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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你去不去?】
說實話,要不是這貨隔三差五地拿唐怡來擠對他,沈言自己都快忘了他喜歡過唐怡這件事了,對付這種事最好的反擊就是干脆認了,免得這人沒完沒了地嘲他。
過好一會兒,沈言還是沒等到趙林蘇回復。
【sy:人呢?】
【sy:慫了?】
【sy:是不是兄弟?】
沈言不客氣地拿各種鄙視的表情包刷屏,他手指點得太快,趙林蘇簡短的回復被他刷了過去,他又趕緊拉回去看。
【兒子:去】
沈言笑了笑,心道這人還是很講義氣的嘛。
【sy:開玩笑的,我哥要去巴厘島結婚,欽點你當伴郎】
【兒子:你】
【兒子:個】
【兒子:頭】
沈言:“……”
他就說這狗東西對自己的兄弟沒有一點尊重!
第27章
“伴郎禮服?”
沈言點頭,
轉了下筆,“我哥說他買單。”
準確地說,是他準嫂子買單,
真的很難不懷疑他哥這就是在吃軟飯。
“這周末去試衣服,
”沈言扭臉逼視,
“別說你沒空啊。”
“有空。”
沈言“嗯”了一聲,視線在趙林蘇的頭頂略作停留。
又恢復常態了,
【沈言】天天見。
還是好奇的,但是好奇心通常都會害死貓,所以沈言決定單方面壓制住自己這種好奇心。
最近朱寧波開始獨立自主,
不成天跟他們混在一塊兒了,
沈言對朱寧波的改變樂見其成,
可這樣造成的后果就是三人行變成了二人世界。
黃夢璇在食堂里碰見他和趙林蘇幾次后,
都在微信上調侃他,問他是不是跟趙林蘇有什么朋友以上的特殊關系。
沈言一陣無語,回她說你不是說他們看上去都很直嘛。
【若夢:哈哈,
我覺得我在這方面看的不是很準】
【若夢:就像我也沒看出來廖靜是啊】
【若夢:而且朋友跟情人之間往往就只有一線之隔嘛】
哪有那么多朋友變情人的戲碼,他跟趙林蘇就是朋友,跟她們情況又不一樣……沈言碎碎念地自己吐槽了一會兒,
猛然意識到自己在吐槽黃夢璇這句話時竟然一點都沒想起他和趙林蘇性別相同的問題。
靠!
最近身邊同性戀含量嚴重超標,沈言迫不及待地想沾染一點異性戀的氣息,
對試伴郎服這事的態度空前積極,熱情高漲。
到了周五晚上,
他哥去陽臺接了個電話,
回來就跟他說出了點小插曲。
“你菲菲姐明天有點事。”
“那不去了嗎?”
沈言總覺得他哥結婚這事挺兒戲的。
一般來說,
結婚不都很麻煩很復雜嗎?下下周就要飛巴厘島去辦婚禮了,
結果到現在連禮服都沒定好。
沈慎沉吟片刻,
“去,她那兒可能有點麻煩,明天我去幫她解決一下,你跟林蘇先去店里挑著,我解決完了事,馬上就到。”
“啊?”
沈言端著飯碗,傻眼了。
“啊什么,”沈慎道,“叫林蘇過來帶你去,反正你也老蹭人家車,臉皮厚慣了,沒事。”
沈言面色微紅,“我哪蹭他車了,他那是順路,而且我天天都給他帶早飯的。”
“挺好,那你明天也給他帶一個。”
“……”
沈慎夾了筷西紅柿,視線在沈言臉上逛了一圈,“怎么了?不方便?”
“……沒有。”
沈言扒了口飯,“那你倆明天辦完事快點來啊。”
“你跟林蘇好好選,放心,那工作室是你菲菲姐朋友開的,看上哪件隨便挑,越帥越好。”
沈言忍不住道:“哥,你這樣是不是不太好,什么都讓女生來。”
沈慎盯著他,表情像是在忍著笑,“我要告訴你鉆戒都是你菲菲姐買的,你會怎么樣?”
沈言不會怎么樣,會無語。
“哥,”他誠懇道,“我前兩年打工存了點小錢,實在不行,你就先拿去用吧。”
沈慎笑得咳嗽。
“放心吧,你哥我雖然夠不著吸血資本家那個級別,也算個高級打工人,沒那么窮,用不著你那零花錢來貼補。”
“那你干嘛這樣啊,”沈言抱怨道,“這樣對菲菲姐很不公平。”
沈慎笑瞇瞇道:“這人還沒進門呢,你這胳膊肘就提前往外拐了?”
沈言斜他一眼,無情道:“我肯定向著嫂子。”
沈慎又是哈哈一笑,“這就對了。”
沈言真搞不懂他哥到底在想什么,只能發微信給趙林蘇,讓他明天早上來帶他一程,本來沈言都習慣坐趙林蘇的車了,被他哥說他蹭車,還真有點不好意思起來,多發了一條。
【sy:可以嗎?】
發完沈言先自己起了雞皮疙瘩,怎么看怎么都覺得矯情惡心,趕緊點了撤回。
趙林蘇沒回,沈言想他應該沒看見。
沒看見就好,他倆的關系,稍微沾點客套都讓沈言覺得別扭奇怪。
屏幕上跳出來回復。
【兒子:9點小區門口】
沈言心道對嘛,他倆說話就是這么直接,哪來那么多計較。
【兒子:可以嗎?】
沈言:“……”
謝謝,想殺人。
第二天一早,沈言剛醒就發現他哥已經先走了,也不知道是什么大事能讓這一對馬上要結婚的未婚夫妻延遲試禮服都要去解決。
可能是工作上的事吧。
沈言之所以沒察覺到他哥竟然悄悄跟人戀愛,就是因為他哥工作超級忙。
除了工作之外,沈慎空閑的時間幾乎全給了他。
他小時候就不必說了,他哥那個時候還在上大學,邊讀書邊打工,忙得昏天暗地,也從來沒有少檢查過他一次作業,少開他一場家長會。
等他漸漸長大,尤其是上了大學之后,沈慎總算是能松一口氣,把大部分的精力放在了工作上,成為了個徹頭徹尾的工作狂,難得有休息時間,沈慎也都是待在家里,跟他這個弟弟一塊兒看番游戲。
沈言死活都想不起來沈慎有任何戀愛的蛛絲馬跡。
難道真像趙林蘇說的,他其實很遲鈍?
冰箱里有他哥提前做好的三明治,沈言拿了紙袋下樓,給小狗喂了塊肉干。
沈言摸了下小狗正在努力干飯的小腦袋,“拜拜。”
天氣逐漸有點冷了,街上的行人都穿上了薄外套,沈言想今天要試衣服,于是穿了一身寬松的運動裝,小跑步到小區門口,一眼就看到了街邊的趙林蘇和他的車。
趙林蘇的穿衣打扮在沈言這兒屬于特別沒有創意的那種,一年四季都是襯衣長褲,反正熱了呢就是短袖襯衣,冷了呢就加外套,他個子高,骨架子順溜,尤其腿很長,隨隨便便地站在秋日晴空下,就像是從時尚雜志里極簡風上那一頁摳下來的模特,的確是很帥。
沈言猛然意識到自己竟然在關注趙林蘇帥不帥這事,頓時腦殼都疼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