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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正義》一書里把今本《周易》內容分為上下,以“經卦”稱之,即“上經三十卦,下經三十四卦”。
《周易正義》(或稱《周易注疏》)注疏的所謂上下經內容,就是六十四卦爻辭內容,而且在卦爻辭后面附有《彖》、《象》這些本屬《易傳》的內容。而屬《易傳》里的《系辭》、《說卦》、《序卦》、《雜卦》內容則分卷注疏,卻以“周易系辭上”、“周易系辭下”、“周易說卦”、“周易序卦”、“周易雜卦”這種稱法。總之,把原屬《易傳》里的內容,都稱《周易》里的東西了。這就導致后來出現的一種新稱法,即“周易經傳”這種不倫不類稱法的出現。
到了宋代,南宋的朱熹也撰了一本名叫《周易本義》的書,實際也是對《易經》(即《周易》加《易傳》)進行的注解,可名稱卻以《周易》稱之。不過又給今本《周易》平添出了新的內容,即“卦歌”、“分宮卦象次序”、“上下經卦名序歌”、“圖目(即“河圖”、“洛書”、“先后天八卦方位圖”等)。《周易本義》的注釋體例,是把今本《周易》的六十四卦爻辭,按上下經分卷進行注釋,不過朱熹并不像前人那樣把屬《易傳》里的《彖》、《象》、《文言》附在所謂的“卦爻辭”后面一并進行闡釋,朱熹則是把這些內容單列出來分卷進行闡釋。《周易本義》卷一、卷二內容是把今本《周易》(即卦爻式《周易》)分為上下經進行闡釋,稱其為“周易上經”與“周易下經”;《周易本義》卷三、卷四是闡釋本屬《易傳》里的《彖》文,而《周易本義》里則稱其為“周易彖上傳”,“周易彖下傳”;《周易本義》卷五、卷六,是闡釋所謂的“周易象上傳”與“周易象下傳”;卷七、卷八是闡釋所謂的“周易系辭上傳”與“周易系辭下轉”;卷十至卷十二是分卷闡釋的是“周易文言傳”、“周易說卦傳”、“周易序卦傳”、“周易雜卦傳”。《周易本義》最后又分“周易本義卷末上下”,分別論述“卦象”與“筮法”。到朱熹時卻把今本《周易》與《易傳》稱之為“周易經”與“周易傳”,即把今本《周易》內容稱之為“周易經”,而把《易傳》內容稱之為“周易傳”。這似乎分清了“經是經”,“傳是傳”,給人看來“經”就是“乾”至“未濟”六十四卦了,而“傳”就是“彖”、“象”、“文言”、“系辭”、“序卦”、“雜卦”了,這豈不是“經”與“傳”分的很清了么?可《周易本義》開卷這樣寫道“周,代名也。《易》,書名也。其卦本伏羲所畫,有交易,變易之義,故謂之“易”。其辭文王周公所系,故系之“周”,以其簡帙重大,故分為上下兩篇。《經》,則伏羲之畫,文王、周公之辭也,并孔子所作之《傳》十篇,凡十二篇”。
從這段內容來看,伏羲之畫是“經”,文王、周公之辭是“經”,孔子作《傳》也是“經”,才夠“經”凡十二篇的內容。那么,這豈不是與《周易本義》里所稱的“周易經”、“周易傳”相矛盾嗎?同理《周易本義》應稱之為《易經本義》,所解釋時稱《周易》與《易傳》,才概念不相混淆。既然朱熹也認為“經”是四圣之為的那些內容,那么,《周易》只是所謂的兩圣之為,又焉能冠名《周易本義》呢?有焉能冠名什么“周易經”與“周易傳”呢?因《周易本義》一書內容,是分卷注釋所謂的“周易經”與“周易傳”,無疑認為“經”與“傳”的內容都是《周易》的內容了。那么,要問何為《周易》?何為《周易》里的“經”?又如何回答呢?若認為《周易》是“經”,是所謂的文王、周公作的卦爻辭,那么,就不能冠以“周易本義”名稱,而分卷去解釋所謂的“周易彖上傳”、“周易彖下傳”;“周易象上傳”、“周易象下傳”;“周易系辭上傳”、“周易系辭下轉”;“周易文言傳”、“周易說卦傳”、“周易序卦傳”、“周易雜卦傳”這些本不屬《周易》一書的東西。何況朱熹又把“筮儀”,“圖式”也歸到所冠名的《周易本義》一書里,而這些內容本屬“易學”上的東西,朱熹卻把這些東西,說成是《周易》里的東西。總之,到朱熹時把《周易》說的亂七八糟,《周易》之稱法和內容被攪得越來越混淆不清了。
在朱熹之前的北宋時期里,一些學者的書籍里也有引用《周易》與《易傳》里的內容,我們來看是如何的稱法。邵雍的《皇極經世·觀物篇》:“《易》曰:‘窮理盡性以至于命’。所以謂之理者,物之理也”。
這里的“《易》曰”內容是出自《易傳·說卦》。
《皇極經世·觀物篇》:“所以圣人有言曰:‘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
這里的所謂圣人之言內容是出自《易傳·系辭》,而不說“《易》曰”,卻稱“圣人有言曰”。
如:“所以圣人有言曰:‘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其斯之謂歟?”
這是出自《易傳·彖》文,不過這里也不稱“《易》曰”,而是稱“圣人有言曰”。這是認為《易傳》是孔子所為,孔子被尊奉為圣人,自然所引用《易傳》里的文章,也就稱之為“圣人有言曰”。總之,邵雍所引用《易傳》內容時,既稱“《易》曰”,又稱“圣人有言曰”。
又如:“《易》、《詩》、《書》、《春秋》者圣人之經也”。
這里說的《易》為“圣人之經也”,從邵雍所引用《易傳》內容為“《易》曰”來看,無疑這《易》“經”內容是《周易》加《易傳》。
《周敦頤集》卷二:“《易》曰:‘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中華書局》)
這里所引用的內容是出自《易傳·系辭》,也稱“《易》曰”。
《張載集》“正蒙”里云:“如《易》所謂‘利用折獄’,‘利用刑人’”。
這里引用的內容是出自《周易》,也稱《易》。
又如:“《易》曰:‘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御天。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此其之謂乎”。
這里所引用的內容是出自《易傳·彖》文。
通過宋朝人的所引用《周易》或《易傳》內容而基本上是保持漢以來的稱法,用《易》稱,即《易經》的簡稱。但也有學唐朝的錯誤稱法,即把《易傳》內容歸到《周易》稱謂里,如朱熹就是這種錯誤的稱法者。
歷史進入明清時期,又是如何對《周易》的稱法呢?
明朝王陽明《傳習錄》里云:“《易》之辭是‘初九,潛龍勿用’六字,《易》之象是初畫,《易》之變是值其畫,《易》之占是用其辭”。
又云:“蓍固是《易》,龜亦是《易》”。
這些是屬于論述《易》的,而無法明晰是指《周易》,還是指《易經》。但從這論述的內容來看,似乎是指《周易》,即傳世本《周易》(或稱卦爻式《周易》)。
這在王陽明眼里《易》是筮術,是占筮之用的東西,無疑王陽明所言的《易》,就是傳世本《周易》。可《傳習錄》里雖無引用《周易》內容,而引用了《易傳》內容,同樣稱《易》。
如:“就如《易》言‘敬以直內,義以方外’”。
“如《易》所謂‘窮理盡性,以至于命’”。
這前一個《易》稱所引用的內容是出自于《易傳·文言》,而后一個《易》稱內容是出自于《易傳·說卦》。通過王陽明引用《易傳》內容稱《易》,而論述《易》時,把《易》看待成是占筮的東西。難道在王陽明眼里《易傳》也是“《易》之占”,也成了“蓍”嗎?這正是稱謂上的混淆,而必然導致對內容上的理解造成混淆。???
明朝袁了凡的《了凡四訓》里也有以《易》稱,而引用的內容是出自《易傳》里的內容。
如:“《易》為君子謀……開章第一義,便說‘積善之家,必有余慶’”。
這里的“積善之家,必有余慶”,是《易傳·文言》里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