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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重婚罪,唐藝文也要出席的,只是作為嫌疑犯,她被關在了后面,他們見不到。
唐了了原本跟余中巍置氣,不想來的,可為了見唐藝文也過來了,這會兒她一聽就傷心了,“應該好不了,聽說可受罪呢。”說完,她又恨恨地看了一眼進來的余瑩瑩。
余瑩瑩他們進來,華暖陽作為原告,自然是和律師到了臺上,至于余瑩瑩,則坐在了臺下,當然,因為申請了保密,所以整個法庭并沒有多少人。
除了唐子明和唐了了,剩下的就是張叔了,他是代表余新城來的。
余瑩瑩坐在了張叔的旁邊。
好久沒見,張叔見了余瑩瑩,就沖她笑了笑,問她,“最近好嗎?聽說又要開始拍《荒野求生》了,注意安全。”
余瑩瑩就說,“我知道的,您放心。”
她沒問余新城,張叔卻不問自答,“老爺子這次挺生氣的,哎,他現在歲數大了,想什么事情都只想自己,他想不通為什么養大的你就是不跟他一條心呢,他覺得你為了華為民跟他鬧,他受不了這個,所以就一步步的逼著你。”
余瑩瑩并沒有解釋,沒法解釋,因為除了這輩子老爺子不認同華為民的救命之恩,還有上輩子他漠視余中巍和唐藝文合伙逼死了她媽媽,誘導她自殺。
這才是她那么決絕的原因。
她知道張叔的意思是,兩邊都勸勸和好,可她做不到,她的回答是,“那只能爺爺想明白了。”
張叔就嘆了口氣。
很快,就開庭了。
開庭的順序很簡單,第一部 分是雙方當事人自述,主要闡明自己的意圖。
華暖陽是原告,很快就站了起來,這訴訟狀是華暖陽寫的,余瑩瑩和何云峰替她改了改,她早就背熟了。
華暖陽直接說,“我叫華暖陽,和余中巍結婚二十一年,育有一女余瑩瑩。我和余中巍結婚那么多年來,其實余中巍一直是在我們的家庭中缺席的。
他常年以工作忙為緣由,夜不歸宿。我一開始天真,總覺得他是真的忙,畢竟余家那么大產業,公公歲數越來越大,他作為兒子應該頂上去的。當然,我也不是沒有過怨言,我自己生病什么的就不說了,畢竟是個成年人,應該自己承擔。但他對我的女兒瑩瑩,也是非常的冷漠。
瑩瑩小時候生病發燒,他的確是到場,可那是因為我公公在,他怕公公瞧見他不關心孩子生氣才趕回來的。可其實半點忙也不幫,公公在的時候,他就在旁邊打轉,公公走了,他就直接去睡了。
我至今還記得瑩瑩三歲那年,因為貪玩落進了水里,搶救了半天才醒過來。我擔心就直接打了電話給他,結果他倒是回來了,可是瞧見瑩瑩沒什么事,竟然說我芝麻大的事兒也給他打電話,不知道體諒他。
我當時心都涼了,這是當爸爸的嗎?有爸爸看著女兒落水了會說是芝麻大的事兒嗎?
我就知道,我和他過不下去了。
可我說真的,沒有學歷也沒有本事,更何況,我能嫁進余家,也是因為我親生爸爸救了我公公一命,我公公做主讓我嫁進來的。
我要是離了婚,孩子不可能跟我,我也給她提供不了好的生活環境,而且余中巍一定會再娶的,我怕后媽對孩子也不好,我就選擇了忍。
正好那會兒我女兒也上幼兒園了,我就全身心的泡在了老宅里伺候公婆,我想,我的確沾了爸爸的光,我沒文化沒背景,你不喜歡我,那我好好伺候老人,你總會念我苦勞,能對我女兒好點吧。
從那以后,家里的事情都是我在處理,老爺子身體好,到沒什么,可我婆婆身體差,最后三五年,幾乎都是泡在醫院里的,我有證據,就最后一年,我就在醫院里守了整整一百二十天的夜。可是,余中巍沒有一點感謝!”
說到這里,顯然說到了華暖陽的痛點,她眼淚都忍不住下來了。
“我才知道,人不是真心換真心的。誠然我不配你,可余中巍你也是自愿娶我的,因為老爺子說,給我15%的股份把我嫁出去!他為了錢娶得我!你為什么這么不負責,這么壞?!
今年六月份,我的女兒瑩瑩被拐賣了,她失蹤第一天我就覺得不對勁,瑩瑩不是那種出門不報備的孩子,更何況,她出門只是去逛街而已,手機卻關機了。我著急了,就跟余中巍說,孩子不見了,去找找吧。他跟我說,現在孩子哪里有老老實實待著的,說不定去哪里了呢?而且嚴禁我去跟公公說,怕他著急對身體不好。”
“我不敢,只能自己找,可是第二天瑩瑩還沒回來,我是真忍不住了,我就去找公公,我想跟他說孩子不見了,結果公公有事卻出差了。我扭頭就去找余中巍,余中巍跟我說什么,警察立案還要48小時呢,我急什么?那是親女兒啊!
我沒辦法了,只能先去報案。可是警察那邊的確不到時間不立案的,我只能回來求他,我怕他不答應,我就拿著刀子過去了,我的意思是他要不去找我女兒,我就以死相逼。結果沒想到,我去了拿出了刀,他早就準備下了人,直接把我按那里去了,他說我有神經病,他把我送到了九院,讓人關了我,天天給我打鎮定劑,可卻從沒有仔細找過我女兒。”
“虎毒不食子,他連自己的女兒都不找啊!好在我運氣好,我們家瑩瑩居然自己逃回來了,可她回來看見什么,爸爸把媽媽關進了神經病院,而唐藝文將我們住的房子全部重新裝修,將我和瑩瑩的東西全部丟了,放進了她和她兒女的東西,他們一家四口的照片,以余太太自居了。
我這才知道,余中巍在結婚第二年在外面就有了一個家,他和唐藝文常年居住在一起,以夫妻名義生活,并且生了一對雙胞胎,唐了了和唐子明,這對孩子只比我的女兒小十一個月。他不是忙,他不是不會關心愛護孩子,他只是有別的家,喜歡別的孩子,就可以將我關進精神病院,就可以不顧我女兒的死活。
我在那一刻就決定,我不能忍了,我要告他,憑什么要這么對我和我的女兒。他重婚不說,連我們生死都不管,這樣的男人,我為什么要放過他?!我不能。
所以,我今天提交了訴狀,請求法律給我公正。”
華暖陽說完,眼淚已經忍不住了,這二十一年,沒有人比她艱難,她戰戰兢兢來到一個家,應該是恩人的女兒,地位超群,卻成了余家的媳婦。恩人的身份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所有人的不滿,從來沒有過壓力,成了這個家最戰戰兢兢,最不配的一個。
她不能說男人對她不好,因為是高攀,她不能抱怨,生活太累,因為曾經的生活是那么的困苦。
可所有人都忘了,真正的恩人在這個家應該是什么樣的。
倒是余中巍,卻絲毫沒感受到華暖陽的悲哀,而是氣得不輕,要不是知道藐視法庭會給法官留下不良印象,他肯定直接就打斷了華暖陽的話。
就這樣,站起來的那一刻,他第一句話也是,“你這是顛倒是非,信口造謠!”
法官就看了他一眼,警告他,“被告請你陳述,無關的話不要說。”
余中巍這才說,“我知道這年頭都同情弱者嗎?畢竟華暖陽沒學歷,沒娘家,爸爸還是我爸爸的救命恩人,所以看起來天生就很弱嗎?可弱就對嗎?
法官,我必須解釋一下,華暖陽一說我夜不歸宿,可我那會兒大學剛畢業,我爸爸不是個因為我是他兒子,就能無條件信任我,讓我繼承產業的人,他把我放在了最忙的業務部,而且不告訴別人我就是他兒子。
我和所有新入職的畢業生一樣,都是連軸轉的。我怎么可能有閑工夫?最多就是,他們加班到夜里兩三點,直接在公司睡了,我條件好,在旁邊開個賓館睡了。這還不行嗎?你們誰沒有為事業拼過,這不是正常的嗎?
二是說我對女兒從不關心。這完全是錯的,余瑩瑩是我第一個孩子,我怎么可能不關心她呢。我現在都記得她出生的時候53厘米長,7斤一兩重。我還記得她小時候最愛吃葡萄,每次回家都買給她吃。
她生病我不管,那是因為她不找我,你們也養過孩子,孩子生病了就是只找媽媽,我天天加班那么累,她不找我,我不趁機睡個覺,難到熬著嗎?有意義嗎?
三是說她孝敬我父母,這個我沒什么意見,華暖陽這方面做得的確很不錯,所以我也很尊重她啊,我們家的財產都在她名下呢。
前幾天她和瑩瑩說要歸還她名下的財產,法官你知道多少嗎?這都是有錄像的,房產十六套,存款過億,另外還有無數珠寶首飾奢侈品,我們家沒虧待她吧。
四是說女兒丟了我不找,我沒發現。那么大孩子了,出去玩兩天不是很正常嗎?我一直主張的是,不要給孩子過多束縛,這樣孩子被管的太厲害了,萬一叛逆了怎么辦?更何況,那會兒瑩瑩心情本來就不好,她成績一般,又不喜歡金融,一個勁兒的想轉專業,家里想讓她繼承家業,自然不同意,她出去散心多正常啊。
誰知道是真出事了,誰知道光天化日之下,在京城居然有人販子!這是我的疏忽,我也不想的,不是我故意的,我會故意讓人拐賣我女兒不管嗎?這簡直滑稽!<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