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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鄭叮叮就去附近的郵局,將包裹好的東西寄出,填的地址是寧為謹的天水苑。
做完這一切,鄭叮叮松了口氣,像是完成了某部分的告別。
她閑逛到花市買了花,又一個人吃了豪華的海鮮火鍋,餐后還來了一個抹茶紅豆冰激凌,飽足后感覺有點小快樂,她覺得是時候應該過輕松自在的日子,得對自己越來越好。
當寧為謹收到鄭叮叮還回來的卡和戒指,一句話都沒說,拿起這兩樣東西折身回房。
坐在沙發上盤腿吃蘋果的寧為璇悠悠道:“這就是你想要的結局,強撐自己偽裝自己一個人也能活得很好,并親手將她驅逐你的生活?如果是你的本意,那我是不是應該向你說一聲恭喜呢?”
寧為謹腳步未停,徑直上樓走進書房,將手里的東西輕輕放在書桌上。
他的本意是將她驅逐出自己的生活?在他得知她心里唯一的男人是他,而不是別人之后?在他清楚她的一言一行對他有多大的影響力之后?
那為何這幾天他都在思考一個問題,如果要和她在一起,對她的一輩子負責,他能不能做到,他又能不能確定自己可以一直包容她,當她的觀念和他產生矛盾時,他是否能無條件地妥協,而不是固執地遵循自己的行為準則。
如果他做不到,那沒必要再打擾她,如果他能做到,那一定要追回她。
他第一次感受愛情,感受愛情的快樂,興奮,沖動,溫暖,同樣感受愛情的失敗,受挫,沮喪,孤獨。
愛情和工作不一樣,完全超出他的掌控和計劃,甚至打破他平素的理智,慣有的原則,這都源于鄭叮叮給他帶來不輕的“困擾”。
她是他第一個“看得順眼”的女人,在那年七夕情人節前夕,她跑來天水苑送貨,那第一眼,他感覺有些眼熟,但沒有多深究,如果就此擦肩而過,他和她不會再繼續;偏偏她又跑來他的醫院,找他動手術,那種隱隱的熟悉感和吸引力慢慢在心底滋生,直到她將傘還給他的那一刻,他終于在茫茫記憶中找到了一點。
他見過她,在他母親過世后的一段時間,他讓自己變得很忙碌,沒有一刻停下來。某個雨天,他從城西做完家教回來路過西城廣場,雨驟然停歇,天際有一道淺淡的彩虹,他停下腳步,看向不遠處熱鬧的廣場,莫名地就掉頭走過去。
當時的她還是學生,穿著一身鮮黃色的雨衣,正在一個攤位后招待一位中年大嬸。
“小姑娘,這些都是你做的?能賺多少錢啊?”
“是啊,都是我的做的,但只能賺一點點。”
“那你畢業了沒有?以后就靠賣這些手工品掙錢?”
“我才初三呢,沒想那么遠。”
“初三啊,巧了,我女兒也是初三,她就是整日念書,平常出去玩的時間都沒有,我都不太贊成她培養個人興趣,我和她說興趣這種東西不靠譜,有幾個人能憑興趣,像彈琴,跳舞,畫畫那些養活自己的?再說等熱情減退,不喜歡了怎么辦……”
他就站在另一個攤位前,無所事事地旁聽他們的對話,聽到她說她不會輕易放棄自己的興趣,她想成為一個玩具設計師,擁有自己閃亮的品牌,她說話的語氣又直又軸,全然一副初生牛犢不怕虎的模樣。他好奇地挪開目光看了她的臉,青春洋溢,自信滿滿的一張臉。
他輕輕地“嗤”笑了一下,唇角的漣漪淺到自己都沒察覺。
雖然最后那個中年大嬸什么都沒買,她還是貼心地送了對方一個鑰匙扣,一個紀念杯墊和一個塑料傘套,對方手里拎著不少東西,她走出來,幫忙對方把濕漉漉的長傘裝進塑料傘套。
等中年大嬸走后,她的攤位再沒有一個人光顧,清冷寂寥,她有些無聊地低頭擺弄自己的小玩意。
他記住了她,莫名地記住了這個“無名氏”設計師。
……
寧為謹又拿起那枚戒指,食指和拇指輕緩地轉著這個簡潔干凈的圓圈,他想到一個點:也許光有承諾是不夠的,如果喜歡一個人,想讓她留在身邊的*超過了其他的一切,那達到目的唯一方式就是向她服輸,以及妥協。
他垂眸,安靜地將戒指套在自己的指尖。
隔周二是月底,西城廣場的創意集市熱鬧開鑼,鄭叮叮提前報名,預訂了場地,將家里囤積的手工作品打包后帶過去展覽,其中大部分手工作品是她在這一年內閑暇之余完成的,風格不等,有水洗的植鞣鑰匙包,刺繡香草杯墊,樟木手繪的小動物,銀絲硨磲手串,羊毛氈的貓咪錢包,藍紗的花苞鏈,彩石編織的耳環,素棉的盤扣包等等。
因為是個太陽天,鄭叮叮頭上戴了一頂草帽,低頭認真擺放自己的作品,她很細心,在每一個作品前都貼上一個標簽,寫明作品的名稱,原材料,用途。
人來人往,幾乎每個人經過鄭叮叮的攤子都會停下來看一眼,笑著問她幾句,十個人中會有一個掏錢買下一個小玩意。
到了中午,鄭叮叮麻煩現場的工作人員到餐飲區買了一個三葷一素的便當,坐在小板凳上草草解決完中飯。
陽光越來越烈,鄭叮叮拉了拉草帽,寬大的邊沿幾乎蓋住了自己整張臉。
以至于當某個人悄然接近她的攤位,她也沒有注意,直到他俯身,伸手拿起左下角的一個羊毛氈小人,目光落在小人領口的標簽的幾個字上,微微挑了挑眉,因為上面寫著“這是一個討厭的人”。
鄭叮叮后知后覺地抬起頭,一身g&h修身襯衣,柔軟的黑色西褲的寧為謹手里拿著她的羊毛氈小人,很有興致的鑒賞。
鄭叮叮剛要說話,寧為謹已經風輕云淡地開口:“這個人偶很眼熟。”
……
一身白袍,領口掛著聽診器,胸口的銘牌寫著“乳腺外科”,倨傲的神情,淺淺的微笑,修長筆直的腿,這個永羊毛氈縫制的小人偶原型是誰一目了然。
“不是。”鄭叮叮臉不紅心不跳地否認,“這是我隨便做的,名字叫一個討厭的人。”
“哦?”寧為謹的尾音上揚,凝眸在鄭叮叮臉上,不去挑破她的謊言,點了點頭后開門見山,“這個怎么賣?”
“九千九百九十九,不還價,不抹零,不接受刷卡支付!”
“你要現金?”寧為謹的拇指輕輕摩挲羊毛氈小人偶的頭發,爽快地答應,“好,我去銀行提款,這個給我留著。”
下一秒鄭叮叮起身,直接搶回他手里的羊毛氈小人偶,義正言辭道:“我不賣了。”
“做生意沒有拒客的道理。”
“我就不賣,你去別處逛吧。”
“是不賣給所有人還是不賣給我?”
“就是不賣給你。”鄭叮叮一字字地強調。
“為什么?”
“沒有為什么,就是不賣給你,因為你是一個討厭的人!”
正好有個小姑娘路過,瞅到鄭叮叮手里的小人偶,眼睛一亮,笑著問:“老板娘,你手里那個小娃娃多少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