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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
為了生存,我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來,在遇見她之前,皆是如此。
無論是人類還是喰種,只要是組織的命令,我都會執行,視生命為草芥,肆無忌憚的殺戮,是我遇見她之前的生存之道。
或許,是造物主想讓我知道漠視生命的罪與罰。
我遇見了她。
事實上,我從來沒有想過,我這罪惡的一生,會擁有摯愛的人,還是一名脆弱的人類。
她是一名新聞記者,那年,她23歲,我比她大8歲。
和骯臟,只能存活在黑暗之中的我不一樣,如果要形容,她應該是和我完全相反的個體,她理應生活在陽光之下。
于我而言,她比陽光還要溫暖,是那種只要遠遠看上一眼,嘴角就會不由自主揚起的感覺,像是造物主派來拉我出黑暗的天使。
她知道了我的身份,那時候我想殺了她。
我是罪惡的,是丑陋的,也是,一無所有的。
她接納了我,她跟我說,總是一個人很孤獨吧。
沒有人類祝福的婚禮,也沒有喰種的儀式,我們結婚了。
她跟我說,這叫組成家庭。
在我們結婚的第三個冬天,她懷孕了。
我不想要這個孩子,這個孩子會讓她很痛苦的。
‘留下你一個人,我會擔心的?!?
她想引發奇跡。
她總是會提前準備好我喜歡的無糖咖啡等我回家,她不喜歡血腥味,我也會提前把衣服換掉。
我知道的,她比我還要累,那個孩子,還在不停的汲取母體的營養。
那時候的我,還不清楚她所謂的留下我一個人是什么意思,還在不切實際的幻想我們的未來會是怎么樣的。
或許孩子應該會像她多一點。
在第二年的夏天,孩子出生了,我正式成為了父親。
她要照顧孩子和我,經常會工作到一半就趴在桌子上睡著了,那天,我也和往常一樣,幫她收拾著桌面。
我發現了她的筆記本,原來,她就是組織一直在尋找的那名記者。
沒有猶豫,我第一時間想的就是帶著她和孩子離開這個地方。
那天,我抱著孩子,帶著她躲到了巷子里,組織比我還要早的就發現了她的存在。
她沒有慌張,我也沒能留住她。
她是造物主給予我的救贖,也是造物主對我漠視生命的懲罰。
雨還在不停的下,但我再也聽不到她的心跳了。
我記不太清了,只記得當時有孩子的哭聲,掩蓋了我的嗚咽,咸澀的味道,和落在水坑上蕩開的水波。
我把孩子帶到了24區,交給了野呂撫養。
那段時間,我只有復仇這一個計劃,盡管我想到了是不是復仇完就去死,帶著洗滌不干凈的靈魂去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