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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現實要給你上最殘酷的一課,那起碼在最后一秒,讓你面帶微笑離去。
“跟我來。”黎錦緊緊抓住駱飛的手,不顧一切地向門外跑去。
月過中天,寬闊的街道寂靜無聲,空氣仿佛都被抽空,對立的低矮樓房之間,只傳來黎錦與駱飛奔跑時腳步的回響。那連綿不斷的,極具力量的腳步聲,像是某種獨家的鼓點。黎錦緊緊牽著駱飛的手,在路燈閃爍的馬路上跑過。
“大半夜的,你要去哪兒?”駱飛覺得黎錦瘋了。
“幫你找個舞臺。”黎錦說。
“你說什么?”駱飛張大嘴,灌了一肚子風,“你……”
“閉嘴!大半夜我不睡覺在大馬路上飛奔不是為了我自己而是為了你,你該感謝我,而不是喋喋不休問些待會兒你就知道答案的問題。”黎錦伸出手,上下揮舞,“該死,這些出租車怎么都不停!”
說話間,又一輛載客的出租車從眼前呼嘯而過。
駱飛足足愣了三分鐘——其間又掠過出租車若干——然后大聲喊了句:“你等我一下!”,接著轉身跑了回去。
☆、第十四章
五分鐘后,他騎著一輛破舊的自行車回到黎錦面前。
“騎得到嗎?”他問。
“哪里來的?”黎錦看著自行車上銹得看不出原來顏色的鐵銹,嘴角抽搐。
“之前買來騎著去公司的,后來你嫌丟人,我就隨便擱那里了。”駱飛使勁壓了兩下車座,“沒想到還有氣。”
黎錦伸腿跨坐上去:“你騎著,我坐著,走!”
還好警察沒有半夜巡邏這里,還好這城市的監控鏡頭沒有人定期檢查,還好每個看到這一切的人都沒有聲張,否則也許第二天,很多人都會知道有兩個大男人是怎樣哼著不成調的歌,在明亮的月光下穿越城市的梧桐樹,從一頭向另一頭跋涉。
騎行半小時,駱飛氣喘吁吁地將自行車停在一座廢棄海邊倉庫旁。黎錦跳下后座,幾步走到倉庫門前,不知用了什么辦法,一分鐘后,推開倉庫大門。接著,他徑直走到門邊,隨著“咔嗒”,開關啟動的聲響,整間倉庫都亮了起來。
這里竟然是一個小型的演出場地。
巨大的音箱,頭頂的七彩頂燈,以及墻上五顏六色的囂張涂鴉,每一樣,仿佛都迫不及待地向人們宣告,I AM ROCK!
“來幫忙!”黎錦狠狠拍了一把駱飛的頭。
駱飛這才知道自己不是做夢,他的面前,真的,是一個,舞臺!
他抱緊吉他,幾乎連滾帶爬跟著黎錦奔赴后臺。
場地長久不用,即便各項設備都完好如新,也落了厚厚一層灰,更別提考慮到安全,所有設備的線路全部散開,需要重新組裝。駱飛對這些一竅不通,笨手笨腳地在黎錦的指揮下將凌亂的線頭歸位組裝插接,然后打開開關調試。
“你怎么會組裝音箱?”駱飛像十萬個為什么一樣在黎錦背后發問,“你為什么會知道這里?你怎么進來的?你不怕有人來抓咱們?這根線應該插哪里?”
我為什么會知道這里?我怎么進來的?
黎錦的后背不可察覺地繃緊了。
因為,這里本來就是屬于我的啊。
十年前,這里是本市紅極一時的地下搖滾圣地,舒慕的第一場LIVE就在這里。那天夜里,舒慕一曲唱罷,所有人都沸騰了,他們瘋狂喊著舒慕的名字,他們踩在凳子上揮舞著自己的手臂,他們甚至試圖爬上舞臺,用自己的擁抱和熱吻向歌手致敬。
那是舒慕最完美的一次演出,也是在那一刻,柯遠愛上了舒慕。
后來搖滾沒落,這里漸漸冷寂,難以維持,柯遠就將它從原主人的手里買了下來,按照當初的樣子裝修一新,甚至找出當年舒慕用過的電吉他,珍而重之地作為這里的一部分,放在后臺柜子里的第三排架子上。
當然,大門鑰匙也照老規矩,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被他埋在大門左邊那蓬無論春夏秋冬都不發芽的雜草叢里。
可他怎么跟駱飛解釋?
所以他只能吊起眼睛,沒好氣:“問那么多干嘛?我要是說我偷來的,你就不唱了?閉嘴,干活!”他指著手邊的插口,“這根線插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