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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向國心下微寒,是哪里的人要來探底?還是說是……
第12章 許向國 炮灰不能隨便救人
本來他醒了之后就打算趁晚上悄悄離開,但是聽見樂宛的話他就準備等到早晨再觀察一下。老爺子當年的角色太特殊了,雖然他開玩笑說做他那一行的,注定不會有好下場。畢竟會的太多,又掌握了太多的秘密。
只是不知道這一家究竟是什么來路,許向國閉著眼睛裝睡了一夜,時刻繃緊著精神。忍耐到早晨雞叫第三遍,才裝作睡醒之后的茫然,帶著沙啞的嗓音推醒樂祖。
“你是?”
樂祖牢記大姐昨天的交代,雖然是要送東西,但是不能直接告訴對方,這也是公安特地要求的。
“我姐看你倒在路邊,所以把你帶回來了。”
樂祖不太擅長撒謊,趕緊把放在一旁的饅頭拿過來:“你先吃點墊墊,等會兒就吃早飯了。”
許向國接過來道了一聲謝,大口大口的往嘴里塞,對方大概率針對的是老爺子不是自己,所以他也不用擔心吃的東西里有什么。
樂宛也起來了,最近她摸準了菜站上貨的時間,每次都能買回來一些新鮮的蔬菜,極大地豐富了樂家的飯桌。但因為小的三個最近伙食不錯,所以逐步顯現挑食的特質。比如小七就不愛吃胡蘿卜,每次做了就要費心巴力一點點挑出來,小六不喜歡吃蔥,每次都要裝作無意悄悄把蔥撥開。但這個時節蔬菜不多,再挑食一下,能吃的就更少了。為了讓他們吃點菜,她最近也是變著花樣的做飯。
把土豆胡蘿卜削皮切絲,蔥姜剁成沫,加上面粉攪拌均勻。不用額外加水,直接捏成小圓團放進刷了油的鍋里,雞蛋沒剩幾個就全部打散,挨個在菜團中間放一點雞蛋液,煎到兩面金黃。
小爐子上熬的大米粥已經開了花,另外還有樂宛前幾天去供銷社買來的咸鴨蛋,再加上腌好的白菜心。一頓簡單的早餐就做好了。
東西全都搬上桌,催促幾個大的小的快點吃完上學。
樂宛撿了一個大碗,盛了大半碗的粥,邊上放兩個蔬菜餅,就這樣端進正屋。
“你醒啦,先把這些吃了吧。”長了一雙桃花眼啊,好看是好看,但是一下子就把這張臉變得多情了起來。
許向國踉蹌起身:“謝謝。”
樂宛笑瞇瞇:“不客氣,我也就是下班時候看見你昏倒在路邊,周圍什么人都沒有。你發燒了,我家里只有安乃近,給你吃了半片。你現在好了嗎?”
許向國:“好了,謝謝你。”
樂宛笑笑就不吭聲了,也出去吃自己的早餐,一點沒有問對方姓名的意思。
許向國瞇了瞇眼,又轉向對方端來的早餐。
顏色鮮亮的蔬菜餅,一股香氣撲面而來,大米粥熬的米油都出來了,旁邊還放著一碟小咸菜。嘗一口就覺得唇齒留香,明明剛才吃了兩個大饅頭,現下卻依舊覺得餓。
送走幾個上學的,小五小六小七也整理好自己。今天姐要帶他們去廠里!小七開心的拉著五哥的手,小六遲疑的盯著樂宛看。
樂宛摸了摸鼻子,唉,何必跟大佬耍心眼呢?她認命的去找了個包袱,家里剩下的糧不多了,索性就留了晚上一頓的量,把其余的都裝好。
許向國也頗有眼色的出了正屋,再次向樂宛道謝。
樂宛把手里的包袱遞給他,和善地說:“同志,我不知道你遇到了什么難處。能幫的也不多,這些糧食你就拿回去吧。咱們都是工人階級,是一家子的兄弟姐妹!主席都說了,要大家都為人民做服務,這點東西你拿著,永遠不要失去希望!”
許向國這才放肆地看了樂宛一眼,十幾歲的姑娘,長的很好看,穿著沒有出格的配飾或花紋,沒有耳洞,身高估計在一米六五左右,左臂靠近手肘地方有一個胎記,右手靠近戶口地方有一個痣……
許向國默默記下,心里的疑惑卻半點不減。一個姑娘帶著六個弟妹,她家里哪里來的細糧?她說的什么公安和侄子又是誰?老爺子沒有兄弟姐妹,自己爸媽也早早就沒了,家里算的上親人的,只有一個遠在海外的姑。
樂宛看到對方突然鋒利的眼神,第一次在心里打了突。他發現了什么嗎?自己的行為的確很怪異,畢竟誰能在路上隨便拉個陌生人就送糧呢?但是對方的懷疑好像不單單如此。
不等樂宛反應,許向國已經調整好自己的表情:“謝謝你,我的名字叫許向國,住在勝利公社洪山大隊。”
樂宛已經聽不到別的了。
艸(一種植物)
她把男主救了??這是書里那個被樂妙妙迷得七暈八素的男主許襄國?書里說他比女主大七歲,但你看這身板,哪里像十四歲?!
她顫著聲音開口:“好的襄國同志。”
許向國盯著她:“不是襄,是向前的向,國家的國。”
樂宛勉強笑了笑,許向國深深看了她一眼才告別離去。
小六從剛才開始就覺得怪怪的,現在這種感覺更強烈。他扯住樂宛的袖子:“姐,你怎么了?”
樂宛不知道怎么說,本來她一門心思就打算帶著幾個娃好好生活,最好是離男女主都遠一點,畢竟主角光環這個東西,有時候是很不講武德的。她也發誓,只要女主不來招惹她,她一定有多遠離多遠。
但沒想到啊,先遇上的竟然是男主。
小說里男女主相遇的時候已經是樂妙妙上大學,男女主相遇在校園里。那時候男主的爺爺已經去世,男主講自己身世時候也是一筆帶過,只說自己跟著爺爺下牛棚很辛苦。后來爺爺平反,回京的路上出了意外,就只有他一個活了下來。
現在看來,原來男女主的緣分埋的這么深嗎?說不好還曾經跟女主在同一個城市擦肩而過呢!只是樂宛也有些奇怪,因為男主剛才說的勝利公社,那不就是原著中自己下鄉的地方?也是王桂花和趙麗娟的娘家。
巧合就不說了,怎么男主跟女主在一起之后沒提過這事?
想到這里樂宛拍了下腦殼,麻蛋,忘了自己當時沒看完了。要早知道要穿進這本狗屁小說里,她一定拿出高考的勁頭把整本書當成五三做!
總而言之,雖然不知道男主為什么后面要改名,但是很顯然,這貨就是男主啊,公社名字都對上了!
樂宛開始心疼剛才給出去的糧食了,早知道是男主,就應該讓他在街頭倒著嘛,說不準下一秒女主就出現救了他呢?生無可戀,樂宛告訴自己得改改多管閑事的毛病,自己已經不是上輩子那個可以隨便扶摔倒老人不怕訛的小富婆了!她現在可是個帶著六個弟妹的小可憐,預備役炮灰!炮灰不能隨便上街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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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向國回到洪山大隊,在村口就遇見了大隊書記王福全。王福全留著一把胡子,手里拿著個煙斗,說話前先用眼神將對方從頭到尾剮一遍,他當了十幾年的村干部,一雙勢利眼出神入化。
王福全看見他回來就甩了一個白眼:“你這是又往哪兒去了?說好了哈,不上工就沒有糧食分。你爺爺病的起不來,你倒是往外頭跑的勤快。趕緊回去把村東頭的糞挑了,挑不完就沒有下個月的口糧。”
許向國看都不看他一眼,王福全看見他背著包袱,本來想讓他拿下來翻翻。但看見他一臉死人樣又覺得晦氣,這個狗崽子怕不是個啞巴,這幾年就沒聽他張過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