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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想想他可是村里唯一的男大學生,長得英俊瀟灑,還會彈吉他唱情歌,把村里的村姑少婦和少女都迷得七葷八素的,只要他一踏出家門準會收到一大波桃花眼的注目。更何況,在他讀高中的時候,想當年,他可是學校里有名的才子,寫過幾首歌,還在學校的文藝匯演活動上演唱過,當年可收到不少隔壁班女生和師妹們慕名寫來的情書,讓他一度認為自己很有音樂天賦,總一天自己會憑著音樂天賦出人頭地,迷倒眾多女生,讓她們為自己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也正是因為這樣,他才考的音樂學院。他覺得女人嘛,天生就喜歡才子,更何況是會寫歌唱歌的音樂才子呢?隨便寫那么一兩首歌就能迷倒一大群女生,讓她們拜倒在自己的牛仔褲下。
說起牛仔褲……他不由得用手指捏了捏自己身上穿著的這條白色休閑褲,他只有兩條這種一模一樣的白色休閑褲,當初就是沖著店家搞活動買一送一,他這才買的。之所以買白色,他是覺得除了白色本身是白的不會掉色之外,其他顏色的衣服穿久了洗得多了都會褪色,到時候穿著就像個小乞丐似的,會被人笑話。
因此,不僅是褲子,他買的所有衣服都是白色的。
至于牛仔褲嘛,現在是很流行,學生們都很喜歡穿,但是實在是太貴了,買一條牛仔褲要花的錢比他買好幾條休閑褲的錢還要多,他自然不敢買也買不起。
不過,前年姑姑給他送來一條半舊的牛仔褲,他拿去改了改,穿在身上還是挺合適的。不過他輕易舍不得穿,每次穿了都會小心翼翼的洗好放好,等到了重大日子才穿。
想起沈夢特別是沈夢包包里的大疊現金和信用卡,他覺得是時候該讓他的珍藏牛仔褲重出江湖了。
哼,等到時候她沈夢拜倒在自己的牛仔褲下,我一定要讓她給我買幾條——哦不,應該是好幾十條牛仔褲才行!
想到這里,楊進頓時覺得心里美美的,就連肚子也不覺得餓了。
哼,到時候沈夢多的是錢,到時候自己還不是想吃啥就吃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等把這所有的一切都想通之后,楊進覺得目前所有困難都已經不是什么困難了,只要泡到沈夢,以后再也沒有什么是他楊進得不到的和做不到的了。
不過,目前他囊中羞澀,連吃飯都成問題了,在他看來沈夢又是個大手大腳花錢的人,要泡她恐怕得下一筆本錢不可。
可是,自己該怎樣做才能快速搞到一小筆錢,快速把沈夢拿下呢?
唉,愁啊!
~~~~我是作者的話分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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