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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張臉被搗得稀爛。
哈利打開客廳電燈,低頭看著早已氣絕的男子。
男子的右耳被釘在拼花地板上,臉上有六個血肉模糊的黑色孔洞。哈利不必費心去找兇器,因為就掛在他面前。橫梁上懸著的一條繩子末端綁了個磚塊,磚塊上突出六根血淋淋的釘子。
哈利蹲下身伸手摸去。尸體冰冷。屋里雖然開著暖氣,尸僵現象仍十分明顯,尸斑也同樣清楚。地心引力加上血液循環停止,使得血液停留在尸體的最低處,并在手臂下側微微出現紫紅色瘀斑,被稱為尸斑。哈利推測男子死亡已超過十二小時。熨平的白色襯衫掀起,露出部分腹部。腹部尚未發綠,表示細菌還沒開始吞噬尸體。細菌的盛宴通常始于死后四十八小時,從腹部開始向外擴散。
死者身上除了襯衫,還打著一條已松開的領帶,下半身穿著黑色西裝褲和亮閃閃的皮鞋。哈利心想,這人看起來像是剛參加完喪禮,或剛下班回來,而且工作上需要穿正式西裝。
哈利拿出手機,心想究竟是要打給接警中心,還是直接打給犯罪特警隊?他鍵入接警中心的號碼,同時環目四顧。沒看見任何非法侵入的跡象,屋里也沒有打斗痕跡。現場除了磚塊和尸體,沒有其他證據。哈利知道,就算soc小組來了也什么都找不到。現場沒有指紋,沒有鞋印,沒有dna。警探也不見得可以找到更多線索,因為鄰居什么都沒看見,附近加油站的監視器沒拍到任何熟悉面孔,托德的手機通話記錄也沒透露任何端倪。什么線索都沒有。哈利等候電話接通,同時走進廚房,出于本能地小心行走,避免碰到任何東西。他的目光落在餐桌上,桌上有個盤子,盤子里有個吃了一半的臘腸面包,椅背上掛著跟死者褲子成套的西裝外套。哈利搜查外套口袋,找到四百克朗、訪客證、火車票和機場通行證。通行證上寫著“托德·舒茨”,照片上的專業笑容酷似客廳里的那張殘破臉孔。
“接警中心。”
“我發現一具尸體,地址是……”
哈利注意到那張訪客證。
“是哪里?”
訪客證看起來頗為眼熟。
“哈啰?”
哈利拿起訪客證,看見上頭寫著“奧斯陸警區”,下方寫著“托德·舒茨”和日期。兩天前托德才去過警署或警局,如今他卻遇害身亡。
“哈啰?”
哈利掛上電話。
他坐了下來,凝神思考。
接著他花了二十分鐘搜查整套房子,結束后擦拭任何可能留下指紋的地方,除下用橡皮筋綁在頭上的塑料袋,套塑料袋是為了避免頭發掉落在現場。根據規定,每位可能進入犯罪現場的警探和警察都必須登記指紋和dna。倘若他在這里留下任何痕跡,警方只要花五分鐘就能查出哈利·霍勒來過此地。他的搜查成果是三包可卡因和四瓶可能走私入關的酒,除此之外什么線索都沒發現。果然不出所料。
他關上門,駕車離開。
奧斯陸警區。
媽的,該死。
回到市區,哈利把車停好,怔怔地朝風擋玻璃外望去。過了一會兒,才打電話給貝雅特。
“嗨,哈利。”
“兩件事。我想請你幫個忙,還要給你一條匿名線報,這件案子又出現了另一具尸體。”
“已經有人告訴我了。”
“你已經知道了?”哈利詫異地說,“那種殺人手法叫zjuk,也就是俄文的‘甲蟲’。”
“你在說什么啊?”
“那個磚塊啊。”
“什么磚塊?”
哈利吸了口氣:“那你說的是什么?”
“戈伊克·托希奇。”
“這個人是誰?”
“就是攻擊歐雷克的家伙。”
“然后呢?”
“他被發現陳尸在囚室里。”
哈利直視迎面而來的車燈:“怎么會……”
“他們正在調查,看樣子他是上吊自殺的。”
“刪除‘自殺’,他們也把那個機長殺了。”
“什么?”
“托德·舒茨陳尸在自家客廳的地板上,他家在加勒穆恩機場旁邊。”
貝雅特沉默兩秒才回話:“我會通知接警中心。”
“好。”
“第二件事呢?”
“什么?”
“你說你要請我幫忙?”
“哦,對,”哈利從口袋里拿出那張訪客證,“你能不能去查一下警署接待處的訪客登記簿,看看兩天前托德·舒茨是不是去過。”
電話那頭再度陷入沉默。
“貝雅特?”
“你確定我會想蹚這攤渾水嗎,哈利?”
“我確定你不會想蹚這攤渾水。”
“去你媽的。”
哈利結束通話。
哈利把車子留在夸拉土恩區南端的停車場,朝萊昂旅館走去。他經過一家酒吧,大門開著,音樂傾瀉而出,提醒他夜晚已經來到。音樂正好是涅槃樂隊的《保持本色》,像是在歡迎他。當他站在酒吧深處的吧臺前,他才察覺到自己進了這家店。
吧臺高凳上三個客人弓身坐著,看起來像是守靈守了一個月,卻無人離去。酒吧里有尸體和肉嗞嗞作響的氣味。酒保用“不點酒就快滾”的眼神看著哈利,同時慢慢取下開瓶器上的軟木塞,他的粗脖子上刺著三個大寫的哥特體字母:eat。
“喝什么?”酒保喊道,蓋過樂隊主唱科特·柯本的吼聲。柯本正在邀請哈利來做朋友。
哈利舔了舔嘴唇,突然覺得口干舌燥。他看著酒保的手慢慢轉動。酒保用的是基本款開瓶器,只有穩定且受過訓練的手才能操縱自如,這種開瓶器只要轉幾下就能刺入軟木塞,接著再用力一拔就行了。開瓶器已刺穿軟木塞。但這并不是一家葡萄酒吧,那他們都賣些什么酒?哈利看見酒保背后墻上的鏡子里映照著他的扭曲身形,連他的面孔都是扭曲的。鏡子里不只有他的臉,也出現了它們的臉,那些糾纏他的鬼魂,而托德·舒茨是新加入的成員。他的目光掃過鏡子前方的酒架,猶如熱導飛彈般找到目標。目標就是他的宿敵:金賓威士忌。
科特·柯本高唱說他身上沒槍。
哈利咳了一聲。
沒槍。
他點了酒。
“什么?”酒保喊道,傾身向前。
“金賓。”
沒槍。
“金什么?”
哈利吞了口口水。柯本重復唱著“memoria”這句歌詞。這首歌哈利聽過不下百遍,這時才猛然發現,原來自己一直以來都聽錯了,柯本唱的其實是“回憶”(memoria),而不是“更多”(themore)的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