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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南歌出現在薄氏。
楠楠哪里還聽得進他的話,只是瘋魔了似的瞪著他那好看的臉孔,那陽光般的笑容。
天啊天啊,怎么會有這樣好看的人。
聲音那么的動聽,整個人都可以酥軟起來。
不管三七二十一,手連忙在身上的衣服拼命擦干凈,沖到秘書姐姐的辦公桌上拿了一支筆又沖回來,遞到凌南歌的手中,像一只可愛的哈巴狗,仰臉問:“大神呀,可不可以幫我簽個名?”
大神?
頭一回聽見有人這樣稱呼他。
凌南歌嫣然一笑,用動聽的嗓音溫和地問:“好呀,你想簽哪里。”
呀,他又笑了。
不要用這樣的笑容望著她呀,她她會站不穩的。
雙手交握在心臟的位置,用無限蔥白的心形眼神,無限嬌羞的表情說一句話。
凌南歌訝異,可是還是同意了,龍飛鳳舞地在她脖子后簽了自己的名字。
“謝謝你,大神,我可不可以用你的筆跡來刺青,讓它永遠留在我的身上?”永遠和我的身體合二為一,好美呀。
太嬌羞了。
不是她太邪惡,而是這三年來,每次有多么委屈的事,或者不開心的事,只要聽到凌南歌的歌聲,都會開心起來,將不開心的事全部忘得一干二凈。
他的歌聲,有一種天生的清涼的感覺,能熨貼人的心靈,讓人平靜,也讓人喜悅。
她做夢都沒有想到,會有一天,會站在他的面前,和他本人說話,還能得到他的簽名,太激動太興奮了。
凌南歌淺笑,對于這種超級粉絲,他已經習以為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