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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臉來得太快,就像龍卷風。
“算了,追究前塵往事沒有意義,”柯南振臂一揮,“我就問你,現在要不要和我聯手?”
喬丹鞋:“你問我?你腳上還纏著我的文具樹呢。”
柯南:“那我同意和你聯手了。”
喬丹鞋:“……”
鄭落竹、南歌:“……”
這是個人才。
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柯南啰嗦了那么多,唯有這句話踩在了點上。
所以當喬丹鞋從石屋里走出來,南歌和鄭落竹意識到,自己也在被別人跟蹤時,就做好了被前后夾擊的準備。
對于喬丹鞋,路只有一條,搶他倆之一的頸環。
對于柯南,路卻有兩條。逃跑是一條路,但有被再次追到的后患;反過來搶奪他倆的頸環,是第二條路,不論是幫喬丹鞋搶,還是自己搶了轉手隨便送給誰,都等于給了他倆重創。屆時失去自己頸環的他倆,通過考驗無望,未必還有心力去追柯南的頸環。
現在情勢很明朗了,柯南選擇后者。
此時四個人的站位,是柯南、鄭落竹在這邊,喬丹鞋在那邊,南歌則在中間,離柯南竹子不到十米,離喬丹鞋大約三四米。
鄭落竹可以現在拿出匕首橫到柯南脖子上。
但沒用。
柯南的頸環早就不閃了,在[曼德拉的尖叫]停止時,就變回了那塊無堅不摧的黑色金屬。
這就和崔戰先前的困境一樣,只要你不敢下手殺人,再發狠也拿不下頸環。而喬丹鞋也不可能眼睜睜看著他一拳拳把柯南打暈。
所以這場二對二,勢在必行,只有把兩個人都打服了,才有機會穩穩當當摘頸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