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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豪門:我的億萬前夫最新章節!
。還真以為她沒發現嗎?
李媽收拾了碗筷離開病房,過了片刻,病房門打開,一個高大的身影走進來。
幾天不見,他好像瘦了點,憔悴了點,黑眼圈很重,眼睛也沒什么神。
倒是林可薇皮膚白皙,面龐紅潤,神采奕奕得要發出光來。
風成凌從進來就小心翼翼地觀察她的臉色,既不敢走近,又不想離得太遠,就站在病房中間。
記憶中,林可薇還從來沒有見過他這樣局促和無所適從的時候。
只覺得“可薇”好聽
他暴戾起來的時候是火,冷酷起來的時候是冰,這兩者都是令人害怕的。
可他時而又很可愛,做出一些傻傻蠢蠢的事;時而又溫柔多情,心思細膩地去討好你。
他真是個矛盾體,任何舉動發生在他身上都可能,真是令人感到意外。
看到這個樣子的他,她忽然覺得無奈,也不知道該說什么。
兩人就這樣靜默地對峙著,淡淡的光芒從窗口傾瀉而來,照著他黑白分明的眼,高挺的鼻梁,薄情的唇,以及那刀雕的面容。
直到,突然騷動打破這一切——
一只毛茸茸的腦袋從他的褲袋里探出半顆頭,緊接著轉了轉咕嚕嚕的黑眼睛,好奇地打量著病床上的林可薇。
是一只小狗!
林可薇很喜歡寵物,所以一眼便認出了那是只茶杯貴賓,小小的,是漂亮的咖啡色,腦袋還沒有拳頭大。
風成凌見這小東西吸引了林可薇的注意力,立即把它掏出來,幾步走到床前,放到了床上。
小家伙整個身體只有一個巴掌大,兩條小短腿在被子上吃力地爬啊爬,忽然翻了個跟頭,四腳朝天,因為被子不平整而一時翻不起來,只好拼命抖動著四肢。
林可薇笑了,她笑著捧起那只小狗,小狗立即很乖巧地窩在她的手心里,伸出粉嫩的小舌頭舔她的手心。
“喜歡嗎……”耳邊,是他遲疑的聲音。
林可薇低垂著眼專心地逗弄小狗,不經意地“嗯”了聲。
風成凌松了口氣,心中的石頭落地,他繼續說:“它叫可薇。”
林可薇立即抬起頭,看著他:“為什么?”
“它是母的。”
“……”這是個很爛的理由。
“想不到更好聽的名字。”風成凌老實說。
他想了半天,也翻了很久的字典,可是看來看去,只覺得“可薇”好聽。
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人的名字能比的上“林可薇”。
林可薇又低頭去逗弄小狗:“可是你會讓我覺得你在變相罵我是狗。”
還不如一只狗
“那我再買只公的,叫成凌?”
“你那么愿意當狗,可是我不愿意啊。”
“……”風成凌。
小狗在林可薇的手里鬧得歡騰,卷卷的毛,毛茸茸的身體,可愛的泰迪頭,看起來,就像一只上了電池的好動娃娃。
“你很喜歡狗?”風成凌忽然問。
“嗯。”
“那你就把我當狗那樣……寬容地喜歡我。”他語出驚人。
林可薇訝異地抬頭看他,卻見他一臉嚴肅,一只緊繃的臉終于忍不住,她撲哧一聲笑了。
風成凌卻沒有笑,還是很嚴肅的表情:“你笑什么?狗會的事情我都會,我會的事情,狗不一定會。”
“風成凌,你瘋了——”林可薇再也忍不住大笑起來,“你怎么拿自己跟一只狗比呢?”
風成凌眼光黯然。
是,他已經墮落到連狗都會嫉妒。
買這只狗的初衷,就是因為從林可薇的父母口中得知她很有愛心,從小便喜歡小貓小狗等動物,所以他特意買了這只茶杯貴賓來討好她。
可當他看到小狗在林可薇的掌心里舔弄、打滾、撒歡,而她卻用那種喜歡得不得了的表情看著狗狗時——他又感到無比的沮喪和蒼涼。
她那么討厭他,在她眼里,他甚至連一只狗都不如。
他要做些什么,才能討她開心?他要怎么對她,才會讓她喜歡?
茫然讓他第一次讓對自己不自信——以前他可以用風家二少的身份,億萬的身價,俊帥的臉去勾引那些女人。
可是這些放在林可薇面前,通通沒用了。
還不如一只狗,打個滾,她就會滿心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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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別院的大榕樹下,每到晚上9點30分左右,就會有一輛銀色的林肯停在那里。
因為它來得很安靜,停得也很安靜,一般是在夜晚,所以路過的人,都不會注意到那車內原來坐著一個人。
風亦軒精致的臉陷在昏暗里,車內沒有開燈,完全被黑暗籠罩。
終于還是失去她了
他時而會點一根煙,那微小的火星也不會引人察覺。
五天了,從林可薇住院當天到現在,每到這個時間,他忙完公事就來這里。
從這里的角度正好可以看到林可薇的病房,她在二樓,窗臺是外廊式的。
每當在林可薇睡覺之前,她都會站在窗臺前,給花瓶里的水換一換,再拉上窗簾。
風亦軒坐在車內,眼眸深諳,每天就為了等著看她的這幾分鐘,然后驅車靜靜地離開醫院。
他打探過了——今天是林可薇住院的最后一天,明天她將搬回風宅。
風亦軒狠狠地吸了口煙,打開車窗,將煙從窗口彈出去。
他本以為,只要跟她保持著朋友的關系,這輩子就都不會失去——沒有永遠的戀人,只有永遠的朋友。
他不想失去她,所以才不肯逾越那條線。
可他沒想到,從一開始,他們對彼此的感情就做不成朋友。一方隱忍,一方克制,到最后,不但沒做成朋友,還越來越疏離。