候,一個人,一把西瓜刀,拼著不要命的瘋勁,愣是把圍攻自己的十來個人砍到。也正是那一戰,成就了他的威名。
前幾年的打拼之后雖說讓他過上了現在舒適的日子,可,當初的熱血卻是早已平息了。此時的情形和當初多像?就自己一個人,對方的眼里盡是不屑,仿若在說自己不過是條可憐蟲,甚至連死在對方手里的資格都沒有。
熱血一經燃起,毛哥強忍著雙臂的疼痛,撐起身體,站了起來。稍稍活動了下疼痛的雙臂,毛哥身體筆挺的站著:“當初,十個人圍攻我一個。我被砍了很多刀,渾身無力的倒在血泊里,他們當初的眼神和你此時的一樣。你知道嗎?我拼著一股瘋勁站了起來,然后不要命的向他們砍去。那一次,我砍死了五個,剩下的被我嚇跑了。”
頓了一下,他掃視了一下躺在地上的眾混混,嘴角揚起一道微笑:“說起來,我還有感謝你才對。當初的熱血早已被我遺忘,要不是你,恐怕我就真得這樣過一輩子了。不過,現在,讓我來好好會會你吧!”說罷,毛哥從地上抄起一把砍刀,瘋狂的向龍行云砍去。
很顯然,地上的混混被毛哥的熱血事跡所感染了。聽到毛哥這么說,傷的不重的混混隨手撿起武器向龍行云沖來。
不過,有勇氣是很好的。可,雙方實力相差太大,即使以他們飽含的氣勢,還是被龍行云無情的撕裂了,首當其沖的就是毛哥。在他的看到就要落在龍行云身上的時候,一條鏈子狠狠地抽在了他的臉上,把他的腦袋抽開了花。徒有氣勢的混混沖向龍行云,卻被龍行云一個橫掃再次放倒。這時候,他們一腔的熱血就像被冰水從頭澆下一般,沒有了絲毫的溫度,只有一臉的恐懼,在訴說著他們此時的心理。
沒有絲毫的同情,龍行云冷著臉來到眾混混面前,提腳踩下,將他們手腕直接碾碎。沒理會幾人的哀嚎,龍行云淡淡的說了句:“現在,給我磕頭賠罪!”正說著,“嗚嗚”的聲音傳來。警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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