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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些想不明白,但鄭仁也知道,不管對方是出于什么目的來到這里的,有這種人的存在,其他人恐怕都得繞遠路去其他的地方采礦了。
要知道,按照這游戲的設定,除了在中立地區之外,殺死與自己同國籍的人,可是會立即被系統送進系統監獄的,可在這里卻不一樣,因為在這里的玩家,可全是用山寨頭盔進入游戲的,是無法正常使用國家系統的,也沒有國籍之分,這殺了人自然也不會受到太過嚴厲的懲罰。
因此,要是真與這種人動起手來,這被他殺死掉經驗還算是小事,反正自己都已經負那么多經驗了,也不在乎再負多一些。
可如果死后,自己身上現在唯一的一件挖礦工具被爆掉了,自己還真不知道他該靠什么挖礦的好,所以還不如直接避開這種人,去其他地方找礦源算了。
在衡量這當中衡量了利弊后,鄭仁僅是瞪了那名刺客一眼,什么也沒說,直接便離開了此處,往離村子較遠的地方繼續尋找礦源去了。
可一路走下去,鄭仁才發現,其他離村子較近的礦區,也被其他的一些10到25級之間的玩家給占據了。
雖說是因為這樣,他是一直沒挖到礦,但這一路走下來,他也不算是沒有任何的收獲,至少他從其中一個玩家的口中打聽到了這島上的一些規矩,以及如此多的10到25級之間的玩家,是怎么來的了。
原來,這島上可是有一名被眾人選出來的島主在維持著島上的秩序,而這種私占礦區的行為,可是受到這位島主認可的,至于劃分這私占礦區的方法,那自然是由玩家們進行礦區爭奪戰來做決定了。
當然,既然是一場“合法”的爭奪戰,那它就必須得有它的規則,比如說,這礦區爭奪戰是得在島主的見證之下進行方才有效。
而一旦有一方在某礦區的爭奪戰中獲得勝利,便可以獲得該礦區的使用權,而且在獲得使用權的三天內,其他人是不得再次挑戰的,更不可以在礦區中私斗,否則違背此規則的人,是會受到島主和島上多位“高級”玩家的圍攻的。
總的來說,這等級高實力強的人,自然就占據了離村子較近的礦區,等級和實力較低的人,則是占據了離村子較遠一些的礦區,至于像鄭仁這種,經驗值為負數的玩家,恐怕是只能到一些極為偏遠的地方采礦了。
其實鄭仁一開始也有想過,要趁那些人不在的時候去他們的礦區偷礦的,但后來他才知道,每個私占礦區一般都是由三名玩家共同占據著。
這樣一來,一個礦區里的礦不但剛好夠分,他們還可以在二十四小時的在他們的礦區守著,讓其他人是很難從他們的眼皮子底下偷到礦。
至于四個人,或是四個人以上共同私占一個礦區的情況,這基本上是很少有的,因為按照島主定下的規矩,這私占礦區的大小最多也只能是一百五十平方米,而且包括共同擁有的礦區在內,每個人是只有擁有一個私占礦區。
所以共同占有一個礦區的人數一旦過多,這礦可就不夠分了。
而要說到經驗值非負數的玩家到底是怎么來的,那是因為在這魯爾斯島的西面海域的一處海底之下,有個刷經驗的圣地,那里棲息著一些1到5級的小海怪,這些小海怪不但十分弱小,且殺死它們后,玩家所獲得的經驗值比殺死同等級的怪要多上十多倍,若是1級的人物在那練級,一個小時基本上可獲得近萬點的經驗值。
因此,經驗值如果不是負的太多的玩家,只要花上一些的時間,是可以快速的靠殺死這些小海怪把那些負數的經驗給清除掉的。
當然,負數經驗值清除掉之后,他們最高也只能到20級,因為按照這游戲的設定,殺死比自己等級低5級的怪是只有10%的經驗值,而殺死比自己低15級的怪,是完全沒有經驗的。
也就是說那些10級到20級的家伙,一般都是很早就來到了這個小島上,且經驗值負得不算是太多的玩家。
至于那些升到25級的玩家,那當然是從原裝頭盔回到原來的地圖去刷怪升到的,而且有些人為了賴在這島上賺錢,還特意卡在了25級。
對于這些人私占礦區的做法,鄭仁雖然有些不齒,但他也知道,這也算是正常現象,畢竟不管虛擬現實現實當中,強者總是有些特權的。
而且細細想來,要是所有人都擠在村子附近挖礦,這島上的秩序恐怕會更亂,還不如像這樣按實力來劃分礦區的好。
就這樣,一路避開那些10級25級的玩家,一直往小島深處走了兩個小時,鄭仁才終于來到了一個沒有被別人私占的礦區,在這里,又花了兩個小時來挖礦,他才總算是讓他的物品欄里都堆滿了銅礦,若是算上回村的時間,他單是挖這一次礦,就一共花了六小時的時間。
而用這六個小時所挖到的銅礦,NPC那里應該會以6枚銀幣(1枚銀幣等同于銅幣100枚)收購,這樣算下來,就算不眠不休的,他一天也只能靠挖礦賺到個24枚銀幣。
而且他也不可能一天24小時的都在線,所以一天能賺個18枚銀幣就算不錯了。
而就現在的市場價來說,18枚銀幣在市場上,也只不過是能換個54塊錢的華夏幣而已,這種賺錢的速度對他來說,實在是太慢,這樣下去,他還真不知道他要到什么時候,才能賺回自己先前投入的那些本錢。
至此,他才總算是深刻的體會到,這當礦工的日子,還真沒他想象的那么輕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