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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只有筑基期以后的修士才能把自己的天武藏納在靈田,姜勤風的靈心劍卻可以變化適合大小,收納在他的衣袖中。
姜勤風的性格瀟灑隨性,倒是正合這劍法的劍意,用起來更是得心應手。
刀疤男還以為小孩子好欺負,沒想到連姜勤風的身都未挨近,就被他一劍指著肚子。
“少俠饒命!仙人饒命!小的有眼不識泰山!饒命啊!”刀疤男趕緊跪地求饒。
“糟糕!”他一摸腦袋,誤事了!
姜勤風打得太開心,竟然忘記身后還有一個猥瑣男。
“阿佑!阿佑!”
他忙去呼喚,一回頭,便見出言不遜的猥瑣男倒在江佑鄰的腳邊。
江佑鄰發絲披散著,懷中抱著雪白皮毛的小狗,鞋子輕輕踏在男人的腦袋上,淡青衣衫猶如江南夢里的煙雨,帶著氤氳水霧,美得像蠱惑人心的妖精。
此時的江佑鄰,平時柔弱無助的氣質消失不見,嘴角掛著再明顯不過的譏誚,冷淡又無情的樣子,仿佛腳下踩的不是一顆活人的頭顱,而是顆不值一提的小石子。
這樣惡劣的行徑,偏偏他的容貌生得完美無缺,就連腳下的俘虜都忘記生死,迷醉地看著他那一瓣雪蓮似的下巴。
“不痛的,不會痛,”他低聲笑道,“怎么會痛呢?”
下一秒,他踩進了男人的眼睛。
“啊!痛死我了!啊啊啊啊!”男人大聲慘叫,猶如殺豬。
姜勤風的耳朵被震得嗡嗡嗡響,感覺自己被嚇到了,可是想想這個男人不知禍害了多少無辜的小女孩,心里竟然生不出同情來。
“勤風。”
江佑鄰抬起頭,一看見姜勤風,兩只杏眼彎成兩彎月牙,露出天使般的笑容,如果有耳朵和尾巴,怕是在晃動著討好,和他懷里的小狗竟如此相似。
“我沒事啦。”
江佑鄰把腳從猥瑣男腦袋上拿下來,好像還嫌臟,順便在他的衣服上擦擦鞋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