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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神他被我養死了》作者:觀頤
文案:
*是一篇很多缺陷的文
*想活活不成攻x想死死不了受
原汀號稱可以養活吹風都死的名貴花種月籠沙。
我不一樣,我能養死見風就長的明粢上神。
【走過路過,加入書架;看過愛過,求小心心。——魯迅】
第1章[明月夜]原汀說:“你可以找他去送死。”
我是一個喪氣的人。
永生以后也是一個喪氣的神。
想死。
想用遍各種姿勢花樣去死。
神是不可以自殺的,因為我們天界其實并沒有誅仙臺可以跳,就算有,我作為一個神,也沒辦法被誅仙的臺子誅掉。
天界長期嚴肅執法,嚴打犯罪,殺人殺一賠一,也沒人愿意和我同歸于盡。我委屈巴巴地活了一年又一年,居然熬成了天界的老前輩,出門遇上十個人,八個都比我小好幾輩。
早知道就在還是人的時候自殺了,生氣。
在天上死不了,我也不是沒想過下凡間的。千年前澤滅木之戰,我在前線劃水了四百多年,眼看著同僚都死光了,就我一個人全須全尾地回來,還被封了個“云中君”,夸我打架不慌不忙很有君子風范。
你們以為這樣我就會高興嗎?我是想去送死的誒?
打完仗我天上閉門反思了好幾年,終于得出結論,不是我死不了,是戰場上那些武器根本傷不了我。我站在大部隊前面像個吸鐵石一樣叮叮當當把鉤矛斧錘刀劍槍都往身上吸,結果一根頭發絲也沒給我削掉。我沒有刻意針對哪種武器,我的意思是在場的人手上的,都是垃圾。
按照相生相克的原理,我去倉庫找出了成神時帶上天的兵器:一把三指寬的刀,前端像劍一樣雙邊開刃,劍鞘上還有銀鈿雕花,比我現在用的那把細劍好看許多。
但我并不很想看見這把刀,我不太喜歡它,所以讓它在倉庫和一堆金珠玉石一起吃了百八十年的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