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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通過接觸,發現他們只搞批發,不零售,接觸人員留了個心眼得到口頭承諾「只要出得起錢就賣」。
他們的槍械算得上
天價武器,鳳凰幣一千一條,送一百發子彈,一百條起賣。
十萬鳳凰幣,相當于16.7千克黃金!
這么離譜的價格,拉比姆們接頭之后,大多數都認為湊起來太難了,只能「挖墳」,倒是沒人反對買槍的事情。
「挖墳」是黑話,指已經死去的比拉姆們的遺產,并特指沒有家室和沒來得及有家室的。
這部分人的遺產以捐贈友人的形式交給其他比拉姆處理,其中金銀幣一部分會被埋起來,現在的比拉姆也說不清這個慣例是什么人帶起來的,反正有大幾十年了。
決定了要買,比拉姆確認了接觸人員,其他人則去挖墳,通過骰子游戲的形式輸給友人,分批逐漸集中貨款。
而接觸人員在隨后的溝通中,發現別人槍賣的貴,但服務足夠好,可以指定城外地點送貨。
經過一番折騰,比拉姆在布朗皮數十里外的荒山里,接到了第一批貨。
槍販子還留下一些話和一個物件:「我們還回收冰冠冰魔的角,就是那邊浮島上個頭最大的那種魔族,每五個冰魔角換一條槍,或者一個角換400發子彈。想再找我們,就到城南開個店,掛這個牌子。」
牌子是木頭的,上面有一頭面對觀察者坐著的肥熊,肥得很不自然,怪可愛的。冰冠冰魔的角能干什么大家就完全沒有頭緒了,只能猜測是某種魔法材料。
槍販子離開,一百多條槍到手,立刻就有人要抄家伙去把領主干掉,好在給勸住了。
別管干什么,首先都要學會用槍,這種事情不方便在城里干,得找個山頭操練起來。
拉比姆手里的錢不太夠,總計買到120條槍,除隨槍送的子彈,還額外補了一萬發,也不知道能用多久。
等請來用過槍的獵人抽空來教導,發現子彈倒是沒什么消耗,大多數情況下都能等練習結束了撿回來用,實在不行找鐵匠打的鐵子彈或隨地撿個大小合適的石頭、削個木頭的也勉強能用,就是這些東西沒什么準頭,即使用過一陣槍的獵人,用削木頭的方式,也只能保證十余步的距離有一定命中率。
窮鬼們小心翼翼地給定下20發訓練損耗,也就是一個人練習時丟失20發子彈,這槍就要轉移給另一個伙伴用。
而人的心思五花八門,拉比姆們也只能勉強算是還有點良心,道德水平也就那樣,不少拿到槍的,都會盡量自己弄替代子彈或從伙伴那里換來用于練習。
鐵匠打的鐵子彈如果手藝到家,用來練習其實也不會特別差,八十步甚至更遠點都有命中率,但這種魔法槍的子彈形狀很特殊,沒有正經鐵器是該形狀,去城里弄子彈很容易出事,只能買來柱狀胚子自己冷加工,這要求就相當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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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等需要他們動槍的時候,領主和領主軍多半已經噶了或跑路了,雖然不排除那幫望八會推別人送死,但那個情況拿出槍也沒辦法交代,當場就會被砍掉,不如留下來。所以在城里動槍的時候,應該是能夠直接找正經鐵匠做子彈的。
如果魔族不直接攻城,那就是野外打獵,這種損耗比較有限,靠著大家業余時倒騰一下也夠應付近距離需求,遠距離還得原配子彈才打得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