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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夏的大眼睛懶洋洋地眨了一下,說:“我會用彈弓。”
小孩子才用彈弓呢。
孫明珠有點不屑,不過漂亮的小帥哥本來就用不著去打架。
林知夏正是男女莫辯的年紀,小巧的尖下巴,鼻尖微翹,嘴唇紅潤,一雙黑漆漆的貓兒眼。身子抽條讓他特別瘦,于是顯得脖子纖細而修長。
書讀得好的孩子,氣質總是有些特別。林知夏并不清高,但是神情里有一分漫不經心,勾得人總想能被他多看兩眼。
孫明珠帶著林知夏走街串巷,像穿著新裙子游街,收獲了一路的關注和羨慕。小姑娘的虛榮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
“明珠,這是你同學嗎?長得好俊秀喲。”
“這是我新鄰居,叫林知夏。人家在九中讀書呢!”
“喲,好學生!”
“宮廷蛋糕店”的老板娘把壞了賣相的奶油蛋糕塞給兩個孩子。
林知夏啃了一口蛋糕,舌尖在唇上舔了舔,愉快地瞇起了眼睛,看著更像一只貓了。
“林知夏,你為什么叫這個名字?”孫明珠問。
林知夏說:“我是六月入夏的時候生的。我媽生我的時候,窗外樹上有鳥叫個不停,像是給她報喜。后來她翻詩詞書給我起名字,看到了一句‘殘鶯知夏淺,社雨報年登’,就給我起名叫知夏了。”
“真好聽。”孫明珠羨慕,“你爸媽都有文化。我媽連電視上的新聞標題都認不全。”
“明珠!”一群小孩從巷子對面奔了過來,“柴哥和張小天的人約在河口打架,說是張小天的人泡了柴哥手下人的妞兒。去看不?”
“嘿!”孫明珠一躍而起,兩根羊角辮興奮地一陣甩,“去!怎么不去?小夏,快點跟過來!”
孩子們一窩蜂地朝街邊排樓涌去,鉆進了一個樓梯道里。
林知夏眼珠一轉,把剩下的蛋糕塞進嘴里,手在T恤上一抹,跟在了孫明珠他們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