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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火把照亮的地下廢棄神殿中,一個渾身骯臟,穿著破爛不堪的年輕人,正在一堆衣服裝備中挑挑揀揀的,他的身后,有十數具被扒了個精光的尸體,其中還有女人的尸體,高臺上,還有一具赤裸的老頭尸體,老頭睜大著雙眼,一副死不瞑目的樣子。
這景象,怎么看,都是強盜搶劫殺人后,正在開心的欣賞自己的戰利品。
因為都是傭兵,所以雖然錢少了些,但有價值的東西還是很多的。
最有價值的,自然是從老頭身上搜出來的一塊魔力水晶。
這塊無屬性的魔力水晶,足足有一公斤重,就算對于許多高級魔法師而言,也是十分寶貴的,因為是無屬性的魔力水晶,所以不用擔心屬性沖突,可以為魔法師補充魔力,也可以以此為魔法陣提供魔力,適用性很強,其價值比起許多有屬性的魔力水晶,要更高。
稍微有些不足的是,這塊魔力水晶已經消耗了許多魔力,魔力水晶是一次性的,在消耗完后,就成為了沒有任何價值的水晶石。
老頭畢竟不是魔法師,而是被那個‘偉大存在’改造過的,所以他的魔力很少,也就只能復活那些殘破的骷髏,根本無法為吸收體力的魔法陣提供足夠運行的魔力。
也不知道這魔力水晶,老頭是用以前的家財買來的,還是用貢品,向‘偉大存在’換來的。
不過現在都便宜了馬修。
“這個不錯耶。”
“這個也很好。”
“啊,我喜歡這匕首。”
馬修開心的挑選著從那些傭兵尸體上聚集起來的裝備。
其實這些傭兵的裝備算是一般的了,畢竟只是普通的傭兵,在這地下神殿中,連一只骷髏都沒殺死,就被魔法陣將體力和生命力吸收光了。
但他們的裝備仍然比起馬修的要好許多,原本馬修的那桿鋼槍,其實不算是什么好裝備,因為他在森羅城中,總是找較為安全的任務,所以根本用不上太好的武器,如果不是鋼槍要更為結實,用得更久,他就用鐵頭木桿長槍了。
如果不是因為他還要找路回森羅城去,沿途不免遇上魔獸或是強盜,他真想將所有的裝備,甚至是那些傭兵的衣服,都一股腦的帶走。
別小看那些衣服。
森羅城中的貧民窟中,有許多人沒錢買新衣服,因此死人穿過的衣服,就成了他們的首選,這些衣服一起帶走,在貧民窟中賣,也能換成一些銅幣了。
對于存錢買狐族女奴作為自己夢想的馬修而言,將死人的衣服拿去賣錢,又不違反法律,也不違反道德良知,還能幫助那些貧困的貧民們,真是一舉多得的善事,何樂而不為呢。
可惜現在他的首要目標,是安全的回到森羅城中,說來慚愧,他重生到這個世界二十年了,居然第一次距離森羅城這么遠,身為森羅城中的貴族子弟,他生活得太安逸了。
挑選了一陣后,馬修將兩把單手劍掛在了腰間,腰帶上插著一把精致的匕首,還換上了一副比較好的皮甲,至少比自己之前那副都快爛得看不出原型的皮甲要好許多,至少有些防御力,畢竟撿來的這副皮甲上,前胸后背上,都有一塊護心鏡。
只要不受到致命傷,自己就死不了,這點自信馬修還是有的,畢竟這是他除了無限體力外的另一個金手指了。
那柄釘錘,應該算是這里的裝備中,最好的一個了,但馬修并沒有打算帶走它。
雖然自己有無限體力,但那釘錘很沉重,會降低自己的速度,速度提不起來,就無法發揮自己金手指帶來的優勢。
哼著地球上的歌曲,馬修心情愉快的準備離開這座地下神殿了。
通過進來時的那道門,拿著一支火把,原路返回,走回了地面上的廢墟房間。
廢墟房間中,那些骷髏散落一地,只是與他印象中有些差別的是,骷髏們的頭骨完好,而且也不在他之前打碎它們的地方,這是被再次復活過的。
“嗯?那個亡靈魔法還有著作用嗎?”
馬修從小學習的常識中,亡靈魔法能復活的骷髏必須是完好的,在戰斗中,如果將骷髏打成粉碎了,亡靈法師是無法再將骷髏復活起來的。
但‘偉大存在’賜予那老頭的亡靈魔法,卻能將被自己踩碎打爛的骷髏們復活,很明顯要比真正的亡靈魔法更強,只可惜老頭畢竟不是真正的魔法師,糟蹋了那魔法,難怪‘偉大存在’會如此鄙視自己的信徒。
進來這廢墟的門,亮著白色的光芒。
馬修走出廢墟的門發現,外面已經是白天了。
“我睡了一晚上嗎?”他感慨。
在適應了白天的光亮后,一只獨角兔遠遠的出現在馬修的視線中,那獨角兔一溜煙就不見了蹤影。
“那些魔獸應該會回來吧。”
祭壇已經被打碎了,這附近這么空曠,那些因為祭壇的存在而逃跑的魔獸們,一定都會回來的,森羅城的壓力也會大減了,畢竟魔獸也是有智慧的,森羅城中也有許多人類的高手,智慧正常的魔獸如果不是被逼的,也不會輕易去靠近人類聚集的地方。
從剛才那只獨角兔就能看得出來,這附近已經開始出現小型的魔獸了,很快大型的魔獸也會被這些小型魔獸吸引回來的。
想到獨角兔,馬修肚子就叫了起來。
昨晚才吃了一只烤狼腿,又與那些骷髏戰斗了一番,更是在那‘偉大存在’的威勢沖擊下,全都吐了個精光。
如果不是自己無限體力,恐怕連走路都很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