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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終還是勾起了唇角對她笑了:“好。”
他想起他離開組織的那一天,唯一來為他送行的lin對他說:“祝你幸福,墨。但你要記得,我們這種人,一生中有一次幸福的機會已經(jīng)是奢侈,別錯過了。”
這個組織中的計算機天才少女,總有一種比其他人更加通透的人生哲學,他那時對她笑了,說:“我保證,不會錯過。”
結(jié)果到頭來,他還是失去了——他原本就不配,也不該有那種奢望。
他無法對蘇季解釋那天的狀況,她從健身房里被綁架后,他得到消息,就獨自開始了一系列的追蹤。
對方是一群知道了她的身份后,想要敲詐蘇家一筆的小混混,手法非常拙劣,在專業(yè)人士的眼中到處都是破綻,但關(guān)押她的地點卻因為距離h市有一段距離,且非常荒涼,所以短時間內(nèi)很難定位。
即使如此,他還是比警方更先一步找到了那棟綁匪藏身的郊區(qū)廢宅。
他知道等待警方布置突擊隊,還要等一段時間,就一個人突入了進去,他從二樓進入,依次而下,放到了3個綁匪。
他沒有殺人,下手卻比之前任何一次任務都狠,整個人染上了無法忽視的煞氣。
然后最后,他終于在地下室見到了她,其中一個綁匪已經(jīng)紅了眼,干脆抓了匕首轉(zhuǎn)身向躺在地上的她身上刺去。
那一刻他冷眼看著她被刺中,憑著經(jīng)驗判斷那一刀并不是致命傷后,他就轉(zhuǎn)過身,看著剛剛從他進入的路徑走過來的那個人。
那個人就站在他身后,手中舉著一把裝了消音器的手槍,在那個綁匪還想繼續(xù)捅她,卻被一刻子彈準確地擊中了心臟。
墨遠寧并不認得這個看起來只是個大孩子的混血兒,卻無比熟悉他的服裝和身上透露出來的氣息:他是組織的人。
也許就是在他走了之后,取代他成為新一任王牌的年輕一輩。
那個混血的青年笑了起來,他帶著手套,將手中的槍塞到他手中,輕松地聳了下肩:“前王牌,我替你解決了上面那三個,不用謝。”
他就這樣握著那把不屬于他的手槍,在上面留下了自己的指紋,并負擔起了四條人命。
他一直等到混血青年轉(zhuǎn)身上樓,吹著口哨瀟灑走遠,才能走過去把她抱起來。
她早就因為疼痛和失血昏過去了,身體也開始降溫,即使腹部的傷口不是致命傷,但她被關(guān)押了幾十個小時,狀態(tài)本來就不好。
他在那個瞬間,以為自己將會失去她。
在這個滿地血污的冰冷地下室里,失去他所有的唯一一個,可以幸福的機會。
他該怎樣解釋這一切?
他無動于衷并不是真的不急切,而是他更清楚身后出現(xiàn)了一個持有武器的強勁對手?
還是剎那間,他本能地在組織的人面前掩蓋對她的重視?
……然而再怎么試圖解釋,再徒勞尋找借口,他還是犯下了錯誤。
他仍舊過于自私和軟弱,事后他可以想到千百種應對,可以讓她免受傷害,但當時,他卻還是讓冰冷的刀刃刺入了她的身體。
哪怕只是片刻的猶豫和放棄,都足以證明,他不足夠愛她——所以也不配被真心所待。
作者有話要說: 某謝:小墨墨,你是想說你多年不干一票了,所以業(yè)務不熟練,被后生小崽子鉆了空子?
小墨:【沉默許久】主要還是時間緊張,沒搞到武器。
某謝:沒槍的殺手就算沒牙的老虎了?你第一次任務不也是空手奪白刃╮(╯_╰)╭
小墨:【再次沉默許久】你少說點不會死。
某謝:所以業(yè)務生疏了就是業(yè)務生疏嘛,當了四年白領(lǐng)了輸給后浪不丟人哦也!
☆、第12章(上)
蘇季既然說了,就真的很盡職地在給墨遠寧調(diào)理身體,從早餐開始就讓廚房精心給他準備,午餐特地送到公司里,晚上一定要讓司機接他按時回來吃飯。
認真說起來,比他們還沒有離婚的時候都要更周到一點。
墨遠寧也非常配合,經(jīng)常自己去醫(yī)院檢查身體,調(diào)整平時的用藥。
蘇季說了會陪他,有時候晚上就會在他房間里逗留一陣,這天她又走進去,意外地看到墨遠寧沒有像往常一樣,抱著筆記本電腦繼續(xù)工作,而是靠在床頭正翻看著一本書。
蘇季是給他送冰糖燕窩的,就隨手把碗放在桌子上,然后上床和他擠在一起,湊過去要看他看的是什么書:“原來墨先生還有閱讀的愛好,我怎么不知道?”
墨遠寧隨手把書合上,放到床頭,側(cè)頭沖她笑了笑:“由來已久。”
蘇季側(cè)頭想了下,發(fā)現(xiàn)自己原來真沒怎么注意過他的喜好,本來他工作就忙,蘇季自己也有好多數(shù)不清的愛好,她有一陣還真以為他的愛好就是工作。
這么想她就笑了起來:“原來我不像自己以為的那么了解你啊。”
墨遠寧則笑著搖頭:“還是不了解的好。”
蘇季瞥了眼他放在床頭的那本書,竟然是本英文版的《存在與時間》,她身為文科畢業(yè)生,對哲學類的書籍當然也有涉獵,就笑笑:“墨先生還有些閑情逸致——向死而生?”
那是這本書里最廣為傳播的一個詞,墨遠寧笑了笑:“我更喜歡‘向來我屬’這個觀點。”
蘇季想了下就笑了,也是,“向死而生”是一種偏向悲觀的存在觀,一切的存在都以死亡作為終點。
“向來我屬”則積極得多,生存在任何時候都屬于存在者自己。在她的觀念里,對于墨遠寧這樣從底層奮斗起來的人來說,當然是會更喜歡這種類似于勵志的觀點。
她看到那本《存在與時間》的版式比較陳舊,邊緣也有很多摩擦過的痕跡,就知道這本英文版的書,可能不是在國內(nèi)買的,而是墨遠寧從國外回國時,帶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